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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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3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达10837.5亿元,同比多增1552.7亿元;全
省本外币贷款余额47952.1亿元,比年初增加5023亿元;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3357.9
亿元,比年初增加7916.8亿元。
各项贷款平稳较快增长,投资节奏和结构进一步改善。12月末,全省人民币各项
贷款余额达44761.3亿元,比年初增加4613.4亿元,同比少增196.3亿元。月末贷款余
额同比增长11.5%,全年保持在11%~14%的较快增速区间内。从投放节奏看,每季新增
人民币贷款占全年比例依次为31.9%、23.7%、27%和17.5%,投放均衡性较上年进一步
改善。一是短期贷款增速回落,“长短”期限结构占比更趋合理。12月末,全省金融
机构人民币短期贷款余额23531.3亿元, 比年初增加2459.7亿元,同比少增1147.5亿
元; 占全部新增贷款的53.3%,比上年同期回落21.7个百分点,期限结构占比较2012
年明显改善;月末余额同比增速为13.3%,同比回落7.1个百分点。二是中长期贷款增
速加快,占比明显提高。受大型新开工项目增多拉动,中长期贷款增势明显加快。12
月末, 全省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余额19123.8亿元,比年初增加2429.4亿元,同比多
增2052.9亿元; 占全部新增贷款的52.7%,较上年同期大幅度提高44.8个百分点;余
额同比增长14.6%, 较上年同期提高12.1个百分点,扭转了自2010年以来逐年回落的
势头。三是票据融资净下降。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票据融资余额1859.1亿元,比年
初净下降246.4亿元,同比少增966.6亿元。
人民币存款增势回落。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2077.9亿元,
比年初增加7722.4亿元,同比少增235.4亿元。从增速看,月末余额同比增长14.3%,
比上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 一是个人存款增势回落。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个人
存款余额30614.3亿元,比年初增加3953.1亿元,同比少增393.4亿元。2013年,由于
网络金融竞争、理财产品分流和房地产市场分流等因素共同作用,个人存款和个人储
蓄存款增势放缓。 二是单位存款增势回落。 12月末, 全省金融机构单位存款余额
29001.4亿元, 比年初新增3373.7亿元, 同比少增57.4亿元; 12月末余额同比增长
13.3%,同比回落2.2个百分点。对公单位存款增势回落的主要原因是理财分流以及贷
款派生存款减少。
金融机构效益保持良好增势。全年全省金融机构实现盈利1224.5亿元,同比增加
129.4亿元。其中,国有商业银行盈利599.5亿元,同比增加79.8亿元;股份制商业银
行盈利221.7亿元,同比增加11.2亿元;城市商业银行盈利111亿元,同比增加20亿元;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盈利171.8亿元,同比增加29.3亿元。
外币存贷款增势放缓。 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外币存款余额209.9亿美元,比年
初增加37.2亿美元, 同比少增33.6亿美元;外币贷款余额523.4亿美元,比年初增加
65.4亿美元,同比少增20.8亿美元。受外汇局规范外汇头寸政策的影响,全年外币存
贷款增势整体放缓。

【金融监督管理】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以下简称济南分行)全面
贯彻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努力夯实辖区金融市场运行微观基础,
全力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紧紧抓住重点工作,全力推进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一是在全国率先深入开展
调研,全面摸清辖内现代农业发展和金融服务现状。二是召开金融系统支持现代农业
发展电视电话会议,明确提出各级人民银行实施“一把手”工程,用两年时间攻坚,
在全省实现“三个突破”的工作目标,即在涉农信贷产品创新、破解支农关键制约因
素上实现突破;在深化银保支农合作上实现突破;在支农金融规模上实现突破。三是
与财政、农业、保险等部门协调沟通,联合印发《山东省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的意见》,明确了二十条促进金融支农的配套措施。四是建立激励机制,把金融支持
现代农业发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山东辖区各级人民银行年终考核。全省已有10市、28
县政府出台了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指导意见。
进一步健全调控体系,全面落实稳健货币政策各项要求。一是加强政策传导。济
南分行按季召开货币信贷政策与金融管理通报会,及时通报形势。先后与省综合经济
管理部门和各市政府召开各类项目推介会十余次,协议金额5482亿元,涵盖省级重点
建设领域,助推全省经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强化工具引导。准确实施法人金融
机构差别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管理,引导其通过压缩票据转贴现为支持实体经济贷款
投放腾挪空间; 对违背调控要求较为严重的5家法人机构实施差别调控措施,有效地
发挥了警示作用。 管好用好再贷款、 再贴现工具,带动全省农合机构增加涉农贷款
670亿元;再贴现余额中,中小微企业签发票据占比达84.6%,涉农票据占比达49.5%。
认真做好政策性贷款贴息工作, 推动全省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同比增长88.8%。推动
