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自主创新体制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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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
一、加强自主创新体制建设是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相继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巨大成效。企业自主创新
主体地位逐步确立,自主创新人才队伍日益壮大,产学研合作创新不断取得新进展,自主创新平台建设步伐加快,有
力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够强,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和创新
型山东的要求,与科技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从2005—2008年科技部发布的全国及各地区科技进步统计监测结
果看,上海、北京、天津和广东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最高,为一类地区;江苏、辽宁和浙江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
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二类地区;山东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一直属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三类地区。
2009年,科技部等六部门批准浙江、安徽、江苏三省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第一批试点省,加快完善其区域创新体
系,我省面临的竞争压力更为严峻。我省的自主创新能力不如广东、江苏、上海等省市,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个问题
不解决,必将影响山东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山东未来若干年在全国的位次,对此我们应该警醒。
当前,我省自主创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创新动力不足。许多企业对自主创新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眼前轻长远,重生产轻研发,对传统经济增长
方式和原发展模式过度依赖,创新主动性不够强,危机感不够强,表现为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企业所占比重长期以来
都在低水平徘徊。2008年我省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720家,仅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的4%,比江苏的
8.8%低4.8个百分点。2008年国家提高门槛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我省由2858家变为750家,而广东1834家,江苏1368
家,浙江1807家。我省除因为企业专利和研发经费少之外,有的县市领导不重视高新企业认定也是重要原因。他们认
为,认定高新企业后,企业的所得税由25%降为15%,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因而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积极,影响了
企业的发展后劲。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投资仍然偏好于“两高一资”项目和价值链低端制造、初加工项目,缺乏高端、
高质、高效的技术产品和项目。
二是研发投入少。从总体上看,我省财政科技投入的增长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自主创新投入不足,特别
是政府引导性投入的不足,已成为困扰山东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制约性因素之一。2008年,全省R&D经费内部支出占
GDP的比重为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比江苏低0.53个百分点;R&D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仅占2.8%,而江苏
为5.1%。在科技资金运用方面,存在着支持项目分散,科技力量各自为战、科研仪器装备和资料重复购置,使用效率
低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之间缺乏配套联动,操作程序不够具体,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风险投资机构和
担保机构少,市场化投入渠道不畅,自主创新项目缺乏相应的资金支持。
我省在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起步晚、规模小。江苏省政府自2004年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金规模
从最初的3亿元到目前10亿元,到2008年累计实施转化项目408个,5年安排专项资金46.5亿元,引导全社会投入达480
亿元,带动兴起了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软件、纳米等一批高技术新兴产业。我省2007年和2008年组织实施了两批
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项目,省财政仅投入2亿元。
三是创新人才少。目前我省企业高层次人才比例小,现有高层次人才真正在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的为数不多,能够
在一线搞科研的更少。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及兼备专业技术知识、实践技能和管理经验的实务型、管理型复合人才严
重不足。2008年,全省每万人中拥有科学家和工程师28人,比江苏少18人,仅为江苏的60.9%;驻鲁两院院士比驻江
苏两院院士少54人,仅为江苏的39.3%;研发人员占科技人员的比重为41.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3个百分点。全国
共107所“211工程”高校,我省仅有3所部属高校名列其中;全国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131个,我省只有3个,说明我
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能力很薄弱。部分企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期权、股权等有效激励办法应用较少,科技人
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人尽其才、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尚待优化。
科技创新平台既是吸引和集中聚集科技人才的载体,也是培养科技创新精英的摇篮。目前我省共有国家重点实验
室3家,国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10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24家。而江苏省有15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4家国家示
范生产力促进中心,57个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在人才引进方面,江苏科技与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实施“江苏高层
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2007年投入1亿元,2008年2亿元,共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近4000人。我省在人才引进
方面缺乏有震撼力和冲击力的政策措施。
四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我省高技术产业产值仅相当于广东的1/5、江苏的1/3。大中型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所
占比重为13.1%,分别比江苏、浙江低1.6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新产品销售收入中出口占19%,比江苏低21.2个百
