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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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生活】城镇居民收入全面增长,结构不断优化。2011年,对城镇居民抽样
调查显示,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24,890元,同比增长14.5%,其中人均可支
配收入22,792元,增长14.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2%。
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对家庭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六成。全省经济运行平稳,
就业形势稳定,劳动力价格上涨等因素促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家庭人
均工资性收入17,629元,同比增长12.1%,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70.8%,比上年
下降1.5个百分点,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0.2%,其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17,379
元,增长12.1%。
经营净收入增长快速。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收入2295元,同比增长34.7%,
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比重为9.2%, 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8.7%,是拉动居民收入
增长的重要因素。
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成为城镇居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财产性
收入616元,同比增长25.6%,占家庭人均总收入的2.5%,较上年所占比重增加,其中,
利息收入128元,增长5.4%,出租房屋收入196元,增长29.5%。
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全面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企业退
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 城镇居民家庭人均转移性收入4350元,同比增长14.1%,占
家庭人均总收入的17.5%,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3606元,增长12.8%,占人
均转移性收入的82.9%。
消费水平不断提升, 生活质量持续改善。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
561元, 同比增长11.0%,经测算,由于物价上涨的原因多支出617元,消费支出增长
中物价因素的贡献率达43.3%。八大类消费全面增长,居民生活受物价因素影响较大。
价格上涨带动食品支出增加。 城镇居民人均食品支出4828元,同比增长14.8%,
其中人均粮油类、 肉禽蛋水产品类、 蔬菜类和干鲜瓜果类消费额分别增长15.2%、
16.4%、 6.4%和20.1%。经测算,由于物价上涨的原因,食品消费多支出450元,食品
支出增长中物价因素的影响达71.0%, 猪肉、鸡蛋、鲜果等价格的上涨和高位运行是
造成食品支出增长的最主要原因。
衣着类消费保持较快增长。企业用工成本的增加,棉花、化纤等原材料成本价格
上涨使得衣着服饰价格逐渐走高,而城镇居民对时尚、品牌和个性的追求也带动衣着
消费快速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支出2009元,同比增长15.1%。
居住支出略有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支出1511元,同比增长7.3%。
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保持平稳增长。受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和家电升级换代等
因素的综合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1014元,同比增长10.8%。
购车消费支出有所下降。城镇居民人均交通支出1540元,同比增长1.0%,其中,
人均家庭交通工具支出786元, 下降17.6%;人均车辆用燃料及零配件支出435元,增
长47.2%。
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城镇居民日益重视身体健康状况,用于医疗保健的支出不断
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939元,同比增长6.0%。
居民文化娱乐生活日趋丰富。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1538元,同比
增长9.7%。
金银珠宝饰品支出增长快。 城镇居民人均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518元,同比增长
24.7%,增速居八大类消费之首,其中金银珠宝饰品支出138元,增长70.1%。
网上购物渐趋流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城镇居民人均通过互联网购买商
品或服务支出达61元,同比增长1.1倍。

【农村居民生活】 农村居民收支增幅创新高。 2011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
8342元,比上年增加1352元,增长1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收入水平在
全国位居第八。
工资性收入增加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起支撑作用。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
3715元, 比上年增加757元,增长25.6%。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
达44.5%, 拉动纯收入增长10.8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的贡献达56.0
%。 其中, 农村居民人均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为2203元, 增加515元,增长
30.5%, 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为59.3%;人均外出务工收入为1225元,增加261元,增
长27.1%,占工资性收入的比重为33.0%。
家庭经营收入增加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起推动作用。农村居民人均家庭经营纯
收入为3935元,比上年增加478元,增长13.8%。从产业看: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经营
第一产业获得的纯收入为2945元,增加340元,增长13.0%;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经营
