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循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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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循环经济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现实途径。2005年10月我省被国家列为全国
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省(共3个) 以来,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
高度重视,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重
要抓手,作为破解资源环境瓶颈的重要措施,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推进
试点工作和整个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效实现了我省经济发展模式由高
耗能、高污染、低效益型向低能耗、低排放、高效益型的转变,圆满完成了循环经济
试点省的各项目标任务,走出了一条适应山东实际的发展循环经济的路子,为我省节
能和减排工作受到国务院“双表彰”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我省循环经济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
部署和要求,以试点省建设为重要契机,紧扣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原则,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环节积极探索循环经济的有效实现途径,努力培育和
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 减量化目标如期实现。2010年,全省万元GDP能耗达到1.02吨标准煤,比
2005年下降22.09%,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居全国第四位; 全省化学需氧量
(COD)排放量累计削减率为19.44%,居全国第三位;全省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累
计削减率为23.22%, 居全国第四位;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1%(老统
计口径),比2005年提高5个百分点;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5.8%,比2005年
提高15.8个百分点;2010年,万元GDP取水量65.5立方米,比2005年下降42.0%,超额
完成下降30%的目标; 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9.54%,超额完成了2010年
75%的目标。
(二)再利用水平大幅度提高。一是再制造产业快速成长,并初具规模。“十一
五”是我省再制造产业发展最快时期,达到全国领先。到2010年全省再制造企业有23
家,实现销售收入197.9亿元、利税15.8亿元、利润9.9亿元,分别增长17.6%、18.6%、
33.8%。 二是再利用领域进一步拓宽,向纵深发展。由2005年的发动机再制造,发展
到2010年发动机零部件、矿山机械、石油装备、办公用品等产品的再制造。
(三) 资源化成效显著。 2010年,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共利用工业固体废物
5290.1万吨、 废气203.9亿立方米、废水1286.1万吨。全省重点统计的24类综合利用
产品中,有20类产品产量保持增长。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实现产品产值365.1亿元、
销售收入357亿元、税金24.3亿元、利润37亿元。
二、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经验和主要做法
几年来,我省紧紧围绕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选择模式和关键环节等方面,对加
快培育和发展循环经济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突出做到了“四个狠抓、四个不放松
和四个坚持”,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对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圆满完成试点
任务、取得重大突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狠抓循环经济认识不放松,坚持循环经济发展与中心工作相统一,在全社
会积极倡导循环经济发展理念。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编制有关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用
循环经济理念指导编制“十一五”规划和各类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矿产资源
可持续利用、节能、节水等专项规划,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
境状况深入分析,明确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真正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加快建设资
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内容。始终坚持循环经济工
作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从转方式、调结构的高度去谋划、推动。把发展
循环经济作为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重要驱动力。在技术改造、
科技创新、节能降耗项目的选定中,按循环经济的内在要求来评价和把关。推动传统
产业不断向高端化发展, 由原材料加工向产业链终端延伸, “两高一资”行业和低
端产业所占比重逐渐下降,先进装备制造、食品深加工等高附加值产业比重逐年上升。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目标的重要途径。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始
终坚持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研究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在资源开采、生产消耗、废物产
生、消费等环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消耗,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最
大限度地提高对土地、石油、天然气、水、电等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十一五”期间,我省以能源消费年均7.2%的增速支撑了国民经济年均13.1%的增长。
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蓝、黄”区域带动战略的主要推手。在建设山东半岛
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中同步规划实施循环经济,积极鼓励各类企
业主体加入到产业链条中来,推动关联产业上下游互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废弃物
再生利用,在整个区域范围内形成密切关联的循环体系。在蓝区建设中,围绕打造全
国重要的海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实行海陆环境同治,强化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
海洋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在黄区建设中,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打造、完善经济社会发
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突出环渤海地区高效生态经济特色的新发展模式,构建
区域循环经济体系。着力建设全国重要的海洋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培育东营经济开发
区等16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二)狠抓组织领导不放松,坚持政府推动、政策保障与科技支撑结合,进一步
完善循环经济工作体系。
把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保障。建立省政府发展循环经
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率先全国建立了副厅级建制的省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省循环经济工作,全省17个市和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相应机构。省
经信委充分发挥综合组织协调作用,会同省政府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
议成员单位,指导全省循环经济工作。
把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推动力。“十一五”期间,我省认
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
若干意见》等法规政策,修订出台了《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山东省清洁生产促
进条例》、《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
约型社会的意见》等法规政策。加大落实国家、省政策法规的力度,建立省、市、县
三级节能监察队伍进行督察,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了各项政策法规不折不扣地贯
彻落实。
把科技创新体系的建立健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支撑。 组织实施了 “资源
节约型社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和“可持续发展十大科技示范工程”。充分发挥
技术中心创新载体作用,不断强化产学研联合,着力攻克重点行业、区域循环经济共
性和关键技术,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开展技术攻关与示范,构建以企业为主
体、市场为向导、产学研相结合的循环经济科技创新体系,逐步使企业成为循环经济
技术创新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推动创新集群
的形成和发展,建立公共创新平台,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智力资源。通过一
系列项目实施,突破了一批循环经济关键共性技术。
(三)狠抓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不放松,坚持实施试点带动,培育特色循环经济
发展模式。
科学制定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为完成循环经济试点任务奠定基础。2007年,
