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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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商品检验概况〕1988年,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切实贯彻“加强管理,认真
检验, 公正准确, 维护信誉,促进外贸,为四化服务”的方针,共检验进出口商品
38338批,货物总值108.83亿元,分别为去年的63.71%和117.07%。其中,检验出口
商品34522批, 货值54.57亿元, 分别为去年的61.57%和87.22%;检验不合格商品
1707批, 批次不合格率为4.9%, 比去年增长1.13%。 检验进口商品3816批,货值
54.26亿元, 分别为去年的93%和178.5%。检验不合格商品445批,批次不合格率为
11.92%,比去年降低3.02%;对外出证提出索赔1118万美元,为1987年的139.92%。
1988年, 山东商检局受理国外委托检验业务128批,为国家收取非贸易性外汇11.6万
美元。 向21个给惠国家签发普惠制证书19050份,货值金额5.9278亿美元。山东外贸
企业利用鉴发普惠制证书的有利条件,在提高商品售价,加强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
争地位,扩大出口贸易额,多创外汇等方面,均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李义儒)
〔加强对出口商品生产厂和出口经营单位的监管服务工作〕为促进山东出口商品质量
的提高,增强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大发展的需要,山东商检
部门主要采取了如下监管措施:(1)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在省经委的统一组织下,协
同省主管厅部对出口商品生产厂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整顿生产厂家1211个。在整顿中,
对设备落后、技术力量薄弱、质管制度不健全,产品质量较次的,分别提出了改进意
见和改造措施,促进产品上质量、上档次,适应出口需要。(2) 继续帮助出口商品生
产厂搞好技术改造和对出口商品生产厂继续做好考核颁发注册证书及质量许可证工作。
1988年经派出大量技术人员深入各类出口商品生产厂帮助指导技术改造和考核生产厂
技术条件, 经帮助改造和考核合格的,发给册证,计发给食品厂注册证120余个,发
给其它生产厂质量许可证314个, 截至1988年底共颁发注册证书370个, 质量许可证
749个。 与此同时,帮助出口商品生产厂和出口经营部门培训各类技术检验人员2000
余名,连同前两年共培训检验技术人员8000余名,使全省的出口商品质量都有了程度
不同的提高。对获证生产厂,经商检部门向国外推荐,各进口国政府即派员来华考察
验收,截至1988年底已有青岛肉联厂、青岛外贸肠衣厂、潍坊外贸冷藏厂、莱州肉联
厂、莱州城关冷藏厂、烟台罐头厂、泰安外贸冷藏厂等出口食品加工厂获得了法国、
英国、联邦德国、日本、新加坡、巴西等国家的食品注册证书。还有潍坊外贸水产品
加工厂、烟台外贸冷藏厂获得比利时、卢森堡、荷兰3个国家的出口水产品认证(上述
国家对未取其政府注册和认证的食品不准进口) 。还有莱州、招远、诸城、安丘、潍
坊、高密、辛店、荣成、蓬莱、五莲等市县的12个肉食鸡加工厂获得日本政府认可为
出口专厂。(3) 针对有些重点商品生产厂由于原材料短缺和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
产品质量的问题,商检部门扩大了产地检验和商品预验范围,把轻工、纺织、兔毛、
肉类、水产、罐头、饲料等重点商品,分别纳入产地检验和产品预验行列。商检技术
人员,深入生产现场,发现问题就地指导解决,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避免了不应有
的经济损失。(4) 为确保出口商品质量,避免不合格商品出口造成国外索赔、退货等
损失,在产地检验和预验的同时,对质量不稳的商品,加强了口岸装船前批批查验工
作,发现以次充好、混级掺杂等掺假作伪者均不予放行,掺假作伪严重者除处以经济
处罚外,并建议主管部门追查行政责任和通报全省引以为戒。(5) 对全省的乡镇出口
企业开展技术服务,主要是进行技术培训,帮助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采用先进标准和
科学管理经验等,促其产品上档次、保质量,适应出口需要。

(刘其荣)
〔加强进口商品的监管〕1988年,山东商检局重点加强进口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确
保了进口商品质量。(1) 是加强重点进口商品的跟踪检验、监管。在抓好一般进口商
品检验的同时,对全省进口的大宗的、货值较高的商品派专人进行跟踪检验,发现问
题及时出证索赔。(2) 是督促收用货部门加强进口商品的检验。山东商检局在接到外
运公司的到货单后,积极地与进口商品的收用货部门联系,督促其检查验收,对认真
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收到索赔成效好的收用货部门进行奖励;同时对不重视进口商
品检验验收、延误索赔或违反《商检条例》的收用货部门给予处罚。(3) 是对进口商
品实施国外装船前检验,把质量问题堵在国门之外,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权益。 (4)
是对一些涉及人身和环境卫生安全的进口商品,积极筹备对国外生产厂进行注册和认
证的监管。对国家公布实施国外注册认证目录表的进口商品严格检验,凡未取得国家
注册或认证的商品不准进口,有效地维护了我国人身和环境的安全卫生。

