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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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和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科学务实、开拓创新,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推动法治山东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立法工作。(详见法治栏目中的地方立法)
监督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事关全省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改进方式,加大力度,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着力提高监督工作实效。一是加强对科技创新的监督,促进转方式调结构。采取省市两级人大联动的形式,组成四个视察组赴8个市进行实地考察,其他9个市同步开展视察,将视察情况向省委作了报告,并向省政府提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二是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在听取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和组织专项视察的基础上,常委会第8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加强对计划、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促进全省财政经济健康发展。四是加强对公民权益和民生事项的监督,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是加强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年共听取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报告6项,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视察、执法检查8次,专题询问1次。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积极适应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不断规范程序,维护法制统一。全年共接收报备规范性文件45件。
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依法推动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59件、8321人件次。
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选举任免权。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对健全地方预算体系、严格预算审查程序、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推动预决算公开等方面予以规范,为全省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听取了省政府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了2013年决算,对省级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性债务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查并作出相关决定。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任免权,依法按程序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39人。
代表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制定了加强与省人大代表联系和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对省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工作规范,修订了代表议案处理办法;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198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精心组织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代表围绕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村容村貌综合整治等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进行会前集中视察等;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4件代表议案,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及时提交审议结果的报告,对代表提出的415件建议、批评和意见,依法按程序及时交办,加强跟踪督办。
对外交往活动。先后组团或随团出访3个国家和地区,接待5个国家的10个议会或友好代表团,主动宣传人大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4年1月17日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济南举行,与会代表891名。
会议听取审议了省长郭树清所作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柏继民所作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白泉民所作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所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了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的决议、关于山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6次会议1月13日15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了主任会议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拟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通过了列席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范围;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审查批准了济南、青岛两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第7次会议 3月25日28日在济南举行。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了关于全省政府债务审计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和人事任免案。
第8次会议 5月27日30日在济南举行。表决通过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山东省与波兰马佐夫舍省建立友好省关系的议案》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4年山东省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贯彻实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的议案,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审查了青岛、淄博两市报批的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第9次会议 7月28日31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山东省2013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金庆民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黄河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了关于《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山东省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全省体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全省贯彻实施《山东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和人事任免案。
第10次会议 9月23日26日在济南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的议案和《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审查了济南、青岛、淄博三市报批的六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邓向阳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第11次会议 11月23日27日在济南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精神的决议》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了省人大内司委、农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3号和第10号、第4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国土资源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农业科技推广与创新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草案)》的议案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法规案,审查了济南、青岛、淄博三市报批的四件地方性法规并作出相应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孙绍骋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决定任命于晓明、徐珠宝为山东省副省长;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人事任免】
1月1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
任命:傅国庆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段大伟、刘元成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宋文明为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韩成锋、陈兴东、王启江、侯希民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戚军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徐玉(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廖伟忠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长玉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杰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李芹(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欧阳明程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单明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朱云三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崔婧(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王洪伟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肖彬(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马莉莉(女、回族)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付本超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马向伟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李培进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于军波、李玉国、李永生、陈峰、姚锋、程卫华、鲁统民、丁国红(女)、于促修、于爱军、马勇、王宝恒、王海燕(女)、毛国强、丛卫(女)、丛燕燕(女)、邝斌、吕仲亚、刘书鸿、刘成良、刘敏(女)、安景黎、杜磊、李仲轲、杨殿韬、吴月臣、邱建坡、邹延茂、张光荣、张勇、张涛、张景凯、张燕(女)、陈居山、尚秋君(女)、周凤森、赵海滨、赵童、娄勇军、董兵、路翠焕(女)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盛昌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李向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刘长玉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李芹(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