直接融资发展,累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1329.2亿元,同比增长37%;推动3
家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78亿元。加大银行间市场融资宣传推广力度,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累计发行64.1亿元, 约占全国的1/4,居全国首位。三是认真考核
督导。对107家金融机构2012年度执行货币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727家金融
机构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为勉励档的进行诫勉谈
话;对评为优秀和良好的机构在奖励和风险补偿资金方面给予倾斜。
管理与培育并重,夯实辖区金融市场运行微观基础。一是加强风险管理。重新制
定下发流动性监测办法(试行),引导法人金融机构提高资金备付水平;适时向两家
金融机构发放短期头寸再贷款,有效缓解其短期流动性紧张问题。加强市场风险管理
和处置,推动全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市场主体管理。
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备案准入管理。审核批准12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依法合规进
入同业拆借市场, 审核并备案4家金融机构、10余个信托计划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
场,全省各类市场成员共有82家,累计成交9.3万亿元,净融入资金1.9万亿元。三是
加强利率市场管理。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存款挂牌利率日监测、周报告制度,全面监测
各类金融机构存款定价差别状况;对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情况进行评议反馈,促进其提
高利率定价水平。
全力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全省跨境人民币业务再上新台阶。跨境人民币结
算试点以来至2013年11月末,山东省累计结算额突破1万亿元大关,达10302.8亿元。
全省共有776家银行分支机构办理了跨境人民币业务, 惠及企业4973家,涉及境外国
家和地区扩展至170个。 强化政策宣传和业务推进力度,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水平。
一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跨境人民币业务综合服务系统工作平台,满足银行和企业的跨境
人民币业务对接需求。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跨境人民币电子结算平台。三是开展跨境
人民币结算重点联系银行与企业结对服务活动。 自活动启动以来,累计签约企业108
家。规范业务操作,强化风险防控。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发人民币跨境非现场监测预警
系统。以RCPMIS数据为基础,构建综合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纵向数据和宏观
横向数据的非现场监测预警体系,总行给予高度评价。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全面系统
的RCPMIS信息核对制度。形成提高数据质量的长效机制。三是开展对商业银行跨境人
民币业务的检查,建立跨境人民币非现场监管工作制度。

【金融服务管理】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切实提高支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国库服务效能,着力提高现金服务水平,提高征信
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金融科技服务。
深化综合服务大厅建设,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制定印发了《综合服务大厅管理办
法》,探索推进以管理、规范、监督为主要内容的软环境建设。
推进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2013年初,印发了《关于明确辖区人民银行系统金
融消费权益保护职责的通知》,印发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内部工作协调制度》(济
银办发〔2013〕 146号)《机关处置群体性投诉事件应急预案》(济银办发〔2013〕
136号) 。联合济南仲裁委组建金融仲裁院,承担仲裁委关于金融消费争议非诉机制
的课题。
提高支付服务水平。 全面上线运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先
后实现在全国第一个上线试点运行、第一个批量上线试点运行、第一个全省上线试点
运行、 第一批全省试点上线ACS综合前置(AMFE)和信息管理(AMIS)两个子系统。
组织切换上线第二代支付系统,加强支付清算管理。抓好模拟运行、切换演练,制发
切换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系统上线各环节工作有效落实,第二代支付系统10月8日在
山东省成功切换上线。开展支付系统风险综合评估,全面排查业务风险。截至11月末,
全省支付系统覆盖8462家银行机构网点, 同比增长9.75%。 前11个月累计清算资金
134.6万亿元,同比增长23.8%。深化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一是加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
务点建设。 确定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覆盖全省80%行政村的全年工作目标并提前实
现。二是加快手机支付业务推广。在4个地市业务试点基础上,面向全省所有县(市、
区)推广手机支付业务。截至10月末,全省农村地区手机支付用户达1132万户,累计
