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工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26&rec=60&run=13

一、围绕工作主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进展
2011年,省民委把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作为民族工作主线,坚持结合宣传教育抓创建、结合繁荣民族文化体育抓创建、结合民族关系调处抓创建、结合示范窗口建设抓创建,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始终生机勃勃、充满活力。充分利用第11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工作形势报告会、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平台,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政治和社会效果。淄博市周村灯塔社区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
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并举行了挂牌仪式。成功举办了第八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组团参加了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取得历史最好成绩。认真落实民族工作维护稳定的八项长效机制,加强民族关系调处,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矛盾纠纷63起,确保了民族领域和谐稳定。省民委被省综治委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认真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示范学校、示范企业窗口建设,印发《关于建设城市民
族工作示范窗口的通知》,量化标准,明确步骤。在创建活动中,国家民委先后刊发4期工作简报介绍山东省的经验。2011年9月下旬,中央联合督导组来山东省检查督导时,对山东省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山东的经验在散居省份具有典型性。
二、突出民生改善,少数民族经济实现新跨跃
充分发挥省民协委职能作用,大力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工程。2011年共下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00万元、资金安排共涉及13个市64个县(市、区)的91个种植、养殖、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及特色村居建设项目,惠及少数民族群众11万人,带动各级地方和社会投资8000万元。圆满完成了省政府确定对德州禹城十里望回族乡和菏泽曹县侯集回族镇的帮扶工作,协调各级各部门落实资金达3200多万元,对两个民族乡镇的学校、医院、道路等16个项目进行帮
扶。扎实做好民品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优惠政策落实和技改贴息工作,全年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政策落实率91%,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4个百分点,企业受益252万元,比上年增加97%。在落实优惠政策、规范运作程序、加强企业管理、引导企业为大局服务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被国家民委称为"山东模式",国家民委推广了山东省的工作经验。全省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56家,共吸纳7000多家农户参与,促进少数民族增收108亿元。举办少数民
族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1期,培训农业技术人员及少数民族群众2200多名。帮助成立了中国寿光少数民族蔬菜种植技术培训基地,并先后举办针对新疆、西藏少数民族群众的多期技术培训班。
三、狠抓工作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得新突破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经过三年的创建,全省已有80%的宗教活动场所达到创建标准,达标的寺观教堂总数近1100个,占78%,国家宗教局推广了山东的做法和经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两个专项工作"全面扎实开展。在日照市举办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对全面推进"两个专项工
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安排。在临沂市罗庄区召开了"两个专项工作"现场会,推广了该区基督教两会对全区基督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账本实行"双代管"的做法。截至2011年11月,省宗教局对1839名宗教教职人员进行了备案,备案率占宗教团体认定人数的99.5%,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工作基本进入常态化。省宗教局成立省宗教团体财务结算中心,对全省宗教团体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工作在全省全面开展。天主教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
成了兖州教区主教祝圣工作。各宗教团体开展了"同心同行"主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庆祝建党90周年。山东神学院正式被国家宗教局批准为本科宗教院校。
四、勇于开拓创新,机关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
2011年,省民委(宗教局)扎实开展了学习年、作风年、能力年建设及创先争优活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着力抓住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省民委(宗教局)上报的6篇调研报告分获全省政府系统和国家宗教事务局"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征文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同时,省民委(宗教局)首次设立了2011年度民族宗教系统优秀创新奖。民族宗教工作干部队
伍不断加强。省民委圆满完成了3名副厅级领导的选拔和机关、团体6名正副处级干部的调整。省民委被国家民委评为"全国民委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2011年度省直文明机关"。
(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