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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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山东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中央以及省委、全总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省工会十四大精神,积极开拓创新,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工会自身建设也得到新的加强。省总工会下辖市总工会17个、县(市、区)总工会137个、乡(镇、街道)工会1802个(其中总工会1424个)和19个省级产业工会、21个大企业工会和1个省直机关工会。截至2014年9月底,全省已建基层工会20.7万个,会员2379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784万人。

【凝智聚力作贡献】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活动,推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四德”建设,举办了职工演讲、书画摄影比赛、微电影展演和女职工读书征文等系列活动,努力打造“齐鲁文化大道”品牌。选树了“全国最美职工”吴吉林这一新时期产业工人重大典型;推动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劳动模范待遇的通知》,加强了劳模疗休养工作;首次开展了“齐鲁金牌职工”评选,用劳模精神感召职工、引领社会。开展了8项省级重点工程示范性竞赛,举办了72个工种的行业性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17个行业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动员组织广大职工为改革发展建功立业。

【“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 制定印发《山东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全省开展创建活动的企事业单位3400多家,建立市级以上“劳模(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623个,获得专利3000多项,实施技术攻关1万余项,22万名职工通过参加创新工作室培训提升了技能等级。高鹏劳模创新工作室等4个工作室被命名为全国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

【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把“教育发动组织职工查隐患”作为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按照“层层发动职工查排分级整改重大隐患逐级上报政府职能部门督导整改”的思路,组织五级工会干部进企业,发动一线职工查找身边隐患。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群众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意见》,推动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全省96.6%的建会企业和90%的建会企业职工参与了“查保促”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安全培训14万次,培训职工1000多万人;查出安全隐患82万项,整改77万项,报上级部门督促整改1.3万项,实行挂牌督促整改5638项。省领导先后6次作出批示,对活动的开展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充分肯定。

【推动实施“惠员工程”】 积极推进“工会会员服务卡”发放工作,全年有6个市全面铺开,受到了广大会员普遍欢迎。淄博市发放会员服务卡近30万张,协调建立服务基地1065家;泰安市首批发放“泰山情·职工服务卡”10万张,协议优惠服务网点达到2300多个。推动实施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2014年有8个市开展了该项工作。青岛市总工会一期补助3000万元,实施了新型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威海市“工会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程”,参保职工达到26.4万人。推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加快向职工服务中心转型升级,6个市、45个县(市、区)实现转型升级;部分市、县工会探索建立了网上职工服务中心,开通了工会普惠服务微信公众平台,形成了集多项功能于一体、网上网下相互促进的综合服务平台。

【深化“四季服务”活动】 全年各级工会用于“四季服务”和“工友创业”的资金达到3.7亿元。“冬送温暖”基本实现了对困难职工的全覆盖,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筹集发放送温暖资金2.6亿元,走访慰问困难企业3338个,困难职工16.6万户,困难农民工2.5万户,困难劳模及先进人物9193人。“春送岗位”活动为职工和用工单位搭建了对接平台,开展了“工会就业援助月”、技能培训促就业等活动,培训职工2.4万人次,帮助4.5万人实现就业;各级工会培育“工友创业园”190个,扶持2470人成功创业,带动2.6万人实现就业。“夏送清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慰问一线职工和农民工180多万人。“金秋助学”活动资助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1.8万人。女职工“关爱行动”“帮扶送教育”活动,分别筹集资金1326.2万元和728.6万元,救助困难女职工2.3万人、困难职工子女1.7万人。

【开发建设山东工会就业信息网】
山东工会就业信息网是省总工会主办的大型公益性网站,以服务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发展为宗旨,为广大用人企业和求职人员搭建公开、双向、免费的就业信息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化服务。网站依托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对用人企业的基本信息和职位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网站主要实现两大功能,一是帮助求职人员寻找到合适的职位,二是帮助用人企业找到合适的人才。同时具有数据统计功能,根据用人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和求职人员的求职信息,分析短时期内各行业的职工需求、人才流向,研判当前的就业形势,为相关部门做好就业引导和培训工作提供依据。

【《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颁布实施】
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为深化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山东省厂务公开条例》是山东省总工会牵头申请立法并顺利颁布实施的第四部地方性法规。同时,积极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到全省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

【开展厂务公开“培训提升年”活动】 全省开展厂务公开“培训提升年”活动,各级工会培训面达到88%以上,职工代表培训率达到65%以上。以全省100强民营企业和世界500强驻鲁外资企业为重点,重点培育不同类型非公企业典型,每个市抓3~5个典型,每个县(市、区)和开发区抓2~3个典型,打造“推行协商民主,强化社会责任”工作品牌。2014年,全省已建会企事业单位单独建立职代会制度54.6万家,占94.3%;单独建立厂务公开制度54.2万家,占94.1%。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推动将工资集体协商纳入到全省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体系,制定印发了《关于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的意见》,截至2014年9月,全省已签订集体合同15.8万份,覆盖企业33.2万家、职工1905万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断加强,全省已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5.6万份,覆盖企业33.1万家、职工1855万人。

【破解乡镇(街道)工会建设难题】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同意,省总工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乡镇(街道)工会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两个配套文件,推动解决乡镇(街道)工会职责定位、组织设置、人员保证、经费保障等突出问题。经测算,“一意见两办法”实施后,省总工会每年将向乡镇(街道)工会倾斜资金近6000万元。

【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 制定印发《山东省总工会组建工会和发展会员工作考核办法》《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2015-2018年)》,进一步扩大工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强化基层工会建设,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制定印发《关于在基层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中广泛开展“双亮、双争、双述、双评”活动的意见》,按照“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推进“职工之家”建设。

【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推动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全面推进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基础上,着力提高履约率,发挥其依法维权的作用。截至2014年9月底,全省共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14.1万份,覆盖企业26.3万家、女职工844.8万人。
【鼓励和支持各级工会培植亮点 创先争优】 省总工会设立了工会工作创新奖,以此为抓手,指导和推动全省工会工作创新。各级工会坚持项目化运作、制度化推进、规范化实施,培植了一批具有创新性、实效性、领先性、示范性、完整性的创新项目,带动了整体工作上水平。“司法共建创新职工维权”等12个项目被评为2014年度“山东省工会工作创新奖”。

2014年3月27日,全国工会群众性隐患排查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济南召开

2014年2月21日,山东省“工会就业援助月”公益性大型招聘会在菏泽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