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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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有教育机构(不含技工学校,下同)3.36万处,教育人口1875万人。其中,幼儿园18512所,在园幼儿262.83万人;小学10770所,在校生648.47万人;初中2917所,在校生314.80万人;普通高中544所,在校生171.2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460所,在校生94.82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45所,在校生2.18万人;普通高等学校142所,其中,本科院校66所(含独立学院11所),专科(高职)院校76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79.67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96.10万人,专科在校生83.57万人;成人高等学校11所,开展成人教育的普通高校93所,成人本专科在校生48.53万人;研究生培养机构33所,研究生在校生7.43万人;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3.36万人。全省幼儿园教职工21.2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4.15万人;小学教职工37.89万人;普通中学教职工47.17万人,中学教育专任教师38.69万人(初中26.53万人,高中12.16万人);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6.4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93万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0.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8万人;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14.3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0.14万人;研究生培养机构共有研究生导师1.72万人,其中硕士生导师1.45万人,博士生导师163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553人。

【教育改革】 选择潍坊、青岛、烟台、威海、菏泽五市中小学,纳入全省中小学开展去行政化推进校长职级制试点范围,全面推行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施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安排在山东本科一批有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单列2%共750个招生计划,面向52个省财政困难县招收农村户籍考生;取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的户籍限制;实现全省统一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完善“知识+技能”春季招生考试制度,技能考试首次采取实际操作形式,全省9.1万名考生参加,比上年增加81%;逐年增加本科招生计划,连续两年翻番达到1万多人。推进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以市为主统筹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的体制,将省属中职学校管理权下放到各设区市。加大对社会力量办学支持力度,安排8100万元、6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和民办本科高校专业建设。推进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研究制定《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建设计划》,以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为突破口,突出章程个性特色与可操作性,全面推动高校章程制定与核准,已完成第一批青岛大学等5所高校章程的核准工作。

【教育经费保障】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提高至710元、910元,均比上年增加100元,中央和省级共安排补助经费44.9亿元。按照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的标准,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加大中小学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9.69亿元,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20.51亿元。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1.2亿元,中央财政安排7.76亿元,用于改扩建幼儿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1.76亿元,中央财政安排6.63亿元,重点用于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和改善中职学校实训基地、校舍维修改造等。加大高等教育投入,省财政安排预算内投资1.4亿元,用于改善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安排高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建设、名校建设工程、协同创新计划和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科研经费等内涵提升资金共计9.25亿元,全部落实到项目学校;此外,中央财政安排全省高校各类奖补经费20.35亿元。加大师资培训投入,省财政安排师资培训专项经费1.39亿元,对教师参与培训、提升技能发挥重要作用,取得良好效益。

【师资队伍】 实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全员远程研修、中小学万名骨干教师培训工程、中小学校长(园长)培训和名师名校长高端研修项目等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系列工程;其中1万多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首次参加高中教师远程研修项目。开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科教师教学技能培训试点。全省56万余名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参加省级培训。全面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省级、国家级培训,其中省级培训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5710人、国家级培训中高等职业学校教师1680人。在14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推进师范生培养模式改革,开展“3+4”初中起点本科学历层次师资培养试点,试行地方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农村学校支教计划,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全省选派1921名城区中小学教师到55个革命老区和财政困难县的农村学校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落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兼职教师及教师招聘、职称改革等方面政策,为“双师型”队伍建设奠定基础。安排700万元,继续推进“能工巧匠进职校”计划。积极改进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水平评估突出育人职能,增加承担班主任和辅导员任务的权重,突出职业学校教师实践技能要求,单独划定农村教师评审通过率,有效保护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权益。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中国海洋大学水产等11个学科入选优势特色学科,孙大江等5个人才团队通过认定,安排专项资金1.5亿元。组织开展“高校青年教师成长计划”,投入1350万元支持536名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访学访研。组织举办“泰山学者主题沙龙”和系列“泰山学术论坛”,努力打造国际化学术和人才交流平台。依托19所高校泰山学者岗位举办专题论坛23个,提升高校服务山东“蓝黄”两区经济建设能力。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增长计划”,引进院士1人,千人计划专家4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