第二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256元,增加29元,增长12.6%;农村居民人均从家庭经营第
三产业得到的纯收入为734元,增加110元,增长17.6%。
转移性纯收入增加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起保障作用。农村居民人均转移性纯收
入为445元, 比上年增加108元,增长32.1%。其中,离退休金养老金、粮食直补、新
型农村养老保险、 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性收入人均达299元,大幅增长。政策性惠农
力度加大是转移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各级政府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粮食
补贴标准由2010年的每亩83.15元, 提高到每亩98.45元,增加15.3元,增长18.4%;
进一步扩大涉农补贴范围及标准,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7亿元,共补贴农机具
18万多台(套),受益农户14万多户,带动农村居民直接投入17亿元;第二批农机补
贴资金为3.6亿元;实施1000万亩深松作业计划,每亩补贴20—30元左右;对能繁母猪
按照每头1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农村低保标准由上年的每人每年1200元以上提高到
1400元以上;国家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农村也开始实行新型农村
养老保险政策。 全省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1547.4亿元,比上年增长27.3%。从住
户调查数据看,人均各项补贴收入165元,增长1.3倍。
财产性收入增加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起补充作用。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
为247元,比上年增加8元,增长3.4%,在农村居民纯收入四项构成中所占比重最小,
仅为3.0%。利息、租金及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重要
来源。 农村居民通过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增加的收入增速较快, 人均为34元,增长
35.3%。 农户购买农机具数量增加,除满足自身需要之外还对外出租,人均房屋和农
机具等租金收入为56元,增长1.7倍。人均利息收入为58元,增长2.1倍。
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2011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901元,比
上年增加1093元,增长22.7%,增幅比上年提高13.9个百分点。
恩格尔系数下降,膳食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2107元,比
上年增加303元,增长16.8%。恩格尔系数为35.7%,比上年下降1.8个百分点。农村居
民肉、禽、蛋、奶等食品消费明显增加,膳食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粮食消费量下降
15.9%,肉禽类消费量增长10.4%,蔬菜消费量增长9.8%,奶类消费量增长22.8%。
衣着消费增长较快, 成衣化趋势更为明显。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400元,
比上年增加94元,增长30.8%。其中,人均购买服装4件,增长22.5%,服装支出270元,
增长32.6%;人均购买鞋类3双,增长14.7%,鞋类支出95元,增长24.9%;衣着加工费
则下降5.6%。
住房质量提高,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1127元,比上年
增加294元,增长35.3%。其中,建房材料支出358元,增长72.5%;购买生活用房支出
179元,增长53.1%。人均居住住房面积达到36.3平方米,增长4.6%。其中,楼房和砖
瓦平房占98.3%,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木结构的占98.2%,分别比上年提高2.3个和1.3
个百分点。有取暖设备的户数占84.7%,比上年提高4.4个百分点。使用沼气、燃气、
电等清洁能源的户数占52.0%,比上年提高12.4个百分点。
家电下乡带动消费,耐用消费品档次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家庭设备、用品消费支
出412元, 比上年增加87元,增长26.8%。其中,购买日用品支出91元,增长25.8%;
购买家具支出90元, 增长51.1%;购买机电设备支出178元,增长13.7%。年末百户拥
有洗衣机82台、电冰箱78台、空调22台、热水器57台,分别增长4.9%、18.3%、26.0%、
23.2%。
交通工具升级换代, 居民出行更方便。农村居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支出753元,比
上年增加104元, 增长16.0%。 其中,交通类支出为588元,增长22.9%;通讯类支出
165元,下降3.4%。年末百户拥有生活用汽车9辆,增长66.2%;电动自行车89辆,增长
25.5%;移动电话186部,增长15.9%。
教育负担减轻,娱乐和知识需求提升。山东财政筹集资金46亿元,进一步完善农
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
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同时,政府筹集资金继续支持农村居民科技培训、
创业培训和进城务工劳动者职业培训等工程,农村居民也更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
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483元,比上年增加61元,增长14.4%。其中,购
买文教娱乐用品支出158元, 增长42.1%;学杂费支出189元,下降3.9%;成人培训费
28元,增长56.2%;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消费支出58元,增长54.4%。
新农合保障水平提高,农村居民有病敢医。新农合保障水平继续提高,制度受益
面和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0元,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
物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85%,住院封顶线提高到8万元。农村居民医疗有了更高的保障,
积极就医和日常保健意识增强。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508元,比上年增加124元,增
长32.4%。 其中,购买药品支出132元,增长26%;医疗费支出359元,增长34.1%。农
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比率达到99.3%,提高0.1个百分点,报销医疗费数额
增长89%。
(省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