处理业务10.62亿笔、金额2185.13亿元。大力推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创新发展。改善电
子商业汇票系统准入管理与服务,支持银行机构和财务公司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
理业务。截至11月末,共新增288家机构网点加入系统;组织海尔、海信2家财务公司
做好全国首批(共7家) 财务公司线上清算试点准备。山东省电子商业汇票贴现金额
稳居全国首位,承兑、再贴现业务量居全国前2位。
提升国库服务水平。夯实业务基础,资金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一是探索建立
县支库国库业务辅导机制。制定《国库业务辅导办法》,创新帮扶管理机制,对县支
库现场辅导覆盖面达100%。二是对16个中心支库、28个县支库开展了实地检查,中心
支库检查面100%、 县支库30%。三是进一步完善山东国库制度架构。突出服务主题,
充分发挥国库服务效能。一是“地税代征、自动汇缴、实时扣划、当日入库”的工会
经费收缴新模式全面推开。 截至11月底,全省共收纳工会经费3.5亿元,实现政府性
资金国库直缴入库的新突破。二是继续推动国库直接支付向纵深发展。截至11月底,
全省17市共办理直接支付业务281项、3858万笔、金额69.98亿元。
征信监管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开展《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和培训工
作。圆满完成为期三个月的专题宣传活动,在人民银行主导,商业银行和征信机构全
面参与的“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宣传活动中,全省发放宣传
材料200余万份、 开展户外宣传6000余次。扎实开展《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夯实了
全辖征信从业人员政策素质基础。稳妥开展“两类机构”接入和评级试点。一是制定
中小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施方案,完成软件运行环境搭建及网络连通
工作。二是作为全国首批六家试点单位之一开展评级试点工作,截至11月末,全省共
完成两类机构评级513户,约占全省机构总数的60%;2家试点机构完成评级146户。加
快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启动省域征信服务平台建设,11月末已在全省实现联
网试运行。二是推动以市、县为单位分别建设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数据库,其中农村
征信数据库已经在日照五莲县进行试点使用。三是指导全辖开展“中小信用企业培植
工程”和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四是强力推进机构信用代码推广工作,全年发放代码
证18.3万份,代码应用实现市县100%覆盖,应用次数较年初增长93.06%。

【外汇管理】 2013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积极推进外汇主体监管,努力
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认真贯彻总局“控流入”政策,防范跨境资金流入风险。一是加强银行结售汇综
合头寸管理。组织辖区分支局通过政策通报会、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传达总局
政策要求。每月核定辖内34家法人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对外汇存贷比超过
参考指标的银行负责人约见谈话,指导其按要求调整结售汇综合头寸,杜绝超头寸范
围经营等行为。充分利用银企合作平台,督促引导银行加强对重点流入企业跨境资金
的真实性审核。二是严格按程序做好流入重点企业名单筛选和分类管理工作。向重点
流入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函》《专项核查相关说明》和《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情况
说明》,通过电话、邮件、“一对一”宣讲等形式对核查企业进行指导,确保核查顺
利进行。针对缺乏企业结售汇明细数据的现状,设计不同的数据比对核查方案,采集
和核查重点企业结售汇数据,加强结售汇和货物流数据比对,提高核查工作效率。全
省完成259家货物贸易流入重点企业审核分类工作,将30家企业列入B类管理。三是开
展重点项目外汇资金流入专项检查。针对外汇资金重点流入渠道和项目,组织重点进
行检查, 对33家“港华系”企业资金流入情况、5家房地产外资流入企业进行专项检
查, 对重点4市63家企业进行转口贸易专项检查。在重点项目跨境资金违规流动专项
检查中,共查处企业和个人46家(人),行政处罚1847万元。
积极探索外汇主体监管,推动外汇管理方式转变。制定《外汇主体监管暂行办法》,
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了主体监管的内涵、任务和工作框架。一是明确外汇主体监管的主
要任务是“一站式”外汇服务、全口径监测检查(核查)、综合评估和分类管理。二
是明确各市中心支局按照主体监管要求设立科室,分别负责对金融机构、企业(个人)
的外汇主体监管工作。三是实行省分局对中心支局的整体考核。
扎实落实总局重点改革部署,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
改革。积极参与总局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前期攻关工作,及时通过简报向省委、省
政府专题报告改革内容。通过地方政府商务信息网、《生活日报》《鲁南商报》等媒
体宣传政策改革;利用外汇局业务窗口、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发放宣传海报和手册6000
余份。继续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制定《企业货物贸易业务监测核查方法指南》,
注重利用外汇各业务系统进行综合比对,采取差异化核查方法提高非现场和现场核查
水平。截至11月末,全省对2.1万余家企业实施非现场重点核查,对593家企业开展现
场核查。切实做好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上线等改革工作。针对新出台的外债登记管理办
法、外商直接投资管理规定等政策,及时组织对全辖各级外汇局、外汇指定银行进行
