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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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名由来春秋置博昌邑,后改置博昌县。五代后唐,为避献祖讳改博昌县为博兴
县。
政区人口全县总面积900平方公里。辖12个镇(街道),448个行政村(社区)。
年末全县总人口48.9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1.67万人。人口出生率8.7‰,死亡率5.6
‰,自然增长率3.1‰,有少数民族23个,489人。
经济概况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35.37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3%。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98亿元,增长3.2%;第二产业增加值127.68亿元,增长13.4%;
第三产业增加值88.72亿元,增长12.7%。三次产业比例为8.06∶54.25∶37.69。全社
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5.49亿元,增长21.7%。实现财政总收入31.23亿元,增长37.5
%;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亿元, 增长29%。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
222.66亿元,比年初增加32.81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00.57亿元,增加13.84亿元。
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6.69亿元,增加31.91亿元。
农业全年农林渔业实现总产值34.52亿元,比上年增长4.5%。粮食总产45.82万吨,
增长0.39%;棉花总产1.39万吨,增长14.9%;水果总产7488吨,下降0.9%;蔬菜、瓜
类总产24.45万吨, 下降15.5%;水产品总产3.65万吨,增长16.2%;肉类总产4.43万
吨,增长15.7%;禽蛋总产8585吨,增长25%。全县完成造林面积1380公顷。全县农机
总动力139.6万千瓦,增长0.6%。
工业和建筑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66家, 实现增加值增长15.52%;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852.3亿元,增长42.95%;实现利润24.9亿元,增长14.66%,实现利税36.7亿元,
增长5.06%。经济效益综合指数343.38,比上年提高18.54点。企业亏损面16.36%,比
上年增长9.09个百分点。 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34家,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5.74亿
元。
建设环保年末城镇化率52%。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22.11平方米, 人均绿地面积
10.2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48%。城区自来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100%,
集中供热普及率93%。 村镇建设完成投资6亿元。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城市空气
良好率达到75.3%。
交通邮电公路通车里程1627.8公里。 公路旅客运输量为50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
71.9%。公路货物运输量为1200万吨,增长21.95%。完成邮政业务总量2122.04万元。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50万户,互联网用户5.89万户。
贸易旅游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75亿元, 比上年增长17.33%。其中,
城市市场实现零售额31.90亿元, 农村市场实现零售额29.85亿元。 实现进出口总额
19.02亿美元, 增长38.55%,其中出口总额6.07亿美元,增长70.23%。实际利用外资
347万美元,下降47.1%。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114万美元;外派人员106人次。主
要旅游景点有麻大湖、 兴国寺、打渔张森林公园。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130万人次,
实现旅游总收入2.98亿元。
教科文卫体有普通高中3所, 在校生9017人;初中18所,在校生19,399人;小学
60所,在校生34,434人。特殊学校1所,在校生126人。共取得市级以上各类重要科技
成果10项。 专利申请量556件,授权专利234件。有文艺表演团体3个,群众艺术馆、
文化馆1个,档案馆1个。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有卫生机构32个,其中,
医院、卫生院15个。各类卫生机构共有床位2859张,卫生技术人员2762人,其中执业
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1013人。 全年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共获得奖牌141枚,其中金
牌31枚。
社会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0元, 增长15.9%。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
工资38,265元,增长24.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80元,增长21.8%。全县城镇基本
养老、 医疗和失业、 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34万人、11.53万人、2.8
万人、4.3万人和2.9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6.42亿元,支出2.56亿元。参加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9.84万人。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14,874人,其中,城镇低
保2384人,农村低保12,490人。社会福利企业10个,安置残疾人162人。
(段春锋曹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