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经验及对蓝区建设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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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一、珠三角发展的基本情况及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动因
(一)珠三角发展的基本情况。珠三角是当前国内区域经济发展最为活跃和强劲
的地区之一, 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9市。
面积5.47万平方公里,目前常住人口4280万人,分别约占全省的30.5%和44.4%。改革
开放以来,珠三角地区充分发挥毗邻港澳台的区位优势和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优势,
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地区生产总值1998年超过新加坡, 2003年超过香港,
2007年超过台湾,赶超“亚洲四小龙”的目标已经大多实现。2009年,达到3.21万亿
元,占全省的82%;人均6.73万元,逼近1万美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22亿元,
占全省的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9604亿元和10,957
亿元, 占全省的72%和74%;进出口总额5848亿美元,占全省的96%,成为拉动我国特
别是东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一极。
(二)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直接动因。珠三角在持续高速发展的过程中,
日益遇到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其中影响进一步迅速发展的最大因素和障碍就是行
政区划壁垒。主要表现在:区域内各自为政、产业雷同、市场分割、恶性竞争现象严
重;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缺乏相互协调;城市规划不能相互衔接,基础设施
很难共建共享;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无法协作统筹,等等。这些都造成了生产力和各种
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阻碍了珠三角地区进一步的协调、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为了解
决好上述问题,推进珠三角实现新一轮大发展,广东省委、省政府近些年来,顺应区
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大胆突破行政体制障碍的限制,紧紧围绕促进珠三角内部
要素整合、优化发展布局,从解决最基本、最紧迫、最突出、最重大的问题入手,把
积极探索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列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
规划纲要(2008— 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重中之重的任务,科学统筹、
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全力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创造了有益的经验。
二、 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加强组织领导为根本,建立一体化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珠三角一
体化发展,首先就要实现一体化领导。为此,广东省委、省政府把建立一体化发展的
统筹协调机制作为首要前提和根本保障。一是建立了多层次的指挥协调和合作体系。
省委书记汪洋亲自牵头督办有关工作。省成立了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由黄华
华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为常务副组长,两位有关副省长以及广州、深圳市长任副
组长,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珠三角其他市市长为成员,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实施
《规划纲要》,其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珠三角各市分别成立了以
党政主要领导为主的领导机构和横向的市长联席会议制度,签署了相关合作协议。省
直有关部门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还经常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和现场会,及时解决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二是明确了推进一体化发展的责
任落实机制。主要是实化目标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实行了省委常委分片包干制和省
领导重大项目分工负责制。同时把体现一体化的目标要求和任务量化分解到了珠三角
各市和省各有关部门。并建立了科学的考核评估制度,将一体化作为主要内容进行严
格考核。三是加强了有利于一体化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主要是进行了以大
部制为重点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和深圳、佛山、顺德等地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打
破部门和地区间的行政体制障碍创造了有利条件;尝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财政、
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行竞争性分配财政资金,市场在区域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增强;推进了广州、佛山、惠州、中山等市的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珠海市的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和中山市的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等改革,有效的提高了统筹
城乡发展的能力。
(二)以编制实施“五个一体化规划”为先导,明确一体化发展的方向、路径、
重点和布局。为了实现一体化发展的有序推进、科学布局,广东省把珠三角一体化发
展的规划编制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放在了突出地位。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规划纲要》
的有关要求, 2009年6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
化的指导意见》,确定一体化发展的着力点,即:省、市联手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
展、 环保生态、 城市规划和公共服务“五个一体化”。明确提出珠三角地区要做到
“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合理竞争;环境保护联防联治、
统一执法;生态系统整体联结、同保共育;城市规划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公共服务
统一标准、流动可用”。目标是“2012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
济一体化;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相应编制了“珠
江三角洲五个一体化发展专项规划”,以解决制约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点难点
问题为切入点,分别从各自领域明确了推进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工作思路、重点
任务和具体措施,并以地方立法形式予以确认和保障,在促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发
挥了重要的引领导向和科学调控作用。
(三)以“广佛同城化”和“三大经济圈建设”为引领,推进一体化“递进式”
梯度联动发展。在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广东省实行了以点带面、示范引
领,由“广佛同城化”带动“三大经济圈建设”,再由“三大经济圈建设”推进整个
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技术路线和战略步骤。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必须有先行者和
领跑者,实行“广佛同城化”就是积极培育和打造这个先行者和领跑者。所谓“广佛”,
就是广州和佛山,两市地缘相连、历史相承、文化同源、产业互补,经济总量占珠三
角的42%, 其同城化发展有基础、有条件、有需要,对珠三角实现一体化发展具有决
定性意义。因此,广东省就由此入手,努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两市党政主要