培训。
深入开展外汇政策宣传和服务, 促进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1
号文联合印发《关于认真贯彻稳健货币政策改进金融服务和外汇管理支持全省经济持
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配合起草《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就
外汇管理与服务提出要求。开展金融外汇政策支持中日韩经济合作示范区调研,合理
调配短债指标、融资性对外担保指标额度,重点满足有实需、有市场的企业及中小企
业境外投融资需求。注重用好外保内贷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拓宽境内企业
融资渠道。组织辖内各分支局向重点企业宣讲政策,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走访,
帮助企业解决外汇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为昆仑能源山东有限公司解决合同平
移问题, 企业挽回损失200万元;为兖州煤业、潍柴动力、华鲁控股集团、山东重工
财务有限公司等跨境投融资提供高效服务,促进重点涉外企业发展。
(宋文胜)

【银行监管】 2013年,全省银行业资产总额79085亿元,较年初增加9887亿元,
同比增长14.29%,负债总额76371亿元,较年初增加9494亿元,同比增长14.2%;不良
贷款余额648亿元,较年初下降43.5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35%,较年初下降0.26个百
分点; 全年实现利润1092.7亿元,同比增加130.6亿元,增长13.57%。全省法人银行
业机构统算资本充足率较年初提高0.29个百分点,核心资本充足率较年初提高0.33个
百分点;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较年初增加168.27亿元,同比
增长15.54%, 统算拨备覆盖率较年初提高36.46个百分点,银行业抵御风险能力显著
提高。
重点风险防范。2013年,山东银监局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首要任务,全力
做好重点风险监测、排查和处置,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
是有效缓释平台贷款风险。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总
体原则,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隔离风险、明晰职责为重点,建立完善全口径风险
监测机制,督促、协调相关单位提前落实还款来源。同时,开展专项检查,稳步化解
风险。 二是全面布控大额授信风险。对1亿元(含)以上的大额授信客户进行逐笔排
查及异地授信专项调查;自主研发大额授信分析工具和担保圈图谱绘制系统,提升监
测分析自动化水平;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授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建立了
四项机制及“三位一体”报告制度,督促银行建立大客户专业化管理团队,提升风险
预警及处置能力; 完成121家大型客户债权人联席会组建工作。三是严格执行房地产
贷款政策。建立房地产贷款统计分析机制及非现场监测台账,逐笔登记、定期更新、
分类管理,实现动态、实时监测;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财政部门核准的土地储
备机构融资规模转发银行,督促强化名单制管理;加大对房地产企业关联方和上下游
企业贷款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控信贷资金绕道进入。四是严防表外业务关联风险。大
力加强理财、同业、代付和各类跨业业务合作监管,督促银行业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辖区法人机构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理财资金两项占比均符合监管要求;针对同业
间出具隐性承诺协议、信托受益权买入返售下发2个风险提示,并对2家比较典型的银
行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责令全面整改,推动规范发展。五是强化信息科技风险
管控。 全面启动外包风险专项治理,指导15家法人机构制定外包战略、6家机构修订
管理制度;年内对1家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对5家机构开展业务连续性专项检查,对
2家机构开展快速巡查, 完成辖区14家中小法人机构首次年度信息科技监管评级;制
定《城市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操作指南》,为分局开展工作提供了指导。六是
着力加强声誉风险监管。建立涵盖舆情、应急、信访、维稳等全方位的声誉风险防控
机制,完善与机构、分局、公安、网络监察、应急、宣传及主要媒体的沟通联系制度,
构建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舆情监测和引导员队伍,建立了重大声誉风险快速处置机制,
努力实现全方位、全天候舆情监测和处置。七是切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督促辖区银
行业紧盯各项流动性指标,完善资产负债期限管理,适时开展压力测试,全力防范流
动性风险;统筹抓好非法集资、民间融资等外部风险的防控工作,督促银行开展自查
并建立严密的“防火墙”,防范外部风险向银行系统渗透。
银行机构改革。2013年,山东银监局坚持深化改革提升银行业持续发展能力,一
手抓长远机制建设,一手抓重点机构改革,推动银行业实现了持续稳健发展。一是稳
步推进新资本协议落地实施。 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部署,并推动开展多层次业务培
训,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增强系统支撑能力,新资本协议落地稳步推进。二是全面加
强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成立消保工作办公室,出台指导意见和投诉处理实施细则,
