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28&rec=77&run=13

【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 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创业带动
就业的部署,深化“巾帼创业行动”。实施“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扶持行动”“优秀创
业女性进高校” 活动走进58所高校,举办报告会92场次。全省举办专场招聘450场,
提供岗位13.5万个,培训4500余人,推动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6处,为女大学
生提供创业实践平台。 加大资金扶持,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省级示范性贴息增至500万
元, 扶持135家企业;全省为2.09万妇女发放贷款19.2亿元,贴息6414.2万元。加强
信息服务,编发《妇女创业指南》,完善创业信息库,通过创业就业网、电子杂志、
微博、微信等,搭建平台,促进交流。省妇联与省经信委等十部门联合表彰最具影响
力、贡献力等优秀女企业家。各级开展“齐鲁优秀女企业家一圈一带行”活动,成立
巾帼创业家俱乐部,开展经贸洽谈、高层培训、发展论坛,助推女企业家在重点区域
发展中作贡献。
参与家庭服务业发展。抓住政府扶持服务业发展的契机,做强“大姐”品牌,推
进服务标准化、队伍职业化建设,“大姐”机构实现新发展。全省县以上妇联建大姐
机构175个、 基层服务站点千余个,山东大姐机构发展联盟成员单位达到50个。开展
家庭服务职业鉴定,举办首届全省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总决赛,省及各地层层举
办家庭服务师资培训、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大赛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时对妇联
组织创办大姐机构、促进妇女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服务农村妇女发展。参与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深化“巾帼收入倍增行动”。强化
科技服务,开展增收带头人、农村女经纪人、妇女合作社负责人等骨干培训,全省培
训5000多人;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各级培训11万人。开展第12届巾帼科技齐鲁行活动,
各级组织科技下乡980场次, 服务34.4万人次。促进合作经营,省妇联创办省巾帼花
木协会、手工艺协会。省里命名妇字号龙头企业50个,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基地、
示范村(社区)600个,凝聚带动妇女在参与产业化发展中实现增收。
促进文明和谐建设。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
开展“实现中国梦·齐鲁巾帼行”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女性讲堂2000余场,组织摄影
大赛,选树宣传先进典型,引领妇女凝心聚力共筑中国梦。持续推进五好文明家庭、
平安家庭等创建工作, 以家庭文明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以上表彰优秀家庭4.3
万户、优秀家庭成员2.9万人。各级举办家庭道德讲堂2000余场、健身培训4400多场,
命名县以上妇女健身站点3600多个,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施“美丽家园工程”,
引导妇女和家庭自觉践行节能低碳生产生活方式,为生态山东建设作贡献。加强家庭
教育工作,举办“家教大讲堂”15期,制作“农村父母课堂”系列讲座,在党员干部
远程教育网上线播出。 在网上家长学校开办“父母学堂”,全年网站点击量达123万
多人次。 推进巾帼志愿服务持续发展,全省3.3万支巾帼志愿者队伍、38万余名志愿
者立足社区、面向家庭,开展法律维权、卫生保健、扶贫助困等志愿服务,服务群众,
奉献爱心。

2013年9月23日, 全省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青岛召开
(摄影:张晓燕)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加强国策宣传教育。推动国策教育纳入省及10市党校教
学课程、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平台必修课程、纳入6所高校选修课程,举办国策宣传月、
主题征文、专题研讨等活动,开展第三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深度研究,促进国策贯彻
落实。
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省委、省政府首次开展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专项督查。争取33万元项目资金,在17个省级示范县(市、区)开展重点项目实施工
作,率先解决难点问题、突破重点指标,为全省提供经验。大力推动为妇女儿童办实
事。省政府将新生儿疾病筛查、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和民
生实事。省财政拨款3119万元,开展新生儿疾病免费检查和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扩
面工作。全省12个市、98个县(市、区)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近千件。国务院妇儿工委
“两纲”督导检查组高度评价山东省纲要规划实施工作。
提高维权工作水平。加强维权网络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
创建活动,打造妇女身边的“温暖之家”。省及17市妇联与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妇女维
权法律服务团, 组织律师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和援助。一年来,全省101个律师事务
所、 509名律师参与维权工作,援助妇女8352人(次)。完成中央公益金法律援助项
目23.03万元,法律援助案件111件,挽回经济损失590.42万元。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协
理制, 全省6100多名代理员代理妇女信访案件1500多件。配合民政部门在7市开展以
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试点工作,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省
政协对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进行视察。
实施妇女儿童民生项目。完成农村妇女“两癌”检查38个国家项目县(市、区)
检查任务,扩大省级项目县(市、区)38个,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72亿元,免费检查
234.35万人。省妇联争取专项救助金732万元,救助贫困患病妇女732人;全省各级妇
联募集资金1282.61万元,救助贫困患病妇女1597人。深化“留守流动儿童关爱行动”,
新建留守流动儿童活动站478所。 实施春蕾计划、母亲健康快车、恒爱行动等公益项
目, 募集资金、 物品2420余万元,为妇女儿童送健康、送关爱、送温暖。继续实施
“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全省募集资金、物品2000余万元,资助贫困母亲2.79万人。

【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加强基层妇联工作队伍建设,
在配齐配强基层妇联班子基础上,选聘1449名优秀妇女担任乡镇(街道)妇联兼职副
主席或执委,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购买社会公益岗位1756个。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在
村(社区)妇女之家全覆盖的基础上,在“两新”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等建妇女之家
3992个。 继续实施妇女儿童家园项目,省财政拨款630万元建第三批省级家园90处,
各地新建市、 县级家园492处,为妇女儿童提供教育、维权、就业、娱乐等多元化服
务。
妇女工作经费保障取得重要突破。贯彻全国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标准增拨专项工
作经费的要求,各级妇联工作经费有较大幅度增长。在积极落实省、市、县妇联工作
经费的基础上,协调推动省财政厅与省妇联联合发文,对乡镇(街道)妇联按照妇女
人口数划拨专项工作经费、县(市、区)妇联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作出明确规
定,为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提供了制度保障。
(卜凤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