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25&rec=90&run=13

【综述】 一、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批捕43,059人、起诉65,781人,其中,依法
批捕破坏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064人、起诉3173人。深化打黑除恶
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90个。
着力营造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共立查大案要案1763件,职务犯罪嫌疑人2973人,
其中县处级干部113人,厅级干部4人;提起公诉2933人,法院已判决2904人。全省建
成警示教育展室154个, 协助党委开展警示教育68万余人;协助2583个发案单位健全
完善预防措施;与32个部门建立了社会化预防协作网络。
着力营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制定了《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与777个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了联系服务制度, 与项目单位共同制定防范措施2878
项, 建议取消了189个单位的招投标资格;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起诉等方式,协助有
关部门为政府收缴土地出让金52.6亿元。
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查办教育、医疗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140件,查办
国家工作人员放纵制售伪劣商品和假农资等渎职犯罪189件, 查办城市拆迁、土地征
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440件。 查办养老、低保、医保等领域侵吞、截留社保资金的职
务犯罪240件。 组织开展查办惠农资金发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处贪污、挪用
惠农资金的职务犯罪392人。
着力创新和谐执法方式。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28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
初犯、偶犯、未成年犯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探索实行"公诉三书"制度,全面推行检调
对接制度, 依法促成刑事、民事和解2633件。创建了"事前防范、事中化解、事后修
复"的三段式信访处理机制, 全省检察机关到省进京涉检访减少50.7%,有172个检察
院实现了涉检进京零上访。
着力延伸执法办案功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
校园周边安全、城乡结合部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加强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
司法保护,强化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依法纠正违法行为4936人次,其
中重新收监执行126人。 结合执法办案,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607
份。
着力搭建群众工作平台。用心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建立了热线受理群众诉求
快速办理机制和与法院、公安、社保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一年来,共解决群众诉
求7.4万件, 提供困难救助、化解矛盾纠纷4693起。坚持检力下沉,在基层乡镇、街
道建立民生检察联络室1734个,在村居聘请民生联络员4922名,形成了畅通民意、化
解矛盾的群众工作网络体系。
三、加大诉讼监督力度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监督立案1071件,监督撤案910件,追捕追诉3980人,起诉
后法院已判决3113人, 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71人。抗诉刑事案件
346件, 法院已改判和发回重审281件。 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案件
669件,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225件,惩治牢头狱霸23人。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民事行政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287件,法院
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建议1912件。探索对民事执行、调解案件的
监督方式,监督执行案件642件,监督纠正恶意调解、虚假调解等案件545件。对不服
法院正确裁判的2056起申诉案件,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
严惩司法腐败犯罪。坚持强化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深挖执法不严、
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犯罪。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92人。
四、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反特权
思想、 反霸道作风"和创先争优等活动以及感恩教育,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协查、
面向社会开门查,以及召开民主生活会、案件评查等方式,查摆整改党性观念、宗旨
意识、执法作风、执法行为和廉洁从检等方面的问题2150个,复查各类案件1933件,
依法纠正错误的处理决定12件。
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探索形成了以"制度规范、过程监控、外部监督、绩效
考核、 责任查究"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制约体系。省市两级院用明察暗访的方式开展检
务督察297次, 对发现的869个问题,对4名违纪检察人员作了严肃处理。采取随机抽
签方式确定考核对象, 对两个基层院进行深度考评。先后79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
委员视察工作。
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广泛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组织业务培训班1087期,培
训3.4万人次, 以案析理403次。为基层选调招录应届大学生和初任检察官763名,定
向招录培养22人。积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有5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
家",2名同志荣获"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全省有111个检察院、270名检察
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有69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人员学习的决定。
(朱会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