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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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988年,在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基
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财政收入超额完成了预算规定的任务,增长幅度较
大;财政支出增加较多,较好地保证了改革的顺利实施和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到
了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实现了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目
标。
财政收入:1988年山东省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77.97亿元,决算收入90.53亿元,
完成预算的116.10%,比上年增长24.37%,按可比口径增长18.40%。总收入中不含
青岛市(财政计划在中央单列)的收入为71.63亿元,完成预算的119.95%,增长27.45
%, 按相同口径增长21.22%。 分项目的情况是: 工商税收59.01亿元, 占预算的
111.40%,增长21.21%;企业收入(抵减拨补亏损后)4.32亿元,占预算的196.56%,
增长50.96%; 农业税2.41亿元,占预算的104.04%,下降4.11%,耕地占用税1.39
亿元;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地方分成部分1.35亿元。此外,推销国库券4.97亿元,
超额完成了国家分配的任务。
财政支出: 1988年年终预算为101.59亿元,当年决算支出94.07亿元,比上年增
长25.07%; 加上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为101.67亿元,占预算的100.08%。
决算支出中不含青岛市的支出为84.10亿元,增长22.81%,几个主要项目的支出情况
是:(1)基本建设支出5.5亿元,增长20.56%;(2)企业挖潜改造支出0.97亿元,增长
25.90%;(3)城市建设维护支出5.01亿元,增长26.87%;(4)环境保护支出1.12亿元,
增长54.24%;(5)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和各项农业事业费7.46亿元,增长35.58%;(6)
文教卫生事业费24.84亿元,增长25.98%;其中教育经费15.33亿元,增长28.32%;
(7) 科技三项费用和科学事业费1.50亿元,增长28.64%;(8)抚恤和社会救济费3.11
亿元,增长8.87%;(9)行政管理费7.18亿元,增长16.55%;(10)粮油煤肉菜等价格
补贴13.72亿元,增长7.07%。
按照当年财政体制计算,1988年全省收入和支出相抵,结余9100万元。这样,历
年累下来的赤字由1987年的1.46亿元减少到0.55亿元。

〔支持改革开放和重点事业发展〕1988年,山东省财政在收支大幅度增长的基础上,
积极支持改革开放,支持重点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支持企业改革,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和后劲。在1987年国家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
任制的基础上,1988年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内部承包和经营机制,取得了增产增收的成
果。 全省实行承包的1695户预算内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全年实现利润29.03亿元,比
上年增长28.3%。 其中:企业留利10.80亿元,增长16.1%;归还基建、技措性贷款
11.9亿元, 增长64.6%。此外,还按照政策减免困难企业税收7亿多元,支持了企业
生产发展。
努力增加农业投入,支持农业的开发和建设。1988年,各级财政始终把支援农业
放在重要位置上。 财政预算内各项支农支出比上年增长36.05%,其中支援农村生产
支出增长55.04%,各方面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补助资金达到1.4亿元,比1980年
增长32.8%。同时,还安排专项资金,配合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资源开发,积极
支持各类农副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支持黄淮海平原农业综合开发和浅海滩涂、黄
河三角洲、山区、库区、湖区开发,支持发展乡村企业和多种经营,支持建立农业第
二步改革试验区,扶持15个贫困县和其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脱贫致富等,去年各
级财政用于这些方面的资金共达4亿多元, 对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商品经
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贯彻“科教兴鲁”方针,支持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1988年,按照中央统一部
署,财政支出中用于职工个人生活方面的开支增加较多,用于生产和事业发展的资金
相对紧缺,但对教育、科技等战略重点的投入仍保持了较高的幅度。年初预算,就作
为重点进行安排,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尽可能地增加这方面的投
入,如从省长基金中安排2000万元,用于科技开发和高等教育。年终执行结果,教育
经费增长28.72%, 科技经费增长26.01%,其中科学事业费增长44.68%,大大超过
了财政总支出的增长幅度。
支持物价、工资改革,城镇居民生活有所改善。通过对工商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
工资与效益挂钩;对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增发奖金,增
加中小学教师工资,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调整中小学教师工资,调整
中等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等,城镇居民收入有较多的增加。1988年全省职工工资总额比
上年增长32.4%。另外,为了稳定市场物价,保证城市居民必需的生活供应,去年,
在对职工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的同时,财政用干粮、油及肉、蛋、菜等方面的补贴仍
比上年增加1亿多元。 这些政策措施,保证了大多数居民在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
下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1988年,全省财政用于城市建设维护、环境保护、城市水资源建设方面的资金有
较多的增加, 达到8.09亿元,比上年增长33.51%。城镇交通条件、公共福利设施、
污染治理、职工住宅等方面都有所改善。