(徐本进)
〔进口商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山东进出口贸易历年都有大幅度增
长,对促进四化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进口商品大量增加,
进口商品不合格率近几年呈上升趋势,年平均不合格率在13%以上,不合格商品的年
对外索赔在800万美元左右。 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各进口单位都加强了验收检
验,商检部门加强了质量把关措施,1988年进口商品不合格率开始下降,由1987年的
14.92%,降为1988年的11.92%。前几年不合格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以次充好,以旧
冒新,以一般标准产品混充国际先进标准产品,进口生产线和成套设备少给另件、备
件,个别也有完全不能用的坏设备,近两年又发现以国内出口的返销产品冒充国外先
进产品。事实证明,进口商品不都是好的,如不加强对进口商品的验收检验,就会使
国家和单位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刘其荣)
〔对进口商品实施国外装船前检验〕进口商品的不合格问题较为突出,最高年不合格
率达18%以上,个别进口的设备根本不能使用,给国家、进口单位和广大消费者造成
重大经济损失。作为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主管机关,除加强进口商品到货后的检验、监
管外,还认真研究和吸取了国际贸易中有关质量监管的经验,毅然采取了国际贸易允
许的国外装船发货前检验和监视装箱发运的措施。对重要进口商品国内派检验技术人
员到国外进行装船发货前检验;对一般进口商品由商检部门委托国际上有检验能力和
有权威的检验机构进行装船发货前检验,把进口商品的质次、量缺问题解决在国门之
外,确保国家的声誉和经济权益。为有效推行此措施,山东商检局、山东省经贸委、
山东省外贸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对进口大宗商品实行国外装船前检验的通知” 。 到
1988年底止,山东商检部门协同进口单位,先后派出技术人员到美国、意大利、加拿
大、联邦德国、土耳其、印尼、日本、孟加拉、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过多次装船
发货前检验,都程度不同的发现了质量问题,均当即责成出口厂商采取更换、整修等
措施予以彻底解决,直到商品完全合格并监视装箱发运后,始签发合格证书,并保留
到货后的复验权。按国际贸易惯例,出国检验的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凡经商检
部门派人在国外检验或委托国际检验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国内到货后均未发现质次、
量缺等问题,有效地维护了国家和用货单位的经济权益,受到了进口单位和国家主管
部门的欢迎及赞扬。

(刘其荣)
〔青岛工具三厂引进生产线,国外装船前检验成效显著〕青岛工具三厂通过山东省外
贸机械公司引进意大利斯克里奥尼生产的板式冷凝生产线, 货值223万西德马克,合
同规定实行国外装船发货前检验。商检局派出检验技术人员会同该厂技术副厂长 (以
商检人员名义) ,一行三人到意大利生产厂进行了装船前检验。到生产厂后先对产品
的型号、数量、外观进行感官检验,然后让生产厂将整套生产线临时安装起来,进行
试生产运转质量检验,分别发现液压管接头漏油,电机盖绝缘破碎,伸直切断机管件
严重损伤,开卷机支撑轴不符卷板设计尺寸,百页窗切割机短少两组提升装置,槽成
型机四个滚轮边缘破碎和油箱漏油等多处质量问题。上述问题提出后,责成生产厂立
即解决。生产厂接到通知后组织连夜加班,进行更换新件和整修改进,尔后又重新运
转检验,直到全部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并监视拆机装箱发运,方签发合格证书。检验
结束后,商检局征求买卖双方意见时,都表示满意。生产厂表示:“请你们来就是找
毛病的,质量问题通过来厂检验后及时发现并得到解决,避免了货到贵国后才发现问
题需要我厂派人到现场看货、谈判再解决质量问题的往返麻烦。”并对我方人员检验
的认真、实事求是精神表示钦佩,“欢迎今后继续进行愉快的合作。”进口用货厂特
别表示满意。因为技术副厂长以商检人员身份亲自参与检验全过程,特别亲眼目睹了
引进设备的装拆和运转,不仅对产品质量放心,而且对整套设备的安装程序和试生产
情况全部掌握,对到货后组织安装、指挥生产取得初步经验。因此,引进设备到货后,
一次安装调试成功,顺利投入生产使用。

(刘其荣)
〔一简、二免、三优先优惠措施〕为了更好地为全省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服务,山东
商检局于1988年3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实行
“一简、 二免、 三优先”的优惠措施,为其商品的大进大出和随进随出提供方便。
“一简”即简化程序、简化手续,缩短检验出证周期,以加快建设速度和资金周转。
同时,对来不及办理正式报验手续的,可接受电报、电话报验,或先行检验、事后补
办手续。“二免”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两种情况下的商品进出,免
除强制性检验和免除质量许可证管理。一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的进
出口商品,凡不涉及安全、卫生并且不使用中国商标的,免除强制性检验,由企业自
检,商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对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返销的商品,只要外商确认,即
可出证放行。二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的出口商品属于质量许可证管
理范围的,从其首批出口之日算起一年之内,免除质量许可证管理,暂不受“未取得
质量许可证的不准出口”之规定的约束,只要检验合格,即可出证放行。“三优先”
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业务,优先受理报验,优先
安排检验,优先签发证书。要求急办的,可不受时间限制,实行昼夜服务。