于玉(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杰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李军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职务;廖伟忠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职务;欧阳明程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肖彬(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马莉莉(女、回族)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秦秀春、李萍(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谢新民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荣历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刘汝林、丁顺才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批准任命:段连才为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树果为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张庆建辞去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季新华、张道华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伟谊、徐艳丽(女)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撤销:于家珍的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继祥为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3月28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决定任命:王浩为山东省民政厅厅长;刘奇为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孙建功的山东省民政厅厅长职务。
免去:李富兰(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赵文强、周长军、王增建、孔德林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建华(女)、聂新建、于世爱(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王加欣(女)的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任命:张俊恩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马玉存(女)、崔庆荣、梁克勤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王德顺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波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孙恒勤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孙恒勤的代表资格终止。
7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
决定任命:刘均刚为山东省林业厅厅长。
决定免去:燕翔的山东省林业厅厅长职务。
免去:周笑艳(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刘平、王荣福、邢建程、罗敏(女)、刘云先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9月26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决定:接受邓向阳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免去:李洪波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刘平(女)、刘绍先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谢萍(女)、刘革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孟健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颜振贞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黄为(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师京华(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顾笑艳(女)的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谢辉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王世磊、王殿林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张永、陈巍为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岩平、张景华(女)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11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定:接受孙绍骋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于晓明、徐珠宝为山东省副省长。
任命:郭建昌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严书平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吴平的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马红梅(女)、马磊、王小玉、王文功、王庆岭、王拥军、王强、石秀丽(女)、巩敏(女)、任大贤、任维忠、刘士栋、刘艳(女)、刘海霞(女)、齐吉敏、孙承文、严俊、苏爱军、杜桔红(女)、李鹏、杨阿妮(女)、杨洪健、杨新民、吴传玺、吴军、宋德坤、张兴华、陈常懂、岳宗毅、金占龙(满族)、周谨、孟国、赵洪森、茹辉、姜欣(女)、袁春鹃(女)、栾晓虹(女)、高峰、郭万全、郭琳、郭景文、唐骁鹏、浦爱华(女)、陶广东、窦川坦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陈梅(女)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孔繁润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李金刚为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于晓晴、于明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孔繁润、李金刚、刘光荣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董金亭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马建、时永平的济南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威海市及驻鲁部队依法补选郭建昌、张凡迪、李桦、卫明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由临沂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孙绍骋、滨州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邓向阳、青岛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邓贤东、刘峰,驻鲁部队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王宝贞、厉江潭调离山东。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绍骋、邓向阳、邓贤东、刘峰、王宝贞、厉江潭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张正欣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张正欣的代表资格终止。
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赵勇因病去世,赵勇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重要活动】
1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
3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慧敏在济南会见韩国国会议员、预算财政委员会干事金光琳率领的国会议员代表团一行。
3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远方在济南会见秘鲁前卫生部副部长、民族主义党理论专家大卫·特哈达·帕尔多先生率领的秘鲁民族主义党干部考察团一行。
3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作题为“关于专题询问工作的几点体会和思考”的专题辅导报告。
4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田带领的全国人大城市民族工作调研组到山东调研。
5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5月12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到山东开展执法检查。
5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带领调研组,到山东就公民姓氏问题进行立法调研。
5月17日—25日,应巴西南里奥格兰德州政府和墨西哥墨西哥州政府的邀请,受省委省政府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率领山东省代表团访问巴西和墨西哥。
5月19日,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冬冬率调研组,到山东就制定海洋基本法进行立法调研。
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是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6月12日—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山东专题调研县乡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情况,并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专题召开部分省参加的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四省人大常委会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7月14日,全国人大调研组到山东就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央编办副主任张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残联副主席王乃坤,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陈刚参加调研活动。
7月21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罗清泉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到山东开展执法检查。
8月上中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率调研组到山东调研土壤污染防治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蒋巨峰,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包瑞玲,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参加调研。
8月28日,纪念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图片书画展在省博物馆开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就纪念活动作出重要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致开幕词,副主任贾万志主持开幕式。
9月18日—26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贺一诚率领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团到山东视察,19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在济南会见并宴请了视察团一行,9月20日主持汇报会,向视察团介绍了全省有关情况。
11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连宁率调研组到山东进行专题调研,听取有关方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12月16日,山东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换届暨第三届理事会会议在济南召开,选举产生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会前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柏继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宋远方主持,秘书长翟鲁宁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