领导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特别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两市市长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
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两市常务副市长定期召集会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成立
了城市规划、 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环境保护、金融同城化、通信同城化6个专
题小组,分别负责专项问题的解决;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同城化建设的日常工作。两
市签订了《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和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环境保护、产业
协作4项专题协议,编制出台了《广佛同城化发展规划(2009—2020)》,以加快重大
基础设施对接和重点协调区域建设为突破口,拓宽合作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探索同
城化发展的新模式、新举措和新机制,全面构建城市规划统筹协调、基础设施共建共
享、产业发展合作共赢、公共事务协作管理的同城化发展新格局。在实施中,首先抓
住最紧迫、最重大的52个合作项目实行重点突破,目前这些项目已全部启动,并有15
个已经完成。 在“广佛同城化” 示范带动的基础上,广东省又把一体化进程扩大到
“三大经济圈” 建设。根据珠三角9城市的发展基础、城市功能和区域位置的不同,
提出了在广东中部、珠江口西岸和东岸分别打造以广州为核心的广、佛、肇,以深圳
为核心的深、莞、惠,以珠海为核心的珠、中、江“三大经济圈”。由省委常委分片
包干牵头推进,分别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和一系列专项协议,明确了合作内容和重点,
形成了“一市带两市、三市成一圈、三圈为一体”的珠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整
体格局。
(四)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依托,奠定一体化发展的硬件基础。广东省重
点推进了珠三角城际轨道系统、公路、水电油气管网等一体化建设。一是以城际轨道
交通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了区域内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行全网统一建设、
经营和管理。二是消除区域断头路,建设覆盖珠三角所有县市的高速公路网,形成区
域快速公交走廊, 打造一小时城市圈。 三是统筹建设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实现旅客
“零距离换乘”。四是推进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减少高速公路收费,撤除普通公
路收费站。五是区域年票互认、公共交通“一卡通”、电信同城化和交通管理一体化。
六是以天然气输送网络和成品油管道网络为重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实现区
域内油、气、电同网同价。
(五)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完善一体化发展的社会环境。主要是围绕公共
教育、公共卫生医疗、公共交通、生活保障、就业保障等10项基本公共服务,在资源
共享、 制度对接、待遇互认和差距缩小等8个方面探索和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
分布合理的一体化的体系、制度和机制,在基本实现各市内部城乡和县、市、区之间
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各市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机制的对接。
从目前的情况看,已经取得了重要的进展,譬如已经实行了以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为主要内容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证通”制度,基本上形成了就业保障城乡统筹的
良好格局。中山市在全国率先试行积分制推动流动人员入户城镇。珠海市率先启动了
政府购买服务、慈善救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改革试点。医疗卫生一体化也已开始,
整个珠三角地区率先实行基本医药制度改革,开展医药和药品价格改革试点。广州、
佛山、 肇庆三市23家医院实现检验结果互认。 深圳、东莞、惠州实施医疗卫生服务
“一证通”等互联互认工程,积极探索异地结算,实行三甲医院检验结果互认等。其
他公共服务的一体化进程也在有序进行。
三、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经验对蓝区建设的启示和建议
(一)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经验对蓝区建设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这主要在于蓝区与
珠三角具有一些鲜明的共同性特征。首先,与环渤海、长三角等跨省、市区域不同,
蓝区与珠三角都是在同一个省里的重要区域,这一特点使其在区域一体化发展中,便
于省里统筹规划和强力推动,相对跨省、市来说协调起来更为方便。其次,蓝区依托
的山东半岛与珠三角地理上都是连片区域,有关市地缘相近,历史、现实的经济、社
会和文化等传统联系密切,客观上有利于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其三,蓝区与珠三角都
是本省乃至国内经济发展最强劲的区域之一,经济社会基础好,改革开放意识强,整
体发展水平高,主观上为一体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其四,也是涉及一体化发展的
最关键因素和最重要依据,就是两个区域都是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部分,
国务院已经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将珠三角一体化发
展作为主要方向,将要批准实施的“蓝区发展规划”估计也会提出相应要求。实施一
体化发展,将不仅是两省“两区”的自觉行动,而且也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署、率
先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鉴于上述共同性特征,作为国内区域经济一体
化发展的先行者,珠三角的经验对于蓝区建设就有了重要的学习和借鉴意义。
(二)把蓝区一体化发展列为“蓝区发展规划”实施的重要方向和任务。珠三角
走上一体化发展的道路,是顺应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蓝区建设也是如此。
作为国家的一项重大的区域性发展战略,蓝区虽然与珠三角承担的经济任务有所不同,
珠三角主要是陆域经济,蓝区则是以海洋经济为主体的蓝色经济,但发展的道路和规
律却是趋同的。蓝区建设也必须打破区域内各市之间行政壁垒的限制和束缚,紧密围
绕实现区域统筹、海陆统筹这一共同的目标,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协调
发展才能真正打造成“区”。相反,单纯靠各自为战、分散发展是无法实现的。因此,
建议把促进蓝区一体化发展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批复和实施的“蓝区发展规划”
的重要内容,在研究制定“蓝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时予以充分考虑和体现,并围绕
蓝区的设施建设、空间布局、产业对接、环保生态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更为具体的
专项规划,在组织领导、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等各个方面,全方位推进蓝区建设朝着
一体化方向加快发展。
(三)以青、日、潍一体化带动蓝区一体化发展。蓝区建设学习借鉴珠三角一体
化经验不仅有必要性,而且有现实基础。据调查,处于蓝区建设核心地位的青岛市同
毗邻的日照市、潍坊市已经开始实践探索一体化发展之路,并且有了一定的进展。在
青岛市的积极呼应和倡导下,日照市制定了“融入半岛、接轨青岛”的区域经济发展
战略,围绕“推进一体发展、共赢同城时代”的目标,与青岛市签订了《关于加快推
进青岛日照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备忘录》,共同研究制定了推进两市发展规划、市场
体系、产业发展、对外开放、创新体系、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建设和传媒、
社会管理等9个方面的一体化的政策措施, 开启了两市一体化发展的进程。潍坊市也
推出了积极接轨青岛、加快青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建立了两市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
定期协商制度,在共同举办大型经贸活动、承接青岛产业项目等方面开展了许多实质
性的合作。目前,烟台、威海、东营等市也同样具有一体化发展的积极性。建议省里
因势利导,学习借鉴珠三角“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进整个珠三角一体化发展”的
经验做法,以青日潍一体化发展为基础和先导,制定蓝区一体化发展的路线图和政策
措施,从而全面带动蓝区建设的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