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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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 张新文
县 长 张海波

县名由来 因地处古“济水”之北而得名。
政区 人口 全县总面积1076平方公里, 辖10个镇(街道办事处),860个行政
村(居委会) 。年末全县总人口55.2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96万人。人口出生率
13.57‰,死亡率10.41‰,自然增长率3.16‰。有24个少数民族,1.29万人。
经济概况 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87.17亿元,同比增长14.73%。其中,第一产业增
加值35.43亿元,增长5.36%;第二产业增加值109.06亿元,增长14.44%;第三产业增
加值42.69亿元,增长23.83%。三次产业比例为18.93∶58.26∶22.81。全社会完成固
定资产投资135.87亿元,比上年增长29.3%。实现地域财政收入12.51亿元,增长19.7
%, 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24亿元,同比增长24.52%。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
项存款余额64.52亿元,比年初增加15.11亿元,同比增长30.58%;其中储蓄存款余额
44.58亿元, 比年初增加7.72亿元,同比增长20.93%。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
28.31亿元,比年初增加4.68亿元,同比增长19.81%。
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70.82亿元, 同比增长21%。粮食总产52.08万
吨, 增长0.82%;棉花总产0.56万吨,下降12.34%;油料总产1.74万吨,下降0.3%;
水果总产5.37万吨, 增长2.09%。蔬菜总产117.95万吨,增长4.8%。肉类产量5.42万
吨,禽蛋产量4.52万吨,奶类产量3.78万吨,水产品总产8593吨。规模以上农业龙头
企业达35家,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3个,有机品牌5个。新建沼气池1000个。人工造
林面积1057公顷,同比增长44.2%。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07.9万千瓦,增长10.1%。
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97.04亿元,同比增长13.4%。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287家,实现增加值95.5亿元,增长18.5%;实现产品销售收入355.45亿元,增长
17.88%; 实现利税42.55亿元,增长23.76%;实现利润27.1亿元,增长25.17%。高新
技术产业企业77家,实现产值68.44亿元,增长32.02%。年末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9.62
亿元,增长8.82%,实现增加值12.02亿元,增长26.28%。新增资质等级建筑企业6家,
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96.87万平方米,增长7.37%。房屋竣工面积93.87万平方米。
建设 环保 开工建设以旧城改造、道路畅通、生态建设、精细管理、素质提升
为内容的三大工程26个项目。新建工程:新元大街东段配套工程、正安路南北延工程、
工业北路建设工程、澄波湖路排水沟工程、龙海路北延工程、黄河大街与正安路绿化
节点工程。改建工程: 安顺街、正安路、龙海路、纬二路、经三路等完善改造工程,
纬四路绿化提升、背街小巷配套提升工程和开发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养护工程: 城
区道路、排水设施、绿化、路灯设施养护,政务中心广场与济北公园管理。自来水供
水能力达到2万吨/日,供热面积90余万平方米,公交营运车辆达到16标台。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污水处理厂1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
交通 邮电 公路通车里程1860.28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166.3公里。
全年客运量364.3万人次,增长54.04%;货运量115.7万吨,增长15.01%。完成邮电业
务总量1267.5万元,下降17%。年末固定电话用户 12.8万户,下降2.2%;移动电话用
户13.3万户,增长8.6%。互联网用户1.2万户,增长19.6%。
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8亿元, 增长18%。有城乡商品交易市场
62处。 实现出口总额7173万美元, 增长59.3%。新批外商企业6个,合同利用外资额
969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497万美元,同比增长78.2%。
教科文卫体 有职业中专1所, 在校生2895人。普通高中2 所,在校生8495人。
普通初中13所,在校生18,054人。小学26所,在校生34,515人。特殊教育学校1 所,
在校生102人。专利申请237项,增长11.27%。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1项。公共图书
馆1处, 群众艺术馆、文化馆9处,档案馆1处。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到100%。
有卫生机构14所,其中,医院、卫生院11所,卫生防疫防治机构2所,妇幼保健机构1
所。各类卫生机构共有床位926张,卫生技术人员1378人。新建2处社区卫生服务站。
有县级体育活动场地26处。举办各类运动会28次,参加竞赛的运动员达1.86万人次。
参加市级以上体育比赛共获奖牌43枚,其中金牌13枚。
社会生活 年末全县从业人员37.03万人,增长0.8%。转移农村劳动力2.66万人。
安置就业再就业3371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78人。年末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人数47,004人,增加881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613元,同比增长6.16%。城镇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8元, 增长11%;人均消费性支出为9558.28元,增长12.6%。农
民人均纯收入7948元, 增长17.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692元,增长24.99%。企业养
老保险参保人数2.6万人, 征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8905.1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
人数800人, 收缴保险金35.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950人,参加
失业保险人数5501人,收缴保险金177.2万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数427人。城乡最
低生活保障救助14,810人,其中,城镇低保3230人,农村低保11,580人。积极推行城
镇非就业居民医保制度,新增参保人数2.37万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46.38万人,
同比增长3.01%,财政补助资金由每年每人100元提高到130元。
【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济阳县把五保供养工作作为全县
的民心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五保
对象集中供养率75.2%, 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为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 县财政列入
1300万元的预算作为奖补资金,激励农村9处敬老院建设和提升。全县9处敬老院共投
入资金5000多万元,新建改建房屋2120间,增设床位2675张。全县敬老院全部达到功
能分区合理、设施配套齐全、院区园林化、房间宾馆化、管理人性化的标准。所有院
区绿化面积大、娱乐设施全、活动场地宽,房间集中供暖效果好,敬老院建设的档次
和规模达到了省内一流水准。 全县9处敬老院被省民政厅分别授予“省一级五保供养
服务机构”“模范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和“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10月,济阳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
【被确定为省级“新农保”试点县】 11月25日,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复,济阳县
被确定为省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 )试点县,自2010年10月1日
起实行。凡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均可参加
“新农保”。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民不缴费可领取基本养老金。济阳县个
人年缴费标准分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8
个档次,参保人按年度自选档次缴费。10月1日起,全县60周岁以上人员计77,498人,
每月领取55元的基本养老金。
△12月,济阳县被农业部评为无公害标志使用先进县。
△ 2010年, 济阳县被公安部、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安监局
评为平安畅通县。
(刘光华 肖端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