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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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8万件,判处罪犯7.5万人。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3695名罪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审理招远“5·28”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平度“3·21”放火案。推进依法反腐,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092件,判处罪犯2467人;依法审理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审结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164件,判处罪犯170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犯罪案件3234件,判处罪犯5399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对383名拐卖、性侵害未成年人罪犯予以严惩。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2.7万件,结案标的额360.6亿元。加强对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制定13个规范性文件。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省法院制定印发《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审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430件。高度重视涉军案件的审理,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依法妥善处置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济南法院2个月内促成1724名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发放执行款8.2亿元。
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8.7万件,结案标的额1306.5亿元。省法院制定印发《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提出20条措施。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16.5万件,提出强化金融监管、规范金融秩序的司法建议。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审结股权转让、企业破产重整案件571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案件5003件。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审结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案件1660件。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5万件。在枣庄市、济宁市开展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305人(次),同比上升29%。加强国家赔偿审判,审结案件143件,决定赔偿15件,赔偿金额135万元。
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24万件,结案标的额784.8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2.8%、31.3%。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执结案件2.1万件,执行到位4.1亿元。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驻鲁34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6.5万名“老赖”信息。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237人实施司法拘留,对992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43人给予刑事处罚。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坚决防范冤假错案。对251件自诉案件、14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对46件久押未决刑事案件进行了清理。审结各类二审、再审案件5.8万件,其中,依法改判5757件,发回重审3512件。审结抗诉案件732件,其中,依法改判238件,发回重审59件。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5.5万份,居全国第二位;对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在省法院门户网站直播了269个庭审实况。全部开通官方微博,省法院与菏泽市、济南市中院官方微博入选全国“十大法院微博影响力”排行榜。
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制定《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明确多发性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探索建立司法权力清单制度,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的做法。推进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办案44万件,同比上升7%,其中省法院院庭长办案771件,同比上升33.4%。
大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增补8318人,全省人民陪审员达到13903人。城市普通居民、农民占人民陪审员总数的43.5%,同比上升18.7个百分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0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83.3%,同比上升30.2个百分点。东营中院在审理倪发科一案中,引入人民陪审员参审,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属全国首例。
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制定印发《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严格执行减刑、假释适用条件和标准。共办结减刑、假释案件4.2万件,其中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或退回补充材料730件,变更减刑幅度620件。人民陪审员参审减刑、假释案件3339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590件。

【增强司法为民实效】 推行“四心工作法”。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做到“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理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广大干警认真践行“四心工作法”,用“四心”换取群众的顺心、安心。
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推进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服务中心、服务网络和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155个法院建立了诉讼服务中心,37个法院实现了网上立案,103个法院开通了服务热线。推广沂源县法院诉讼风险“五笔账”做法,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巡回审判工作,开展巡回审判2万余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615万元,为454名刑事被害人、2378名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2940万元。
畅通申诉信访渠道。推进诉访分离改革,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6010件,提起再审1247件。坚持院领导带班接访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万人(次)、处理来信1.3万件(次)。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接访450件(次),与最高人民法院预约登记接访332件。开展信访积案专项清理,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35.3%,案访比是全国法院最低的省份之一。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人员配备和教育培训,公开招考的399名初任法官、公务员优先充实基层,培训基层法官2.9万人(次)。恢复、新设法庭18处,改扩建49处,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普遍建立便民诉讼服务站,在农村、社区设立联络点、联络员。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 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坚持秉公用权。共有65个集体和12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17名个人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和审判业务专家。
强化规矩意识。深入整改“四风”问题,省法院修订完善74项规章制度,班子41项整改事项全部完成。开展审判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及105处人民法庭进行暗访,对5名中级法院纪检组长、5名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
强化“两个责任”。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全省法院自查案件45件,严肃处理干警51名,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25起。认真落实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014年1月1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信息集控管理中心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开通仪式

2014年全省法院结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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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 │ 本期 │上年同期│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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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 62999 │ 57925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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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 │ 353347 │ 337340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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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事 │ 310421 │ 305176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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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 │ 18093 │ 20125 │ -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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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 │ 239851 │ 212614 │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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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刑、假释 │ 41734 │ 42208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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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案件 │ 7015 │ 6353 │ 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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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033460 │ 981741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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