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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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探索发展中地区环境保护新途径,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充分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省委十届八次全会明确“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省委组织部将空气质量改善指标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分值提高至150分。注重发挥生态环保倒逼作用,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着力点,通过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严格落实逐步加严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用环境标准倒逼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将环保领域改革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突出位置,着力完善环境监管工作机制。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成功举办了生态山东建设高层论坛暨第六届绿色产业国际博览会。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力度,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增加了各级环保机构编制,在县域范围按区域派驻监管执法机构。

生态环境。深入落实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一期行动计划,实施了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09万辆,是国家任务的2.55倍;关停小煤电机组17台、小煤矿9处,分别淘汰落后产能45.6万千瓦和198万吨。全省细颗粒物平均浓度改善16.3%,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改善11.3%。
积极推进核电、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新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11.2%。加快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小清河水质全部优于规定标准。在国家组织的淮河、海河流域治污考核中分别连续七次和五次荣获第一名。编制了应对气候变化规划,淄博、临沂市纳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试点。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下降。
按照生态山东建设的总要求,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建立了空气质量改善约束性机制,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治理、城市扬尘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裸露土地绿化等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顺利完成了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在流域污染治理方面,成功保障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通水,南四湖水质连续14年改善,小清河流域鱼类恢复到27种,马踏湖退化湿地修复试点取得积极进展。省政府首批挂牌督办的253个污水直排口全部完成整治。在生态保护方面,有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个,国家生态工业园区7个,国家生态乡镇579个、生态村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