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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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4年,全省市场价格低开稳走,总体水平温和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1.9%,低于全国0.1个百分点。其中,农村上涨1.5%,城市上涨2.1%。调查的八大类消费价格中,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6%,涨幅比2013年回落2.2个百分点。

【价格改革】 出台实施《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14年10月3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40号),明确新一轮价格改革的目标、重点、时间表和路线图,放开27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向市、县下放15项价格管理权限,推动全省价格改革全面提速。
居民阶梯式价格改革。按照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原则,完善居民生活阶梯式电价制度,扩大实施覆盖面。部署开展居民生活阶梯式气价、水价改革,济南、淄博、莱芜、临沂等市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取得积极进展。
电价改革。明确大用户直购电改革试点电价政策,从发电侧和用电侧引进竞争,试点购电大用户20家,每千瓦时电价平均下降1.5分。出台规范地方公用机组电价管理的意见,推进火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新一轮煤电价格联动,上网电价降价空间用于疏导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全年实施环保电价补贴54亿元。
气、水、热价改革。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将天然气存量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加快并轨。进一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选择部分县开展农业综合水价试点改革。完善“两部制”热价改革政策,取消供热“报停费”,规范了供热价格管理。
医药价格改革。推进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试点改革,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医药价格补偿政策落实基本到位。在全国率先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威海、济宁两市制定方案、抓好试点政策落实,取得初步成效和经验。放开低价药、非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和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社会办医积极性增强。
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价格。制定实施山东大学等省内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试点具体方案,并于秋季学期实施,推动高校由固定学制向弹性学制转变迈出实质性步伐。

【价格调控】 围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按照“放中间、保两头”思路,出台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政策,先期对大白菜、马铃薯、大蒜三个品种开展试点,在探索规避价格风险、稳定农业生产、推动生产方式创新方面迈出关键步伐。正式发布寿光蔬菜、临沂商城、金锣生猪价格指数,完成鲁花食用油、烟台苹果、金锣生猪、金乡大蒜、东营轮胎、青岛橡胶等价格指数编制方案,山东价格指数体系的建立,为扩大全省主导产品产业的影响力提供了全新平台。建立道路货运价格监测制度,创新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方式,枣庄、东营、日照、菏泽等市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初步实现价格实时监测、实时发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服务。

【价格政策】 有针对性地完善风力、光伏、焚烧处置垃圾(污泥)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价格补贴制度,全年补贴总额8.7亿元,累计32亿元,2014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装机容量创历史新高,832万千瓦。制定实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充电服务收费政策,为电动汽车推广和应用提供有力支持。对无法避峰的部分服务业企业,退出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惠及全省约64万商户,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4.6亿元。在全国率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价格,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气、用暖、有线电视等实施价费减免优惠措施,为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创造良好条件。

【清费减负】 取消和减免涉及进出口环节的20项收费,将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下调10%~45%,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和基金,撤销4处收费公路站点,共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31.6亿元。建立推行行政事业、经营性服务、涉企、涉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5个清单”制度,清单外的收费全部实行市场调节,清单内的收费只减不增。

【价格惠民】 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联动机制启动、终止和实施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其中青岛连续四个季度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760多万元。建立居民阶梯式电价对低收入群众的电费返还机制,累计发放免费电量款6亿多元,惠及220万户低收入家庭。开通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全年受理价格举报咨询近4.4万件,办结率98.4%,维护了群众合法价格权益。健全价格认定工作机制,较好承办了涉及党纪、刑事、行政等重大案件的价格认定任务,全年共办理价格认定业务16万余件,调处价格争议329件。

【价格监督检查】 集中开展工商、建设、交通、环保、消防等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行政审批前置违规收费案件,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金额2.5亿多元。开展反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一批电视购物、网络购物价格欺诈案件,对保险、制药、驾校培训等行业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2014年,全省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87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2亿多元。

【价格法治】 梳理并向社会公布《山东省物价局行政权力清单》,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等8大类44项行政权力,取消2项行政权力。取消全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保留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1项行政许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办理2起价格行政诉讼案件、30起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成本监审制度,2014年全省共开展成本监审项目326个,核减不合理成本50.85亿元。

2014年2月7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左二)到省物价局调研民生价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