理顺工作机制、流程;出台《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考评结
果与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考核和市场准入挂钩;组织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
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妥善处置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满意率达98.24%。三是加快推
进地方法人机构改革。紧紧抓住省政府集中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强沟通,
强化联动,合力推进地方法人机构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恒丰银行公司治理的历史性
难题取得实质性突破,“三长”(董事长、行长、监事长)人选确定并已启动法律程
序,增资扩股以及发展转型等改革正稳步推进;农信社银行化改革进程加快,年内上
报、 组建农商行18家,创单年改革数量之最,3家5B级高风险机构全部成功摘帽,其
余17家重点关注机构风险化解工作进展良好;城商行转型稳步推进,推动城商行按照
深耕本地、紧盯小微、突出特色的要求转型发展,年内增设县域支行15家,县域覆盖
面达90.8%, 8家银行引入德国微贷技术,5家银行设立22家社区金融便利店,培育打
造的特色支行、专业支行逾百家;城商行联盟发展障碍问题顺利解决,上线城商行达
到12家、村镇银行11家,支持总资产达5072亿元。四是注重推动健全银行业市场体系。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进一步加快,新设立村镇银行16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达74家,
覆盖16地市71个县级经济区域,机构总量居全国第一。2家外资银行入驻山东,3家财
务公司开业或获准筹建,银行业市场体系进一步健全。
金融服务体系。2013年,山东银监局督促银行业“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
信贷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率,向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小微企业、“三农”和消费
升级倾斜,通过信贷引领,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一是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
金融服务进一步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信贷、区域等政策,积极引导辖区银
行业优化信贷资金配置,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及薄弱环节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辖区银
行业金融机构“黄、蓝”经济区贷款投放加快,小微、涉农贷款均完成“两个不低于”
(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目标。二是绿色信贷助推转方式
调结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引领银行业加大对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支持
力度,主动防控好“两高一剩”行业信贷风险。三是查纠结合力促银行业经营行为进
一步规范。开展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部署银行业从问题整改、机制
建设、宣传教育、投诉处理等方面进行自查、评估和检查,并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震
慑作用,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银行业的经营行为。针对年终变相高息揽储现象有所抬头,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
监管能力建设。2013年,山东银监局注重创新监管方式,推进新监管手段运用,
强化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协调联动,推动监管外部压力与机构内生动力的良性互动,
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推广应用银监局版EAST系统。建立科技部门、监管部门分工
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在系统内率先完成银监局版EAST系统数据采集和投产应
用, 新发生数据全部实现T+1报送。稳步做好数据校验、质量评估、数据分析、模型
开发、 系统功能运用和组织培训,开发异常行为监管、跨行数据、监管热点3大类模
型57个,提高了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夯实非现场监管基础。进一步完善
监管分析例会制度,将其打造成风险分析会、信息共享会、情况通报会、业务培训会,
提高了监管针对性、全面性和深入性;优化监管资源集成,成立跨部门政策研究小组,
承担重大监管政策研究工作, 取得初步成效; 开展“数据治理年”专项活动,建立
“重点督导、严格考核、强化整改、培训指导”四位一体的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完成
对13家城商行的《良好标准》外部评估,组织3期涵盖新版客户风险统计、绿色信贷、
新资本充足率报表填报等专项培训, 累计培训近600人次。三是创新现场检查方式。
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外检查联动,提升辖内国有商业银行内控合规能力的意见》,
建立内外部检查联动新机制,探索“以外查促内查”压力传导工作机制,强化内外部
检查良性互动;不断完善检查机制,力求检查效能放大;创新开展恒丰银行主要风险
管控机制合规性及有效性的评估检查,首次引入对风险管理的适宜性等级评价,指导
恒丰银行持续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城商行异地交叉检查,指定异地分局承担主查