〔扶持财政补贴县工作有新进展〕用预拨财政补贴款办法,帮助财政支大于收的县发
展经济,培植财源,增加收入,提高财政自给能力,是我省“东部开放、西部开发”
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1988年这项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在1986、1987两年扶持第一、
二批24个县区的基础上,1988年又扶持了第三批莘县、冠县、定陶、单县、泗水、阳
信、博兴、宁津、庆云、平原、费县11个县,预拨财政补贴款6000万元。实践3年来,
取得了可喜的成果。据对重点扶持的第一、二、三批37个县、区统计,使用预拨财政
补贴款1.68亿元,连同组织其它方面的资金4.94亿元,扶持了945个生产和技改项目,
其中扶持乡镇企业606个, 集体企业162个,国营企业177个。这些项目全部投产后,
预计可年增产值16.4亿元,利税3.7亿元。到1988年底,已有852个项目投产见效,实
现产值11.6亿元, 利税2亿元。预拨财政补贴款项目的投产见效,促进和带动了生产
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壮大了这些县的经济实力。1988年这37个县、区的工业总产值比
上年增长43.69%,财政收入增长34.74%,均高于全省的平均增长幅度。到1988年底,
已有7个县可以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或大大缩小了财政收支差额。

〔社会集团购买力得到较好控制〕1988年,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从严控制
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各项规定,把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作为“双增双节”和控制社会
消费基金过快增长、缓和社会供求矛盾的主要内容来抓,积极采取措施:一是各级政
府进一步加强对控购工作的领导。去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
作非常重视,省政府先后下达了《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紧急通
知》和《关于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行政经费的决定》。各地区、各部门对
这项工作也很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充实和调整控购领导小组,多数市、地、
部门的主要领导担任控购领导小组组长,直接领导控购工作。二是充实健全了控购机
构。针对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山东省对各级控购机构进行了充
实和加强。到1988年底,全省80%以上的市、地、县健全了控办机构,充实了专职工
作人员,全省共有控购编制288人,已配备218人。三是强化了指标控制。国家分配山
东省的控制指标, 于2月初即层层分配落实到基层、单位。在具体控购工作中,坚持
按指标层层控制,对超控制指标的集团单位申请购买的专控商品一律不予审批。四是
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层层把关,照章办事。1988年除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科研、教学和
医疗急需的控制商品外,对大量非生产性控制商品,原则上全部停止审批。1988年10
月份中央工作会议以后,根据治理整顿经济的要求,一律停止专控商品审批,并把专
控商品范围由现行的19种扩大到29种。五是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各监管部门,充分发
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共同把关。如商业部门设立专控商品供应点,物资、
银行及车辆监理部门按控购规定供货、划款和挂牌。据不完全统计,1988年各级控办
按从严原则审退未批的专控商品金额达17237万元,其中:小汽车1045辆,金额11803
万元。由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1988年山东省社会集团购买力实际完成111500万元,
比上年增长19.64%, 扣除城镇消费品零售物价指数21.20%的上升幅度,为87862万
元,超过国家下达控制指标5262万元,主要是新建机构、机构升格和控制指标基数偏
低所致。在加强控购管理的同时,对控购执行情况进行了普遍检查。截至1988年底,
全省共查出1987年以来违控商品总额13776万元。其中:小汽车1907辆,金额10951万
元;违控商品罚没收入1212万元,没收实物折款189万元,封存小汽车498辆。