分点。2008年,全省专利申请量为60 247件,授权量26 688件,均列江苏、广东、浙江之后,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
仅为江苏的60.7%和52.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为4132项,仅相当于江苏的6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中拥有专利技术的只有6%左右,高技术产品中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足1/3。
高新区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我省高新区规模明显偏小,企业赢利能力弱,税负较重。2008年,我省
5家国家级高新区实现工业总产值3201亿元,而江苏省5家国家级高新区则为10 500亿元,是我省的3倍多。我省14家高
新区技工贸总收入为7254亿元(不含青岛),而江苏为18 000亿元,是我省的2倍多。江苏5个国家高新区的净利润、
R&D经费支出、总收入、工业增加值、创汇总额和年末资产超过山东5个国家高新区的1倍以上,而上缴税额却与山东
基本持平或略高。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原动力,是区域经济发展的现实优势和潜在后劲之所在。自主创新
能力不强,表面上看是创新动力不足、研发投入少、创新人才少等原因造成的,但根源是在自主创新体制上。所谓自
主创新体制,就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与自主创新有关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组织、管理、协调自主创新
的制度和方式方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制度建设必须先行。近300年来,西方国家工业技术之所以能持续发展,并
在20世纪驶入快车道,就在于其形成了一整套促进自主创新的制度安排和运行机制,包括追求盈利的企业运行机制、
竞争机制、知识产权制度、科技市场制度、金融体制、科技劳动股权制度等。兄弟省市之所以自主创新能力比较强,
也是因为在体制建设方面下了功夫。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区域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就是科技的竞争,谁能在制度
创新上率先迈出一步,谁就能更大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抢得先机,加快发展。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山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已
到中期,实现经济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这是山东发展的必然选择。加快完善自主创新体制,
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已刻不容缓。我们必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制度安
排入手,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把推动自主创新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结合起来,更加注重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大胆革除阻碍科技生产力发展的一切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一系列促进自主创新的管理体制,进而建立起符合市场
经济和创新规律的创新体系,增强经济增长的动力和活力,保证政府、企业、社会各司其职,同心协力,使全省自主
创新能力尽快有一个大的提高,切实为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有力和持久的人才、技术支撑,努力实现创新发展。
二、兄弟省市加强自主创新体制建设的好做法
中央提出自主创新战略以来,兄弟省市立足本地科技优势,围绕本地科技需求,在加强自主创新体制建设方面进
行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效果,值得我省学习借鉴。
(一)重庆、深圳施行《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在科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制度
和政策措施上实现若干重大突破,提出定期向人大报告科技发展情况、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社会参与创新、科技人
员考核评聘、科研诚信、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等制度,出台确保财政科技经费的稳定投入、扶持高新技术产
业发展、新产品扶持、鼓励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走出去”等政策。其中有多项政
策是地方性科技立法上的首创,比如,《条例》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从认定次年起,由市、区
(县)财政连续三年按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计算给予奖励;又如,列入国家级、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的
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由市、区县财政按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市级新产品两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计算
给予奖励;再如,金融机构设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鼓励设立科技创新融资担保机构,加强科技工作考核,加大企业
技术创新奖励力度等方面,也出台一系列新措施。《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自主创新确立为深圳城市发
展主导战略,在诸多方面开国内科技立法先河,如建立财政对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推动全社会科技创新经费持
续稳步增长;市政府可以发起或者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投资预期良好的科技项目或者属于鼓励发展范围的初创科
技企业。
(二)广东省开展“两部一省” 产学研合作创新。广东省、科技部、教育部“两部一省”联合出台的《广东自
主创新规划纲要》,以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
为重点,推动我国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具有中国特色自主创新
道路的有效途径,形成了“两部一省”共建创新型广东的新机制、新模式。“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创新设有专门组
织机构和专项资金等扶持政策,制定了长期规划,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高校为主要技术依托,优势互补、
互惠共赢、长期合作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部属高校与广东地方政府、企业联合建立若干联合创新平台,高校与地
方政府、专业镇进行整体对接,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广东省自2006年4月开展“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以来,
已建立16个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64个创新平台和示范基地,集聚起最强的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承担着一大批对广
东产业发展起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截至2008年底,“两部一省”产学研合作创新专项资金
共投入3亿元,带动各地市财政投入达20亿元,引导企业投入达200多亿元,累计实现产值5200亿元,新增利税852.6亿
元。
(三)江苏省设立省级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2009年,江苏省政府设立省级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安排财政预算
