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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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贯彻《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夯实基层应急管理基础,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应急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政务值班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大力推进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值班网络体系建设,基本实现了定人、定事、定场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统一、互联互通”的大值班网络体系基本形成。二是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积极推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4级值班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法定节假日和国家、省重要会议、活动期间“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积极推动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督导考核、责任追究机制。省政府总值班室认真汇总梳理每月全省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处置情况,编发《值班报告》,报省政府领导和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参阅。三是大力推进省政府应急平台建设步伐,政务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应急管理体制和法制进一步健全。2014年,全省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建设。防汛抗旱、环境保护、防灾减灾、事故灾难、交通运输、海上安全、公共卫生、反恐维稳、核应急等各类应急管理指挥机构进一步健全,专设机构进一步增多,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充实。市级政府应急管理联动部门内设应急管理机构也进一步健全。省和多数市已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观综合考核工作内容。济宁、东营、菏泽等市以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对全市应急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
全省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踏上新台阶。以省政府令形式颁布《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气象灾害评估管理办法》等一批政策规定。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组织实施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等一批文件。青岛市研究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印发《山东省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
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建设,日常预防与应急处置的结合更加紧密。水利、国土、环保、海洋渔业、林业、安监、煤炭、教育、银监、黄河河务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风险信息,做好本行业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气象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2300余次,预警短信470万条次。林业、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利用本部门应急平台,及时发布了森林火险、地质灾害、防火灭火和交通出行安全预警信息。省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息共享和联动互动机制,防范应对工作成效明显提高。为应对10号台风麦德姆等汛期重大洪涝灾害,省防总、省气象和海事部门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市县两级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省环保厅加强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全年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11次。
各市对信息共享和联动处置的相关事项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了规范。德州市、菏泽市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对全市应急联动进行明确。县(市、区)政府与市级报警平台、急救电话、市长公开电话之间普遍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便于属地政府及时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毗邻地域的应急联动救援机制进一步健全。烟台市根据环渤海六市海上联合救援机制,多次与天津、大连等市进行海上联合救援。5月,威海市仙姑顶景区发生山林大火,青岛、烟台、潍坊等市和省有关部门的联动救援发挥了重要作用。
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2014年,各级各部门普遍开展了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等一批专项预案。济南铁路局制定发布《济南铁路局预案管理办法》,山东银监局将本部门预案汇编成《山东省银行业应急管理手册》。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推动全省17市全部制定了处置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并进行了演练。公安、水利、交通运输、环保、质监、安监、煤炭、机场等部门(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多时段、多形式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防汛、水上运输、道路交通、环保、特种设备、航空器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各市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进一步完善。青岛市、东营市开展了“应急预案编修年”活动,青岛市、烟台市新编修完成市总体应急预案,淄博市、日照市新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在预案修订的同时,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在演练中发现问题,加以完善。济宁市针对省运会和省残运会组织的安保演练,淄博市组织的城市燃气管网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枣庄市组织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综合救援演练,泰安市、莱芜市组织的森林火灾救援演练等,都对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
应急队伍建设规模进一步壮大。各级、各部门在应急救援队伍上的人财物投入进一步加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全省继续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全省应急救援中队达到256个,一线救援力量达到6300人。同时,各地普遍加强投入,新增一大批先进灭火车辆和特种救援设备。全省专职矿山救援队伍达到7个大队27个中队1589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达到512支,人数达2.1万人。各地普遍加强了综合应急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购置了一批先进救援车辆和装备器材,救援手段进一步丰富,救援能力不断提高。各级有关部门还不断加强海上救助、卫生急救、地震应急、危化品救援、矿山救援、水上救助等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应急宣教培训进一步深化。结合《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实施周年、“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以及《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宣传贯彻活动等契机,广泛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青岛市打造“学会应急”品牌,推出了“学会应急”杂志,设立了“学会应急”微信公众号,开办了“学会应急”网站。日照市开辟了“日照应急”微信公众平台。烟台市利用广播电台制作播出“应急之声”广播节目,全年播出16期。聊城市依托东昌府区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对全市在校学生进行应急轮训。威海市投资近亿元建设了防空防灾教育基地,作为市民应急知识普及基地。通过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社会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高。邀请应急专家授课,组织收听收看专题讲座,安排外出轮训,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岛市组织了为期三周的“青岛2014中欧应急管理培训班”,并联合国家行政学院和中国地震局开展了中德“第一响应人”培训。各市还整合各部门和单位部署于基层组织的应急资源,逐级确定示范点,以示范点推动应急管理宣传。济南、青岛、滨州、威海、日照、济宁、临沂、潍坊等市已经开展了多个批次的市级示范点评比活动,在基层单位发挥了明显的典型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