工作,减少先验监管判断及人情关系干扰,取得良好成效。四是提高为民监管能力。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抓学习、聚焦四风查问题、
务求实效重整改、建章立制求长效,多措并举,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干部职工群
众观念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持续改进,为民监管能力切实提高。
(张秀民)

【地方金融管理工作】 2013年,全省金融业努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着力增强
金融服务功能,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8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鲁政发〔2013〕17号)。在工作重点上,从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发展和
规范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做好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业对外
开放、营造金融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五个方面,提出22条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
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为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积极探索符合山东
省实际的金融监管体系,省编办、省金融办、省法制办组成调研组,赴青岛、淄博、
东营、潍坊等市及部分县(市)就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问题进行了调研,调度分析
全省市县两级金融工作机构设置情况,了解外省市有关地方金融监管的情况和做法,
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并征求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
银监局、 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的意见。1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
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正式出台,主要内容是:一是明确监管范围。现阶段地
方金融监管的监管范围为中央驻鲁金融监管部门法定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
金融活动,包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
登记服务机构等新型金融组织和权益类、大宗商品类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同
时,积极推进融资租赁、典当、拍卖、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农业保险等业务统一归
口管理。二是理顺体制机制。地方金融监管实行以本级政府管理为主、上级地方金融
监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管理体制。市、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要
负责人任免,须事先征求上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意见。三是健全机构设置。要求市县
两级政府单独设置“金融工作办公室”,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市、县
(市、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可列入同级政府工作部门;不能列入
的,可作为同级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省政府授权负责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四是建立协
调机制。要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主动加强与驻地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协调
配合,加快形成条块结合、运转高效、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区域性金融管理与风险
防范机制。五是改进完善监管方式。加快推进地方金融法规规章建设,实现地方金融
监管有法可依。丰富监管手段,加强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截至2013年底,全省17
个市、137个县(市、区)金融工作机构已全部独立设置。

2013年5月和6月, 省委组织部、省金融办举办的全省县域金融发展专
题培训班在济南举行,培训班共分二期举办。图为培训现场。(供稿 省金融办)

打造济南区域金融中心。济南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有关
部署,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调研,初步形成《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确立了建
设东部金融新区为重点、推动金融商务中心区、金融创新服务区、资本市场发展示范
区和农村金融改革实验区建设发展的“一新四区” 发展布局。目前,济南CBD已入驻
了包括能源集团、省国电、鲁商集团、中烟集团、平安银构规范引导工作,山东省成
为全国首个在省级层面推动此项工作的省份。截至年末,全省共设立民间资本管理机
构163家,吸纳民间资本97.3亿元;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8家,对接资金10.9亿元,