(徐本进)
〔贯彻治理环境、整顿秩序的措施〕山东商检局结合山东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实际,
提出了贯彻治理环境、整顿秩序、深化改革的七条措施。
一、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商检部门接受报验时,要严格审查合同、
信用证、发现其品种、数量、重量、收发货人等与合同、证件不符者,不予接收报验
和出证放行。对无证和伪造、涂改及冒领许可证者,及时转告主管部门查处。对国家
未授予签证权的单位所签发的许可证,视为无效证件,不予受理报验。
二、在检验、监管中发现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高级宾馆进口的建设物资,
各单位未经国家指定部门核准的进口豪华车辆和国家禁止进口的高级消费品,当即通
告主管部门查处。查处期间,收用货部门要认真验收。如发现有不合格问题,要及时
报商检部门复验出证索赔,贻误索赔者,要追查责任。查处结案前,进口的商品不准
使用、调配和销售。
三、国家规定专营单位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只接受专营单位的报验和出证放行。
冒充和伪造专营证件者,除不接受报验外,并立即转告有关单位查处。
四、对进口商品加强跟踪检验、监管。接到进口商品通知单后,即采用函电、电
话或派人跟踪对收用货单位督促验收、报验。对不负责任或接受贿赂等原因造成进口
商品质量低劣,到货后不及时验收报验,失掉索赔权,造成重大损失者,在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
五、地方政府在整顿外贸秩序中规定专营或限量出口的商品,有关经营单位出口
未取得地方政府认可者,商检部门一律不接受报验,不予出证放行。
六、对盗窃、伪造、涂改、倒卖商检证书者,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严惩;对伪
造、窃用省名优出口商品商标,或对名优出口商品生产、包装中掺假作伪,扰乱、破
坏出口商品质量和信誉者,除按有关规定罚款外,并转告有关部门追究其行政和法律
责任。
七、加强商检自身社会监督。商检部门作为涉外的经济监督部门,首先要求自身
为政清廉,奉公守法。省局和各地区商检局都设立举报电话,有专人管理,接受社会
监督。对商检工作人员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要根据《山东商检局廉政措施》及其有
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李义儒)
〔山东商检机构廉政执行情况〕商检机构是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执法监管部门之一。
国家商检局早在开放改革初期就制定了“五要十不准”的商检人员工作纪律,作为商
检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商检人员人手一册,严格遵照执行。山东商检局并印发到进出
口商品检验监管的各有关部门,请帮助监督执行。1988年中央和省委的廉政规定下达
后,山东商检局又结合商检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山东商检七条廉政措施”,除要求
商检人员严格遵守外,并分别公布了省局和各市地商检局的举报电报,接受全社会监
督。1988年,绝大部分商检人员是奉公守法、秉公尽责的。仅据1988年一年的统计,
商检人员到有关单位检验、 监管工作,拒吃请的668人次。有些商检人员怕在执行检
验、监管任务中造成对方负担,自带方便面和面包,连工作餐也拒绝接受。检验、监
管单位拒收以各种名义送来的钱物183次,拒收的钱物折款26940多元。有的乡镇企业
为获取工厂的“质量认证书”,一次在送给商检人员的工作包中装有1000余元,当场
被拒收退回。下生产厂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整顿企业的商检人员,任务完成后,
厂方送每人50元至100元辛苦费、 加班费的有50多人次,均被拒绝;送到机关的,也
都如数退回。有明文规定收取“四技”服务费的,都如数交机关入帐处理。年内收到
各有关单位表扬商检人员奉公守法、公正廉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信件61
件。登外轮鉴定,未发现检验人员向外轮索取财物和违犯外事纪律行为,外轮主动赠
送的大筒咖啡和成瓶、成条的酒烟,也都拒绝接收,对赠送的普通小礼品如打火机等,
因为盛情难却,接收以后也都带回机关交领导处理。商检在口岸联合作业中,能主动
与各有关口岸单位协作配合,几年来被青岛和烟台等口岸办评为口岸文明单位。虽然
绝大多数商检人员表现是好的,但也发现个别商检人员有问题,对一般性的问题进行
批评教育,对个别的违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刘其荣)
〔增设商检机构、充实商检力量〕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各市地政府都迫切要求设立商检机构,
经报请国家商检局和省编委批准,1988年在对外贸易发展较快的威海、菏泽、聊城三
个市地新增设了三个县团级商检局,属山东商检局和所在市地政府双层领导,以山东
商检局领导为主。截至1988年底,山东的商检机构,除省局驻青岛外,下设有烟台、
济南、济宁、潍坊、石臼、黄岛、淄博、威海、菏泽、聊城十个市地局和一个龙口商
品检验处。设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高、精、尖和常规检验仪器,配有一支知识门类比
较齐全,且有高、中、初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检验和管理队伍,能检验、鉴定各
种进出口商品质量, 所签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证书遍及世界五大洲150余个国
家和地区。并经常组织检验、监管人员到世界各国和请进有关国家的检验专家交流技
术,提高检验、监管水平,以适应科学技术和外经、外贸迅速发展的要求。

(刘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