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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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着力改善民生。少数民族经济发展资金数额大幅提高,由上年的1517万元
增加到2129万元,增幅达4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2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12万元,
增长29.9%;省财政7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00万元,增长75%。协调省财政厅、民政
厅、 科技厅等有关部门,投入资金820万元,首批对全省76家少数民族合作社予以每
家10~20万元的扶持资金。 投入资金1082万元,对全省10.82万户穆斯林农户和城市
低保户发放牛羊肉价格一次性补贴。 投入资金600万元,对全省2000户以养殖业为主
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少数民族低收入家庭给予专项补助。59个少数民族贫困村被列入全
省"十二五"扶贫规划。 省财政首次设立民族宗教事业发展专项资金800万元。全省民
品企业由77家增加到94家, 增长25%。为9家民品企业争取到技改贴息补助603万元,
为5家民品企业争取生产补助资金250万元。
开展科技培训。多方整合培训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种植、养殖、小型企业加工
等科技培训,积极协调省科技厅、省扶贫办举办19期少数民族科技培训班,培训少数
民族实用技术人员2800余人。
文化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义务教育普及率和
高考录取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定了全省10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
多个传统体育项目得到挖掘、整理和普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
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一大批优秀传统少数民族文化项目得到挖掘和整
理。少数民族群众健康水平得到切实保障,全省农村少数民族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
到98%以上,4个民族乡(镇)均建成设施完善、保障能力较强的规范化卫生院。在第
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获得创作金奖、 优秀组织奖等9个奖项。从民族宗教事
业发展资金中专门拨出210万元,对7个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团体、10个少数民族传统体
育项目训练基地进行扶持。 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增加到500万元,核准补助25所民
族中小学,极大的改善了办学条件。坚持真帮实扶,为三个"第一书记"包帮民族村投
入资金达160万元,村容村貌、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培养、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省委宣传
部、统战部、省民委联合命名44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其中包括
6个示范县(市、区)、15个示范乡(镇、街道)、13个示范村(社区)、5个示范学
校、4个示范企业和1个示范单位。在淄博市召开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
精神经验交流会上,为44个示范单位进行授牌。
组织第十二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省委宣传部、省民委联合下发通知,
对做好宣传月活动提出要求。各市围绕全年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结合文艺会演、民
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制定活动计划,提出活动主题,明确活
动内容,完善工作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宣传月的各项活动,做到活动时间、内容、
形式、效果四落实,使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
扩大宣传教育力度。 在山东民族宗教网开辟"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每月一
星"栏目, 各地积极报送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省内各大网站、各门户网
站、报纸、电视台在宣传月以及重大活动中,对民族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开展以"安全年"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采取
签订安全责任书、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专项工作督查、组织考核验收等形式和措施,
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全省有200处寺观教堂达到创建标准,总达标率超过93%。在全国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上, 济南清真南大寺、青岛崂山太清宫等4个场所作了
典型发言。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宗教慈善周"活动卓有成效。据不完全统计,"学
习月"期间举办各类培训班51期,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发放学习资料10万余份,6万
余人参加知识竞赛。在全省宗教界开展的"宗教慈善周"活动期间,宗教界共捐款捐物
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 "两个专项"和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基本完成。完成434名
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工作,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工作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年
底,全省3727名宗教教职人员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自愿参保率均达到100%。38人
纳入农村五保供养, 有33人参加城镇低保,宗教教职人员自愿参保率达到100%。宗
教团体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各宗教团体圆满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举办全省宗教团体负
责人"学习十八大精神读书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巡回演讲等活动。为宗教院校争取
办学补助180万元,宗教院校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稳妥地推动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对销售、燃烧高香、寺观"被承包"
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和查处。在潍坊召开全省依法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专项工作会
议。完成烟台、菏泽教区兼管工作,兼管经验先后两次被中央统战部转发。狠抓治理
佛道教乱建滥塑工作不放松,淄博、东营、临沂等市制止和取缔乱建寺庙、滥塑宗教
造像多起。妥善处置宗教领域多起突发事件,维护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青岛、烟
台等市加强了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

【"宗教慈善周"活动】 8月13日19日,全省宗教界积极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13
日,省暨济南市"宗教慈善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泉城广场举行。省及济南市各宗教团体
进行现场捐助活动,共筹集善款100万元,轮椅300辆,将用于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及
省内部分学校、 残障康复中心、老年公寓、敬老院、穆斯林殡葬服务社等。在首届"
宗教慈善周"活动中, 全省各地宗教界共捐款捐物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用于救灾
扶贫、安老助孤、支教助学、扶残助医、打井修路等方面的公益慈善事业。