为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开辟了新途径。
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年内,组织召开了全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监管工作会议,对相
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指导产权交易场所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引入行政事业资产处置、
涉诉资产处置、公交车广告经营权竞价转让、自然人资产转让等项目,收到良好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出台《交易场所设立申报指引》《交易场所业务管理办法》《交
易场所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交易场所公司治理指引》
《交易场所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交易场所健康发展。同时针对清理整
顿后期新出现的个别涉嫌违规开展交易活动的机构,组织各市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回
头看”活动,对未纳入清理整顿范围但涉嫌违规开展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的多家机构
(电子商务公司、合作社等),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妥善处理了针对部分交易场所的
信访事件,有力地维护了交易市场发展环境。2013年,批复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
山东能源环境交易中心、休斯顿石油装备交易中心、金乡大蒜现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
等4家交易场所筹建。
创新发展县域金融。针对县域多层次金融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向县域延伸机构,
积极发展小微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2013年,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
新设分支机构46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县域覆盖率分别达到
65%、 95.8%和89%。鼓励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截至年末, 全省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19191.3亿元, 比年初增加2584.2亿元, 增长
15.6%,高于全省贷款增速4.1个百分点。继续推进全省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及时启动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扩容工作。综合考虑各县(市)金融业发展基础和特
点、地方金融工作能力等因素,省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
局、 山东证监局、山东保监局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全省县域金融创新
发展试点范围的通知》,在已有10个试点县(市)基础上,增加平阴等10县(市),
同时将莱芜市整体列入,试点范围覆盖全省17市。
加大对重点区域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山东省重点区域
的实体经济发展特色和优势,加快金融创新,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加大对重点区域发
展的支持力度,半岛蓝色经济区、西部经济隆起带等区域吸纳金融资源能力明显增强,
新增贷款占比进一步提高。截至年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半岛蓝色经济区、
省会城市经济圈、 西部隆起带本外币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170.6亿元、23004.9亿元、
17970.7亿元、9876.3亿元,分别比上年新增737.5亿元、2553.5亿元、1424.9亿元、
1147.8亿元,分别占全省新增贷款的15%、51.8%、28.9%和23.3%。
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动省政府与上海交易所、国家开发银行、太平保险集团等金
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或备忘录,鼓励金融机构向山东省倾斜金融资源。10月,在
第十九届鲁台经贸洽谈会期间,由济南市政府、省金融办、省台办、台湾金融服务业
联合总会主办,台湾证券商业同业公会协办的2013台湾山东周专题重要活动“架两岸
金桥·促共同发展—鲁台金融合作恳谈会”在台北举行,百余位鲁台证券、期货、保
险、银行、投资信托行业的企业家就两地资本融通展开互动交流,这次恳谈会是鲁台
间参会金融机构规模最多、金融合作交流最深入的一次,鲁台金融领域交流合作取得
突破性进展。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
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4号),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条件,规定总资
产不低于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5%且前2个年度连续盈利的国内企业或境外机构,
拟发起设立注册资本在2亿元以上的小额贷款公司, 经批准可不受主发起人及其关联
方持股比例上限、发起地域、设立家数的限制。
(于贵贞)

2013年11月5日,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企业综合展示平台、金融产品综合交
易平台上线暨企业挂牌仪式在淄博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