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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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王 咏
区 长 沙向东

区名由来 张店古称黄桑店。因地处交通要冲,过往商旅多在此栖身。宋代,黄
桑店有一张氏店客房多,生意兴隆,遐迩闻名。后来黄桑店之名渐被张家店取代。至
元代,称之为张店。
政区 人口 全区总面积245平方公里(不含高新区)。辖6个镇、6个街道、113
个行政村、 90个社区。全区年末户籍人口62.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04万人。人
口出生率8.47‰,死亡率4.76‰,自然增长率3.61‰。
经济概况 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54.18亿元,比上年增长14.28%。其中,第一产业
增加值1.77亿元; 第二产业增加值276.96亿元,增长9.51%;第三产业增加值275.45
亿元, 增长19.36%。 三次产业比例为0.32∶49.98∶49.70。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为
22.26亿元和21.52亿元, 分别增长25.86%、30.38%。各项税收总额完成52.93亿元,
增长32.98%。全年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4.19亿元,增长22.50%。年末金融机
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0.27亿元。
农业 全年粮食总产5.6万吨。 建成高产优质专用粮食生产基地1067公顷,品种
优质率达到100%。蔬菜总产7900吨,水果总产600吨,肉类总产4100吨。建成10.11万
平方米优质食用菌生产基地。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00公顷,植树50余万株,四旁植
树90万株。全区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16.98万千瓦。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产值860.91亿元,工业利税完成157.36亿
元,利润93.65亿元。年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82家,比上年末增加15家;全年销售收
入过亿元企业225家, 增加10家。 全区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08.56亿元,比上年增长19.62%,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达93.92%。年末销售收入
过5亿元的村(居) 达到29个,过亿元的村(居)达到61个。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
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7.25%, 比上年提高2.67个百分点。9万余平方米的淄博
科技工业园创业园基本竣工,完成淄博赛隆化工丙烯酰胺等47个工业项目建设。全区
有资质等级的建筑、装修施工等单位104家。年末从业人员达6万人,完成建筑业总产
值58.73亿元,完成竣工产值15.49亿元,房屋施工面积达239万平方米。
建设 环保 全区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01家,全年共完成投资额97.79亿元,其中
商品住宅完成投资68.29亿元。房屋施工面积492万平方米,房屋竣工面积73万平方米。
张店区建成区面积71.31平方公里。 投资1.57亿元,对城区15条道路两侧建(构)筑
立面进行综合整治, 治理总长度70.08公里。至年底,全区森林面积5621公顷,森林
覆盖率32.1%。 绿地面积2714.6公顷,绿化率41.82%。全区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
到110天,实现历史性突破。城市环境噪声各功能区分别达到规定的环境质量标准。
交通 公路通车里程566.9公里,其中国、省道143.7公里。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
2.31亿人次,公路货运量5071万吨。全区有物流配货市场40余处,规模以上物流业51
家,年货运营业额21.6亿元。
贸易 旅游 全年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275.98亿元, 比上年增长19.0%。全区商
业零售网点3万余个, 商业设施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有各类专业市场119个,其中年
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达到12个。 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5.16亿美元(海关数) , 增长
38.9%。 利用外资1.2亿美元(外汇数),增长151%。有3个企业实现境外投资,全区
完成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及境外投资额1.27亿美元,增长249%。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
客510万人次, 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9.6亿元,分别增长22.9%和25.2%。其中接待国内
游客420万人次,增长23.1%;接待入境游客15万人次,增长21.3%。
科教文卫 年内新增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达到8
家;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3家。获得省科技金桥二等奖2项。全年专利申请量、授权量
分别达到2590件和1503件,分列全省区县第4位和第5位。年末,全区有职业学校3所,
在校学生4769人。普通中学30所,在校学生44,039人。小学53所,在校学生38,170人。
特殊教育学校2所,在校学生364人。对农村义务教育段家庭贫困学生继续实行“一免
一补”。成功举办2010淄博花灯艺术节系列文化活动,举办和参与举办2010中国(淄
博)国际陶瓷博览会开幕式等大型文化活动;开展送戏曲、送演出、送图书、送电影、
送书画进社区和进农村230余场。全区拥有各类医疗机构573个,住院病床2012张。各
类专业卫生技术人员4595人。
社会生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23元,比上年增长12.11%;人均消费性
支出13,882元, 增长12.49%; 城乡人均居住面积34.14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11,
286元, 增长14.78%;人均现金支出达到8118元,增长8.27%;人均居住面积48.54平
方米。全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6,020元,增长13.78%。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再就
业21,297人,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0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3%。第六次提高城市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6元提高到261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
来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达到全区农业总人口的2.35%。
为270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落实供养经费124.2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60余万人,
征缴社会保险费6.7亿元, 有6万余人享受到各种保险待遇。新农合参合农民141,279
人,参合率100%。新农合筹资标准达到每人13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100元。城镇居
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0,361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118人。
△年内,张店区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张店区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