2012年8月13日,省暨济南市“宗教慈善周”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泉城广场举行。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一是加大投入。在政策方面,在《关于进一步加快少数
民族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增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内容。在财政
资金方面,山东省财政拿出专项资金予以支持。二是精选村居,按纲建设,滚动发展。
精选具备条件的少数民族村居,从人居环境、群众收入、村寨风貌、民族文化、公共
服务体系和民族关系6个方面内容, 制定分步实施的具体措施,列出完成任务的时间
节点,逐一进行达标建设。再以点带面,全面展开,滚动推进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建设。三是把握主题,配强班子,埋头苦干。选拔不怕吃苦、不怕受累、不怕吃亏的
干部,担任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带头人。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中出实招、求实
效,不搞门面工程,诚心诚意为少数民族群众谋福利,带领大家走上致富路。四是依
靠群众,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尊重村寨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建
设中依靠少数民族群众,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依托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土地、河流、林地等优势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开展工作。
重点发展"农家乐""渔家乐""水上乐"等项目,大力发展绿色无污染的原产地"名、优、
特"农牧产品等。

【现代吕剧《杨广和》获奖】 6月28日、29日晚,山东代表团的现代吕剧《杨广和》
在北京长安大剧院上演。该剧以阳信县"回民活雷锋"杨广和为原型创编,讲述了他十
五年如一日学习雷锋无怨无悔、不改初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构建起一座人间爱桥
的感人故事。该剧获得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创作金奖,3人获最佳演员奖,3
人获编剧奖,2人获导演奖,3人获音乐奖,3人获舞美设计奖等奖项。

【少数民族科技培训】 2012年,省民委、省科技厅联合制定下发《2012年农村少数
民族实用技术培训方案》,规定了全省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目标任务。截至年
底,已完成在7个市举行7期第一轮培训,省农科院等院校的专家教授为少数民族群众
授课,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

【经验交流会】 9月25日,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经验交流
会在淄博市召开。会上,宣读了《关于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
定》,并为44个山东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授牌。淄博市、济南市、青岛
市、聊城市作典型发言。

【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10月,举办全省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宣传月期间,省民委组织数十家新闻媒体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报道,并在
国家民委和省民委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全方位、多角度提供会议材料。省民委组成调
研督导组对有关市的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窗口建设进行调研。 省财政先后投入600万农
村少数民族低收入家庭补助和820万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 省少数民族农村
实用技术星火科技培训班在济南、泰安、济宁等市举办。各市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
传月活动与实施"民生工程"相结合,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
利益问题入手,以实际行动保障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设立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成果奖】 2012年,省民委设立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成果奖,
每年评选表彰一次。评选范围是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在年度实际工作中形成或
创造的比较完整且取得明显效益的制度、做法或经验等成果。年内,共评选出一等奖
2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优秀奖12项。

【第二期清真寺管理人员培训班】 7月3日5日,山东省第二期清真寺管理人员培训
班在泰安举行。此次培训班为期三天,泰安和枣庄两市的县(市、区)伊协负责人、
民族村居主要负责人、各清真寺管委会负责人和阿訇等共计230余人参加培训。

【亚沙会宗教服务工作】 在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举办期间,为满足参赛人员的宗
教信仰需要,在运动员村南综合服务区内设立并管理宗教服务中心,作为与会外国人
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使用期间为2012年6月8日24日。宗教服务中心设立天主教、
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等5处外国人集体宗教活动临时地点,另有1处静修室
供其他宗教信仰人员使用。 为解决来海阳市的穆斯林清真饮食问题,有3所酒店设立
穆斯林餐厅,专门聘请清真厨师,从济南清真南大寺、清真北大寺聘请3名阿訇监厨,
从潍坊市真教寺聘请1名懂阿拉伯语的讲经阿訇,为来海阳的穆斯林提供服务。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从2012年起,山东省每年6月份在全省宗教界开展"
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在首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中,各级民族宗教工
作部门通过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启动仪式、举办学习培训班、组织知识答题等
社会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

2012年6月1日,省暨济南市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市洪楼广场举行。

【全省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基本完成】 截至年底,全省3727名宗教教职人员中,
2924人参加养老保险,803人明确暂不参保,自愿参保率达到100%,实际参保率较上半
年提高18个百分点。3203人参与医疗保险,524人明确暂不参保,自愿参保率达到100%,
实际参保率较上半年提高16个百分点。38人纳入五保供养,有33人参加城镇低保。至
此, 山东省提前圆满完成年底前自愿参保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宗教教职人员参
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对于新增加的有意愿参保人员,山东省
将积极按照有关政策,协助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做到应保尽保。

【宗教团体换届】12月12日15日,省各宗教团体进行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
班子。仁昌为省佛教协会会长,刘怀元继续担任省道教协会会长,王树理当选为省伊
斯兰教协会会长,高明任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主任、省基督教协会会长,刘
柏年任省天主教爱国会第九届委员会主任,房兴耀任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第七届委员
会主任。
(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