省政府制定了《山东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循环经
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通过积
极争取,我省青岛市等15家单位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占全国试点单位的1/10。
省经信委积极组织向国家申报资源利用率高、节能减排效果好、技术水平高的项目。
“十一五” 期间,共列入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循环经济项目120个,项目总投
资157亿元, 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0.2亿元,这些项目的实施对于“十一五”节能减排
目标的完成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大力实施循环经济“123” 工程,进一步巩固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为加快推
进试点省建设, 以点带面、 推动全局, “十一五” 期间我省组织实施了循环经济
“123”工程,重点培育10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300家循环经济
型企业。 总结推出了100家循环经济示范单位以及10个具有示范和带动意义的循环经
济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农业循环经济,不断优化循环经济产业体系。以农村沼气建设、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2010年底, 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总量累计达到了236.8万户,适宜农户普及率达
到23.6%。 累计建成大中型沼气工程660处,建成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工程312处、秸
秆沼气示范工程11处。沼气工程总池容33.5万立方米,年处理畜禽粪便和农业废弃物
2000多万吨。 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5700多万吨(不含薪柴利用560万吨),秸秆
综合利用率75%,比“十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
(四)狠抓发展循环经济关键环节不放松,坚持把“3R(即减量化、再利用和资
源化)”作为工作着力点,增强结构优化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抓减量化,把“五节”、清洁生产和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作为工作着力点。一是突
出抓好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节矿工作。节能方面,大力抓好工业、建筑、交通、
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在全国率先出台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标准,建立能
源管理师制度,组织开展能源审计,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水方面,推广工业节
水、农业节水技术和旱作农业技术,支持企业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开
展城市生活污水和工艺废水资源化,大力发展海水淡化。节材方面,抓好重点行业原
材料消耗管理,降低原材料消耗强度,鼓励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节地方面,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施循环经济型园区
改造,实现产业集聚。节矿方面,综合开发和利用共生、伴生矿产资源,提高采矿回
采率、 选矿回收率。二是加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十一五”以来,全省共有949家
单位实施了清洁生产审核,其中自愿实施企业494家。共实施清洁生产方案2.94万个,
完成投资172.04亿元,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32.05亿元;年削减COD排放、SO2排放、废
水排放分别为13.19万吨、25.68万吨、1565.5万吨,节标煤129.33万吨。三是深入推
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
的通知》,制定了《山东省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方案》和《山东省治理商品过度包
装行动计划》。省、市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做好日常监管,建立商品过度包装不
良记录公开制度,对违反国家标准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抓再利用,把再制造和“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作为工作着力点。一是加快发
展再制造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
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支持以报废汽车、工程机械和矿山机械零部件、废旧硒鼓
等为重点的企业做大做强。 我省有5家企业被国家列为再制造试点单位。二是认真抓
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扩大再利用产业规模。抢抓国家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
地建设的机遇,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和山东临沂金升有色金属产业基地分别列为一、
二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全国共22家),并争取了国家2.9亿元的资金支持,
同时制定鼓励扶持政策,为“城市矿产”基地建设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抓资源化,把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作为工作着力点。积极开展餐厨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工作,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国家、省、市三级试
点工作。青岛和潍坊两市列入全国33家首批试点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
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大力抓好建筑垃圾资源综合利用。
三、进一步加快我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几点建议
“十二五”期间,我省面临的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形势严峻,
围绕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17%,COD排放总量减少12%,SO2削减14.9%的目标,应更重
视循环经济发展。 尽快编制我省“‘十二五’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我省
“进一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突出抓好以下几项紧迫性、基础性和根本
性的工作,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健康长效发展。
(一)进一步加快建立循环经济法规标准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
加快出台《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抓紧研究制定循环经济型工业、循环经济型
农业、循环经济型园区的标准及管理办法,逐步形成完善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二)进一步加快建立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
将资源产出率、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化率等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区域经济发展考核体系中,
把循环经济作为转方式、调结构,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对各级政府部
门政绩考核中,实行问责制。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评估制度,对有关规划中确定建设的
重点循环经济型园区进行定期评估,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资源
消耗大、污染排放较多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循环经济评估,对不符合循环经济
内涵要求的项目不予批准建设。探索制定把发展循环经济取得的节能减排绩效纳入到
节能减排核算体系的具体办法。
(三)进一步加快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
投入循环经济技术研究,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循环经济技术,提高循环经济技术
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加快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的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
育和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建立循环经济技术支撑机构,实施循
环经济节能绩效评定制度,对产业共生、综合利用等实现的节能绩效进行量化评定。
(四)加大循环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我省“循环经济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的支持力度,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
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
应当将循环经济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循环经济项目,金融
机构应当给予优先贷款等金融支持,并积极搞好配套的金融服务。
(五)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加强对循环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
与能力建设,开展多层次的循环经济教育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工作的能力,
增强循环经济法制观念和自觉意识。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评估师制度,不断提高全省循
环经济的管理水平。
责任编校:温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