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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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妇女参与经济改革发展】 促进家庭服务业发展。实施大姐创新示范工程,创建山东大姐家庭服务云平台,开启家庭服务O2O新模式,极大提升了服务能力,签约加盟商200多家。各级大姐机构适应社会和家庭需求,积极延伸服务产业链,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大姐品牌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全国妇联加快巾帼家政健康发展推进会在山东省召开,推广山东经验,促进了大姐品牌建设的进一步创新发展。
推进妇女创业创新。加大妇女创业就业扶持力度,全省为1.89万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71亿元,贴息1.26亿元,其中省级500万示范性贴息资金扶持了134个“妇字号”中小企业,帮助3753名妇女创业、1.6万妇女就业。各级广泛开展妇女创业大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行动,组织创业培训、项目推介等活动,举办专场招聘490余场次,帮助13.2万名妇女达成就业意向。深化争创巾帼文明岗、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引导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创新创造、争先创优,在“转调创”大局中展现巾帼风采。开展“齐鲁优秀女企业家两区一圈一带行”活动,组织高层培训、经贸洽谈等,促进女企业家交流合作、创业发展。
服务农村妇女增收发展。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大局,拓展服务平台,帮助妇女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创业增收。加强示范带动,着力扶持“妇字号”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带动妇女科技增收、创业致富。10个基地被命名为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加大新型职业女农民培训力度,重点培育巾帼增收带头人,各级培训7200余人。引导创办各类协会和专业合作组织,带领妇女联手闯市场,成为服务妇女创业增收的重要力量。

【引导妇女参与文明和谐建设】 加强妇女思想引领。推进“实现中国梦·齐鲁巾帼行”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中国梦的共同理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我身边的“最美女性”宣传活动,举办“巾帼先模事迹巡讲”“优秀成功女性进高校”等励志教育活动,全省举办宣传教育活动1740余场次,70万妇女受到教育。创新教育载体,以传统美德“孝、诚、爱、仁”理念为内涵,创编推广富有山东特色的《四德歌》广场舞,让妇女群众在愉悦的健身活动中接受道德教育。
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为主线,深入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成员在7万多个妇女之家,说自己家事、谈身边“最美”,以良好家风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全省2000多万家庭参与,推选“最美家庭”6万余户,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推进“平安家庭”建设,引导家庭成员拒绝家暴、远离毒品、抵制邪教。省妇联与省综治办联合命名了一批“平安家庭”创建示范县、乡镇和村(社区)。坚持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开展优秀家风家训征集、“好妈好爸好家风”巡讲、“感恩母亲”征文活动,发挥“农村父母课堂”、网上家长学校、《祝你幸福·最家长》期刊等阵地作用,普及科学家教知识,引导家长以德育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服务文明创建大局。围绕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总体部署,组织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共建美丽家园”等活动,促进妇女提高文明素质、改进生活方式。全省举办培训班17697场次,培训群众275万人。大力倡扬志愿服务精神,组织开展“平安行·你我他”、扶贫助困等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妇女奉献社会、服务他人。落实中央、省对口援疆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援疆工作,为对口支援的喀什地区妇女送去50万元培训资金,为儿童送去价值15万元的爱心书包和毛衣,举办鲁·喀“维汉一家亲”联谊活动,增进了团结和友谊。

【促进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落实妇女儿童规划目标。完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国策教育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和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各级举办国策宣传月,组织讲师团成员深入高校、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国策宣传贯彻不断深入。召开全省实施“两个规划”工作推进会,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确保规划目标全面落实。6个市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妇女工作的意见。大力推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山东省首次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纳入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11个市、78个县(市、区)党委政府印发了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意见,办实事近500件,进一步优化了妇女儿童发展环境。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融入创新社会治理大局,加大源头参与力度,依法做好维权工作。加强普法宣传,举办妇女维权周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团律师走进农村、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引导妇女依法维权。突出维权重点,与民政部门合力推进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全省行政村全部完成修订任务。及时跟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争取确权登记中妇女“证上有名,名下有权”。省里专门印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在《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中,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提升维权水平,加强妇联维权干部业务培训,推进基层妇女维权站点、12338维权热线规范化建设,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制,全省代理员队伍发展到9325人,全年代理案件2590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了维权与维稳有机结合。
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争取社会资源,开展关爱服务,重点扶助困难妇女儿童。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覆盖面不断拓展,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各级财政投入资金2.47亿,免费检查301.8万人;全省募集救助资金1919万元,救助贫困患病妇女5695人。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关爱活动,全省新建留守流动儿童活动站281所。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春蕾女童救助活动,全年全省募集资金、物品4335.8万元,资助贫困母亲2.38万人、春蕾女童2.75万人。实施母亲健康快车、恒爱行动、宝贝安行等公益项目,不断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

【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深入扎实改进作风。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整改落实“回头看”,持续聚焦“四风”,着力改进作风,强化宗旨意识,下移工作重心,最大限度地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县以上妇联扎实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第一书记包村帮扶等工作,建立基层联系点1790个,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树立了妇联组织“温暖之家”形象。
强化基层夯实基础。省妇联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新时期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各地因地制宜创新组织设置,推动在行业协会、工业园区、专业市场、文化广场等妇女相对集中的地方建妇女组织2442个,推行社区妇联网格化管理,将服务触角进一步向妇女群众延伸。抓住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契机,提前谋划、强化宣传,加强培训、跟上督导,全力推动女性进“两委”。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完成换届的村(社区)女性进村(居)委会比例达到100%,进村(社区)党组织和担任正职比例比上届均有提高。推广选聘基层妇联兼职副主席、增补执委工作,7460名各界优秀妇女成为兼职基层妇联干部。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推动妇女之家、妇女儿童家园增点扩面、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全省在新兴领域建妇女之家3653个,建成省级妇女儿童家园337处,市、县级家园1285处。
落实经费保障机制。2014年,各级妇联工作经费全部列入财政预算,8个市、66个县(市、区)达到妇女人均1元标准。全省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预算合计达6247.25万元,镇均3.36万元。指导基层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发挥经费服务妇女群众的最大效益,促进基层工作上水平。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家副主席李源潮批示:山东省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很好,为乡镇街道妇女工作经费提供了制度保障,可以积极宣传推广这种做法。

2014年10月28日31日,省妇联、省援疆办、省援疆指挥部联合举办鲁·喀“维汉一家亲”联谊活动,组织来自新疆喀什地区疏勒、英吉沙、岳普湖、麦盖提四县的50个家庭到山东参观考察、联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