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围绕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依法办理金融诈骗、
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2334件,查办工程建设、矿
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54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经济社会风险隐患,
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工作年度报告158份。对823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犯罪预防,
提供法律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万余次,建议取消189个单位的投标资格,保障了
政府投资安全。
围绕巩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
嫌疑人42,524人、起诉67,099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97个。在坚持严打斗争的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全省大局持续稳定。
围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查职
务犯罪嫌疑人2884人,提起公诉2623人,法院已判决2435人。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
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山东巡展,依托警示教育展览室,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二、高度关注保障民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共批捕非法制售"地沟油"的刑事犯罪
134人,已起诉19人,查处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2人。查办惠农资金落实、
新农合、农村保险等领域职务犯罪845件,并将追回的3867万元资金全部交还农民。
查办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保障房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337
件。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滥用强制
措施、暴力取证等案件1345件,监督撤案829件,决定不捕不诉12,471人;监督立案
927件,追捕追诉5947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352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的220人;抗诉刑事案件481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71件;监督
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219件。加强民事审判
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0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
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909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485件,监督纠正恶意调解、虚假调解
案件252件。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在有关政法部门的配合支持
下,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44人。
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化向群众问计、问需、问
效的"三问"长效机制,在乡镇设置派出检察室225个,建立民生联系点1700个。持之
以恒地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在大众网开设了"请问检察长"栏目,共解决群众各类
诉求7.4万余件,提供维权救助、化解矛盾4600余起。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推动社会管理主体依法服务和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相衔接机制,针对某些行政执法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
侵害的问题,探索开展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依法监督办理此类案件470件,
挽回经济损失24.6亿元。
改进办案方式,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刑事
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法律文书说理答疑、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阳光鉴定、"公诉三
书"等制度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全省涉检信访减少8.5%,有172个检察院实
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拓宽监督领域,努力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
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完善了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针对办案中发
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积
极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四、在不断查找解决问题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
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进社区、下乡村、访农户,共联
系基层单位2105个,帮扶困难群众1.1万余人。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
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查摆整改办案纪律、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700余个,评
查各类案件2077件,纠正瑕疵案件24件。
完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加大巡视督察力度,省院组织了
12次明察暗访,对56个基层院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察。全面实行
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各级院先后邀请11,255名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在发现解决问题中推进检察工作。深化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
机制,完善了以平时业绩通报、经常性督察、检察长述职述廉、年度综合考核、随机
深度考评以及民意调查、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评体系。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先
后组织业务培训班1794期、培训7.8万人次,开展岗位练兵884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选调招录了763名大学毕业生和初任检察官充实基层。全省有101个检察院、141名检
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52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岳宗毅)
检察
【综述】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围绕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依法办理金融诈骗、
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2334件,查办工程建设、矿
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548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经济社会风险隐患,
向党委、政府提交预防工作年度报告158份。对823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犯罪预防,
提供法律咨询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万余次,建议取消189个单位的投标资格,保障了
政府投资安全。
围绕巩固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深化严打整治工作。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
嫌疑人42,524人、起诉67,099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97个。在坚持严打斗争的
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全省大局持续稳定。
围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查职
务犯罪嫌疑人2884人,提起公诉2623人,法院已判决2435人。举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
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山东巡展,依托警示教育展览室,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
二、高度关注保障民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共批捕非法制售"地沟油"的刑事犯罪
134人,已起诉19人,查处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12人。查办惠农资金落实、
新农合、农村保险等领域职务犯罪845件,并将追回的3867万元资金全部交还农民。
查办教育、医疗、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保障、保障房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337
件。
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滥用强制
措施、暴力取证等案件1345件,监督撤案829件,决定不捕不诉12,471人;监督立案
927件,追捕追诉5947人,起诉后法院已判决3529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的220人;抗诉刑事案件481件,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71件;监督
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3219件。加强民事审判
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306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
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909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485件,监督纠正恶意调解、虚假调解
案件252件。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在有关政法部门的配合支持
下,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144人。
建立健全群众工作机制,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化向群众问计、问需、问
效的"三问"长效机制,在乡镇设置派出检察室225个,建立民生联系点1700个。持之
以恒地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在大众网开设了"请问检察长"栏目,共解决群众各类
诉求7.4万余件,提供维权救助、化解矛盾4600余起。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推动社会管理主体依法服务和管理。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
法相衔接机制,针对某些行政执法人员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
侵害的问题,探索开展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依法监督办理此类案件470件,
挽回经济损失24.6亿元。
改进办案方式,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综合运用刑事
申诉案件公开审查、法律文书说理答疑、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阳光鉴定、"公诉三
书"等制度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全省涉检信访减少8.5%,有172个检察院实
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拓宽监督领域,努力促进社会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对重点人群、
重点领域的社会管理,完善了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制。针对办案中发
现的社会管理风险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积
极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四、在不断查找解决问题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
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检察人员进社区、下乡村、访农户,共联
系基层单位2105个,帮扶困难群众1.1万余人。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
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查摆整改办案纪律、执法作风等方面的问题700余个,评
查各类案件2077件,纠正瑕疵案件24件。
完善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加大巡视督察力度,省院组织了
12次明察暗访,对56个基层院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督察。全面实行
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各级院先后邀请11,255名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和各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在发现解决问题中推进检察工作。深化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
机制,完善了以平时业绩通报、经常性督察、检察长述职述廉、年度综合考核、随机
深度考评以及民意调查、回访案件当事人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评体系。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升检察人员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先
后组织业务培训班1794期、培训7.8万人次,开展岗位练兵884次。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选调招录了763名大学毕业生和初任检察官充实基层。全省有101个检察院、141名检
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52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岳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