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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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支概况】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26.83亿元,比上年(下同)增长10.2%;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77.31亿元,增长7.3%。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70亿元,按相同口径增长3.7%;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6.79亿元,增长7.5%。

【强化增收节支管理】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严峻形势,坚持开源节流并重、增收节支并举,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狠抓聚财增收不放松。加强收入分析调度,严格依法征税管费,努力促进财政增收。全省财政收入规模、质量双提升。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19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过30亿、50亿、100亿元的分别达到44个、24个、4个。二是深入挖掘支出管理潜力。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开支,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14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2%。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前11个月全省支出进度达到89.4%,同比加快2.2个百分点。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全省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6.3%,比财政部规定的9%控制标准低2.7个百分点。三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中央财政下达山东省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84亿元,特别是在争取临沂、菏泽、聊城等革命老区帮扶政策方面实现重大突破,中央财政确定从2014年起,4年补助山东24亿元,并将沂蒙老区纳入专项彩票公益金扶持范围,两年补助5.4亿元,为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按照中央财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研究谋划全省财税改革方案。10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发〔2014〕18号),明确了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印发预算制度改革、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等7个配套办法,形成“1+7”的财税体制改革制度体系。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决果断推进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一是调整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在2013年全面改革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基础上,2014年又完善了出口退税分担机制,把出口退税增量改由省级全部负担,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将单纯补缺口与实施综合奖励相结合,政策调节功能进一步增强。二是建立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形成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完整预算体系。提交人代会审议的省直部门预算已达111个,基本覆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所有部门和单位。三是开展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在20个省直管县启动县级现代预算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和支持试点县在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创新预算管理方式等12个方面先行先试,为全省建立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四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省级和17个市全部公开了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县级公开面分别达到95%、88%和89%,超额完成公开面达到50%的目标任务。省级、14个市和一半以上的县(市、区)首次公开了本级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五是规范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在全国率先建立专项资金信用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惩戒力度。省级将专项资金由243项压减到99项,降低59.3%。选择15个县开展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在22个县启动涉水涉地资金整合试点,提升资金规模效应。六是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2014年省对下转移支付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达到61.2%,比上年提高9.6个百分点。改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省级按因素法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达到53.9%,提高了市县统筹安排资金的能力。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在教育、低保、公共卫生等领域,首次实现转移支付测算分配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扩展。七是加快财政支出方式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选取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9大类公共服务项目开展试点。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着力解决公共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探索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新路子,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放,激发民间资本活力。八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创新监管方式,通过采取预采购、直通车、统招分签、批量集采等措施,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省政府采购额达1209.9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68.1亿元;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达93.7%。九是扎实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全省营改增试点企业达24.02万户,累计减轻税负171.94亿元,有力地促进了服务业和制造业发展。适当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及资源税政策,促进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在10个市开展税式支出管理试点,加强税源管控,提升税政管理水平。十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归口管理、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初步形成“借、用、还”一体化管理格局。

【调整收入分配结构】 深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加大财政再分配调节力度,着重在补短板、抓规范、促公平上下功夫。一是大幅增加民生领域投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直接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4168亿元;民生支出占比达58.1%,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生政策落实。二是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加大对“老小孤残”等弱势群体倾斜力度,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金及残疾人、农村五保对象等补助标准。在建立临时救助、大病保险、资助困难学生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减负增收措施。加大扶贫开发投入,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清费减税提高企业收入能力,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同工同酬”待遇。连续第10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达到2400元左右。提高乡镇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公务人员及教师津贴补贴水平,月人均增加收入300元左右。加强津贴补贴调控管理,地区之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差距明显缩小。三是加大区域分配调节力度。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落实资金5.34亿元,在继续支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建设的同时,首次将省内跨区域重要河流水源地、城镇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南水北调东线重点水源保护区纳入扶持范围。落实转移支付11.1亿元,支持枣庄市、淄川区、新泰市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并将博山区纳入国家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补助范围。落实革命老区转移支付10.33亿元,促进老区加快发展。落实资金58亿元,集中支持实施“两区一圈一带”战略,进一步完善了区域发展财政扶持政策体系。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76.19亿元,比上年增加24.95亿元,重点对52个财政困难县给予扶持,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按照“开正门、堵旁门”原则,健全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规范会议费、培训费及奖励经费管理,理顺机关幼儿园等后勤单位管理体制和经费渠道。支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完善住房货币化分配政策,制定省直无房职工住房补偿等办法,建立健全住房维修基金,启动住宅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以上政策措施,既增加了城乡居民收入,又提升了社会消费能力,对扩内需、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加大财政调控力度】 认真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财政调控,大力支持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一是充分发挥税费政策调控作用。将铁路运输、邮政和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调整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资源税等政策,加强排污费征收管理,全面推行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将省级财政行政审批事项由17项压减到4项,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活力。二是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创新财政支出方式,灵活运用以存引贷、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大了财政支出乘数效应。加大国库现金管理力度,全年不仅实现利息收益5.7亿元,而且带动银行增加信贷规模1000多亿元。积极拓宽筹资渠道,省及青岛市自办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62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银行授信500亿元(签署借款合同445亿元),支持建成一大批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三是突出支持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大力支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支持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信息、金融等重点行业发展,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养和创业创新,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通过奖补手段支持提前淘汰黄标车5.92万辆,并在全国率先建立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积极推动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加快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加强财政财务管理】 围绕加强资金运行监管,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试点,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省级完成投资评审额176.3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5.2亿元。加大公务卡推行力度,省级公务卡结算规模是上年的3.8倍,现金支出下降86%。围绕规范财经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省各级财政对9274个单位实施检查。组织开展整治“三乱”,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围绕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出台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价管理、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等制度办法,初步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省级对财政拨款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发展类项目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并选择46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90.8亿元,比上年增长53.2%。围绕夯实管理基础,大力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快预算管理、国库管理等信息系统研发利用,首次实现财税库银联网,开展“基层数字财政管理系统”建设试点,初步形成以“大数据”支撑“大管理”格局。出台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制度,加大PPP、新预算法和财政支农政策等培训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相关工作开展和管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