【依法治教和教育督导】 加快推进教育立法进程,开展《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修订稿)》《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考察和研究论证工作,完成《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调研与起草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审批事项由17项削减为10项,精简41%;研究制定行政审批2013至2017年削减规划;设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答复行政审批事项。省教育厅被省政府确定为5个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单位之一。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省教育厅拟确定行政权力48项。大力推进教育普法,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广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立通报与考核制度。稳步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对48个县(市、区)开展省级督导评估,其中38个通过国家评估认定。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县(市、区)达59个。配合教育部完成对全省5个县(市、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以及国家对基本办学条件、教育财政投入、冬季取暖等的专项督导工作。启动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和有关专项编制工作。开展“一圈一带”教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增设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省财政每年投入5000万元,奖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万人。制定《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每年惠及基层就业和服义务兵役学生8000人。提高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设立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州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鼓励在山东高校就读的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健康成才。将在山东高校就读的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补助范围。升级拓展助学项目,高校通过增加勤工助学岗位、提高补助标准等,升级改造传统助学项目227项,拓展新助学项目131项。加大财政投入,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学生资助经费40.7亿元,较上年增长11.6%,资助和奖励学生176万人次;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9.8亿元,较上年增长7%,惠及15.5万名学生。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全省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共652230人,录取563150人,本专科录取率为86.3%。建立和完善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为主要形式的分类考试制度,调整夏季高考考试科目设置,实行“3+综合”模式。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专业知识和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全省共有49人获得免试资格。统一全省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优化志愿设置及填报方式,提前批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一次志愿;本科二批填报一次志愿、征集两次志愿。首次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山东当地参加高考的政策,夏季高考非山东户籍考生9536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的通知》,强化招生管理,坚持招生信息“十公开”,对5所问题严重的违规高校进行处理。严格程序,审核公布137所高校招生章程。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对口支援】 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出台19条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加大教育对口支援资金投入,积极协调和争取援疆资金投入教育相关项目,教育援疆资金约1.44亿元,占全省计划内援疆资金投入的14.2%。投入援疆资金5500万元,加强喀什受援四县职业学校的硬件建设,安排950万元专项用于新生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加强与受援地人才和工作交流,派出教师120名分赴新疆、西藏和青海支教一年,组织31名齐鲁名师赴喀什受援四县送教讲学。接受受援地308名教师来鲁培训研修,接收两批共60名贵州省农村中小学校长到山东挂职学习。组织13所中小学与喀什地区13所学校签署“1+1”结对交流协议,组织10所学校与青海海北州学校结对交流。办好内地民族班,新开办1个对口支援喀什高中班,招生50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办学任务。新疆、西藏(含青海海北州)内地班(校)的年生均经费补助标准由8000元提高至10000元,初步缓解了办班学校的压力。

【学校安保】 制定教育系统反暴恐标准,明确反恐应对措施,督促各市及学校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工作标准》,推动开展校园安保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全省共组织各类教育及演练活动20余万次。加强安全工作形势分析,督促各市各学校做好校园安全、防汛、防溺水工作。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加大执法力度,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安排部署各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并深入部分市进行督导检查。在全省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隐患集中整治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1万余个。

【教育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友好省州的交流合作,为全省高校和中小学搭建交流与合作平台。全省有86所高等学校、296所中小学接收外国留学生和外国学生,外国留学生14624人,在中小学就读的外国学生8000多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资格院校11所。外国文教专家工作不断加强,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教师)资格的515所学校,年内共聘请文教专家(教师)3000多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逐步规范,年内批准8个专科项目、11个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8个本科项目获教育部审批。全省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达231个。公派出国留学进一步规范,省属高校共有53名教师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进修资格;222名高校教师通过省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出国进修;支持5所高校10个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教学科研人员40人出国进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市场逐步规范,机构达76家,通过留学中介出国留学的学生10000多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增2所孔子学院和4所孔子课堂。全省承办孔子学院的高校共接收奖学金生130人。为加拿大埃德蒙顿孔子学院及下设孔子课堂选派10名汉语教师;选拔推荐184名汉语教师和志愿者分赴十多个国家任教。完成国家汉办组织的“汉语桥”校长团和学生团接待工作。与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愈加广泛,教育部拨付山东省学生补助118万元,支持港澳台学生来鲁就读。举办第七届鲁台职业院校长洽谈会,会同省台办举办“鲁台高等教育论坛”。选派第三批“第一书记”赴帮包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实施“第一书记”帮扶村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培训人次1511人。争取省财政资金1610万元,对省直单位“第一书记”帮包村的41个改扩建幼儿园进行补助。

【教育信息化】 全面启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建设,完成数据中心基础装修、双电路用电增容项目以及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采购工作。调整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组织结构,召开全省教育信息化推进现场会,健全教育信息化工作推动机制。督促各市完成“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全省参加项目建设的教学点共926个,744个已完成建设任务。启动全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评审并遴选365个单位为省级试点。启用省教育厅办公自动化系统,提升办公自动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