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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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名由来春秋时期,莒子国定都于此,秦置莒县,后沿用至今。
政区人口全县总面积1952.4平方公里。 辖21个乡(镇、 街道),1260个行政村
(社区) 。 年末全县总人口113.6万人, 其中非农业人口25.55万人。 人口出生率
10.40‰,死亡率6.33‰,自然增长率4.07‰。
经济概况全年实现生产总值230.5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0%。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40.55亿元, 增长3.50%;第二产业增加值110.89亿元,增长
15.60%; 第三产业增加值79.14亿元, 增长12.10%。 三次产业比例为17.6∶48.1∶
34.3。 固定资产投资129.81亿元, 增长27.5%。 实现财政总收入23.03亿元, 增长
39.4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5.94亿元,增长31.1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
款余额204.86亿元,增加20.61%,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31.14亿元,增加22.27%。人民
币各项贷款余额123.25亿元,增加26.27%。
农业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71.37亿元,比上年增长19.43%。粮食总产55.64
万吨,增长0.30%;棉花总产937吨,增长106.84%;油料总产93,137吨,增长2.96%;
水果总产50,416吨,增长35.92%;蔬菜总产53.56万吨,增长-1.00%;水产品总产15,
823吨, 增长20.72%。肉类总产87,127吨,禽蛋总产34,606吨,奶类总产12,313吨。
全年完成造林面积2857.7公顷。全县农机总动力112.35万千瓦,增长5.75%。
工业和建筑业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100.01亿元, 比上年增长15.4%。规模以上工
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122家,工业总产值377.09
亿元, 增长34.52%;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7.07亿元,增长31.73%;实现利税27.83亿
元,增长25.97%;实现利润16.99亿元,增长38.68%。资质三级及以上建筑企业27家,
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47亿元,实现利税2633万元。
建设环保年末城镇化率3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8亿元。城市人均道路面
积18.8平方米, 人均绿地面积11.56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7.85%。自来水普及
率98.05%, 燃气普及率85.16%,集中供热普及率73%。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0.84万平
方米。 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集中处理率93.75%,无害化垃圾处理率100%。城
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100%,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处于
较好水平以上。
交通邮电公路通车里程2304.6公里。公路客运量944.8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70
%;公路客运周转量41,544.39万人公里,增长2.70%。公路货运量1631.74万吨,增长
3.70%; 公路货运周转量57,138.70万吨公里,增长3.70%。完成邮电业务总量3.06亿
元,其中,电信业务总量2.6亿元,邮政业务总量4627.60万元。年末电话用户62.6万
户,电话普及率55部/百人,互联网用户4.7万户。
贸易旅游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1.11亿元, 比上年增长17.30%。实现进
出口总额31.06亿美元, 增长78.6%,其中出口28,213万美元,增长16.2%。新签利用
外资项目2项, 合同外资额7537万美元; 实际利用外资5300万美元。 新批境外企业
(机构) 1家,协议投资总额2000万日元。对外劳务合作完成营业额7304万元;外派
人员913人次。 主要旅游景点有浮来山、马亓山、屋楼崮风景区。全年接待国内外游
客80.60万人次,增长17.97%。实现旅游总收入2.76亿元,增长27.78%。
教科文卫有中等职业、 技工学校3所, 在校生0.66万人。普通高中4所,在校生
12,742人。 初中40所,在校生35,177人。小学205所,在校生74,671人。特殊教育学
校2所, 在校生120人。共取得市级以上各类重要科技成果22项。专利申请量500件,
授权专利247件。 有博物馆1处,馆藏文物2万余件,展出面积5000平方米,展出文物
2000余件; 文化馆1处,公共图书馆1处,档案馆1处。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
100%。 有卫生机构36所,其中,医院、卫生院31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所,妇幼保
健机构1所。 各类卫生机构共有床位2803张,卫生技术人员3372人,其中,执业医师
及执业助理医师1437人,注册护士1135人。
社会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34元,人均消费性支出9525元。城镇在岗
职工年平均工资27,332元,增长13.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69元,增长22.00%;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22元, 增长20.6%。全县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
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4万人、17.82万人、2.17万人、4.92万人和3.2万人。社
会保险基金收缴36,149万元, 支出28,38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63万人。参
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93.76万人。 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38,513人,其中,
城镇低保5201人, 农村低保33,312人。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个,收养10人。社会福
利企业4个,安置残疾人员90人。
【莒县荣获“全国文明县”】莒县在连续三届被评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
进县”后,2011年,以“争创全国文明县、建设和谐新家园”为主题,以城乡“三个
联动”为平台,掀起全民创建热潮。12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文明县”。
(张同旭孙凤鸣)
组稿:李洪战
责任编校:郭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