〔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成效显著〕1988年,山东省财务税收大检查,经过宣传发动、
单位自查、 重点检查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至1988年底,全省68.3万户各类企业、行
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中, 已有66万户进行了自查,占96.63%;重点检查了22
万户, 占32.21%。共查出违纪金额5.1亿元,其中应收交财政3.4亿元,入库2.78亿
元。通过大检查,追回了一部分流失的财政收入,查处了一批违纪案件,教育挽救了
一批干部,初步整顿了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中的混乱现象,奢侈浪费行为有所遏止,
财经秩序有所好转。1988年的大检查与往年相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各级党委、
政府重视,投入的力量较强。山东省委、省政府把财税大检查作为贯彻党的十三届三
中全会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突破口”,及时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省和市、地、县都成立了大检查领导小组,充实调整了办事机构,全省参加领导小组
的有1482人, 比上年多823个组,5755人。二是宣传发动深入,单位自查比较认真。
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召开了动员大会,报刊、电视、电台、广播站等新闻宣传部门
紧密配合,进行了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提高了开展财税大检查的认识,许多企
事业单位认真组织自查自报, 主动补交违纪收入。全省单位自查面达96.63%,有的
市、 地达100%;单位自查自报违纪金额24922万元,比1987年自查违纪金额19825万
元增加25.7%。三是重点检查措施有力。全省计划重点检查183997户,实际超额完成
计划的3%。 有的市、地实行检查责任制,包检查户数,包检查质量,包定案处理,
包催交入库;有的把能否认真地进行检查作为考核企业的一项标准,同企业上等级、
评先进结合起来,促进企业严肃对待大检查;有的由财政、税务、公安、检察部门组
成联合检查组,专门查处“钉子”户,“茬子”户和“老大难”户,这些措施保证了
大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严肃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对违法违纪问题的处理
贯彻“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宽严适度”的原则,对自查、自报出来的问
题,只要按规定把违纪收入上缴国库,一般不予处罚;对被查出来的问题,除了把违
纪收入追缴入库外,还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法纪的处分。据不完全统
计,对5775个违纪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罚款570万元,有231名负责人和当事人受到经济
处罚和政纪处分;有31户、38人由检察机关立案审查,已有11人受到法律制裁。

〔预算外资金持续增长〕1988年在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山东
省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有了较大增长。 全省预算外资金收入完成91.72亿元, 比
1987年增加18.17亿元,增长24.17%(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23.88%) 。其中地方财政
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2.81亿元,比1987年增加0.15亿元,增长5.53%;事业和
行政单位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30.1亿元,比1987年增加6.2亿元,增长25.69%;国
营企业及主管部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58.8亿元, 比1987年增加11.9亿元, 增长
25.3%。预算外资金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国营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扩大了
企业的财权,企业的留用资金大量增加;二是为促进国民经济中重点事业的发展而采
取的某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增加了预算外资金,如提高养路费收费标准和扩大征收范
围、提高学杂费收费标准、房租改革收取标准提高等;三是随着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
管理办法的逐步推开,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收入增加,壮大了事业单位以事业养事业、
以事业发展事业的财力;四是受整个经济过热、需求过旺、物价上涨的影响,预算外
资金增加。
1988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支出84亿元,比1987年增加15.5亿元,增长22.57%(按可
比口径计算增长21.67%)。支出结构变化的特点;一是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增补流动
资金达2亿元,比1987年增长64.71%;二是受社会基建投资膨胀的影响,基本建设支
出达到11.6亿元,比1987年增加2.6亿元,增长28.24%;三是用于生产性资金比例上
升,如更新改造支出、大修理支出和养路费支出等都比往年有较大增长;四是实行了
事改企单位增加,这些单位用自己的收入抵顶事业开支的比重加大。
1988年全省预算外资金滚存结余48.3亿元, 其中国库券4.4亿元, 未完成工程
13.5亿元,流动资金占用16.4亿元。净结余7.3亿元。

(李世杰 郭凤晓 王子顺 翟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