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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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 用心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及时推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等新举措530余项。更加注重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惩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398人;与4030余家国有、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建立经常性联系,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3190个;立查国企人员损公肥私,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职务犯罪197人。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组织3890名检察官深入1403个重点工程,协助完善管理制度2870余项。更加注重推动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强化对生态资源的司法保护,严惩集资诈骗、传销、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426人;查办政府采购、市场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367人;查处环保政策落实领域职务犯罪134人。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惩治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433人,立查背后的监管渎职犯罪76人。为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学、看病、就业等问题,立查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913人。为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查粮食和农机补贴、新农合等领域虚报冒领、侵吞截留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814人,追回惠农资金2.7亿元。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司法救助,共办理刑事救助案件1263件,发放救助金550余万元。深化“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共走访群众28.4万人次,提供法律服务3.7万次,帮助解决困难问题4.5万件。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打击邪教、严打暴恐等专项行动,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3425人、起诉79694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1578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宽缓处理1571人,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同比下降13.4%;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依法促成刑事、民事和解3606件。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省共立查职务犯罪嫌疑人3563人,同比上升9.3%。立查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1356人,同比上升22.5%,其中,县处级干部141人、厅级及以上干部16人,同比分别上升6%和60%,先后办理了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日照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万同等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小官大贪”职务犯罪384人。重视查办行贿犯罪,将302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人绳之以法,同比上升51.8%。依法介入重特大事故调查,查处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工作人员42人。加强追逃工作,缉捕在逃的重大职务犯罪嫌疑人26人。严惩司法腐败,查处司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等职务犯罪147人。
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强化案件质量内部管控。全年共起诉职务犯罪嫌疑人3232人,法院已判决2865人,办案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依托全省建成的724个警示教育基地、组建的156个警示教育宣讲团,深入2303个党政机关、1891个企事业单位和1086所学校,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41.5万人。拓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应用领域,受理查询6.4万次,建议取消93个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开展惠民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进行犯罪分析333次、预防调查263次。深化社会化预防,与277家单位会签预防工作意见,向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247份、提交年度报告161份,地方党政领导批示肯定243件次。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共监督立案1184件,追捕追诉4441人;监督撤案1713件,决定不捕不诉19643人;抗诉刑事案件293件,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05件。开展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专项监督,深入2231个派出所,纠正降格处理、超职权立案等问题973个。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纠正适用强制措施不当、违法取证等问题61个。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先后排除非法证据599份,因事实证据存疑撤案、不捕不诉231人。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健全同步监督机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432件。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处理108人。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逐人清查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三类罪犯的服刑情况,监督纠正违法案件114件,依法建议收监执行72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535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389件。认真做好执行监督和督促、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87件,依法督促、支持起诉190件,挽回经济损失10亿元。强化诉讼违法调查工作,对民事行政审判和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规违法情形开展调查109次,提出纠正意见513件次。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点部位,依法查办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928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纠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180个。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试点专项工作,监督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案件693件。

【深化检察改革】 加强全局统筹,认真组织实施。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98个具体项目。积极做好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在全国率先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已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369条、法律文书6676份,向当事人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查询49114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行人民监督员外部选任管理,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集控告、举报、申诉、查询于一体的综合受理平台,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0110件,同比上升47.9%。组织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探索快速办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270件。
创建工作品牌。创新建立检察宣告制度,公开宣告的2247起案件全部定分止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聘志愿者5293人,组织开展特色性预防活动1790余次,实现了预防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效互动。积极建设新媒体宣传工作平台,开通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187个,其中省院微博粉丝60多万人,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

【深化升级“三项建设”】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丰富“五位一体”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涵,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措施,发现整改问题3500余个。省院抽取2387起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发现的超管辖办案、文书制作不规范等8大类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建立说情报告、加强侦查工作管理等制度32项。
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全省建成集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绩效考核、刑事执行检察信息管理为一体的检务综合平台,省院建成与50余家单位信息共享的情报信息查询平台。在全国率先建成全省三级院互联互通的远程接访系统。全面应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共发出期限预警7556次,退回瑕疵案件601件。研发推行律师网上预约系统,接受律师预约1万人次,安排阅卷2.1万件次,受理会见、变更强制措施等申请4897件次。
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全面加强556个派驻检察室建设,聚焦农村“两委”换届、征地拆迁、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强化对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建设录入涉农政策、社区矫正、群众诉求等数据的“信息小超市”,收集职务犯罪线索2060件,协助查办案件968件,协助办理批捕、公诉和诉讼监督案件5012件,协调解决医疗、低保、粮食补贴等问题2905个。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
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办“山东检察大讲堂”,举办领导素能、专项业务等培训777期、培训3.2万人次,组织业务竞赛、优秀案例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2220次。认真落实与高校人员互聘“双百计划”,公开招录226名大学毕业生充实基层。设立检察救助金,对因公牺牲、伤残和患有重大疾病的检察人员及家属及时给予救助。
强化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省检察院对6个市院进行了巡视和回访,市院对79个基层院开展了巡查,查找解决纪律作风问题317个。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10名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恪尽职守,敬业奉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受到省级以上表彰582件次;在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会上,全省74个单位和13名个人受到表彰,是受表彰最多的省份之一。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随机电话调查显示,全省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2.59%,同比提高1.93个百分点。

2014年11月21日22日,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工作会议在德州、聊城召开。图为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中)在临清检察院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