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29&rec=154&run=13

【“百镇建设示范行动”】 200个示范镇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55亿元,增长37%,是全省平均增幅的1.6倍,占全部乡镇的45%,一批示范镇已初具小城市形态,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200个示范镇2013年度“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进行民意调查,形成综合考核排名,在全省通报并给予奖惩。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鲁办发〔2014〕43号),合理确定农村新型社区和保留村庄的数量、规模和建设标准。下发《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进一步规范新建农村新型社区的人口规模、用地分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等,已建成的农村新型社区全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全省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市场运作、政策推动、村民自筹等方式,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00个,累计建成6190个,580万人纳入城镇化管理。大力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新建农房50万户,改造危房10万户。

【整治村镇人居环境】 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意见》,9个设区市、109个县(市)区、1609个镇街、7.6万个村庄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分别占总数的53%、83%、96%、8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了山东经验。评选出34个“宜居小镇、宜居村庄”,完成1.06万个村庄整治。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135个建制镇、824个农村新型社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建成670个建制镇、4170个农村新型社区,分别占总数的60%、68%;建成垃圾中转站1466个,95%的建制镇建有垃圾转运设施,全部农村新型社区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