2亿元用于支持江苏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产学研前瞻性联合研究项目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设,引导高校、
科研单位积极围绕市场、贴近产业需求,增强高校与企业间的联系,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该资金采取拨款、
补贴和贴息三种资助方式对研发活动中产生的仪器设备购置、材料消耗等费用进行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
或建设总投入的30%,具体金额依据省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实绩的考核结果核定。
(四)浙江省成立专门为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杭州科技银行。杭州科技银行借鉴美国“硅谷银行”的经验,与
担保公司联动, 通过政策性担保机构获得企业期权并提供担保, 实行共担风险、共享期权收益,为高成长性企业、
“轻资产”企业提供无抵押或少抵押担保融资。它与一般银行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通过期权享受企业未来发展带来
的巨大收益,有效地解决了银行和担保公司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同时依靠科技部门提供专家咨询服务,充分了解企
业发展未来的成长性,降低贷款风险。在贷款时,与杭州高科技担保公司联动,担保公司在担保时获得所贷款企业1
%—3%的期权。 如企业发生贷偿风险,杭州市科技银行承担30%的损失;如企业期权增值,杭州市科技银行同样获得
30%的收益。截至2009年10月15日,成立仅三个月就累计发放贷款29 163万元,信贷客户58户,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50
家,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研发以及订单所需流动资金。他们计划2010年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款余额达到20亿元。
(五)安徽省设立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安徽省在原有合肥市国家科技创新试点的基础上,在合
肥、芜湖、蚌埠3市开展了以培育创新型企业为目标、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落实、提高区域创新能力的自主
创新综合试验。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实施意见》,设立了由省委、省政府
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验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制定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土地
管理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在投融资体制上,打破部门界限,集中省和3市财力,省政
府集中设立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专项资金,3市财政也分别建立专项资金扶持创新。在管理体制上,对创新型(试点)
企业试行科技专员制度,由科技部门派遣,负责协调自主创新政策落实、项目管理、创新试点联系等工作,集中力量
落实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税收减免、金融支持等政策。2008年,合肥、芜湖、蚌埠
财政科技支出10亿元,占3市财政支出的2.8%,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超过50亿元,占
全省的50%以上;专利申请量同比增长56.7%,专利授权量同比增长66.5%。
(六)深圳市出台完善自主创新体制机制的新思路和改革重点。《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于2009年5月
获得国务院批准。该《方案》要求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推进核
心技术的自主创新。该《方案》还提出了改革重点:一是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加强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广聚境内
外创新资源,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城市创新体系。二是促进创
新资源高效配置。在深圳布局建设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作用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重要科研机构和重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三是完善创新服务体制。优化整合财政资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
国家战略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竞争前技术、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公共平台建设,扶持一批面向产业和服务社会的新型
公共研发机构、创新服务机构和成果转化机构。四是创新人才管理体制。整合人才管理职能,创新人才引进、培养、
评价、任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彻底打破人才身份限制,促进人才合理有序自由流动。五是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
制改革。积极探索大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
交易中心。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人才评价体系。
三、深化改革,加强我省自主创新体制建设的建议
(一)围绕强化领导,加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导体制建设。一是建议我省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省发展改革委、
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自主创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
究中长期自主创新战略规划并协调实施,统筹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市创新资源,集成相关科技计划(专项)资源,推
进产学研合作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跟踪评价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完善自主创新政策,解
决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实现科技与经济更加紧密结合。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政策,加强跨部门、跨单位重大问题的协调,把科技资源共享
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破除条块分割,合理配置社会和企业的科技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科技资源
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强化对市县和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考核力度,提高自主
创新投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等自主创新指标在相关考核中的权重。把高新区作为创
新基地建设、集聚发展后劲、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示范样板,采取有别于一般行政区域的考核指标,在管理体制、
运行机制、政策环境等方面先行先试。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成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借鉴安徽的做法,配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和
山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开展自主创新综合改革配套试点。
四是参考重庆、深圳《创新促进条例》,尽快修订《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二)围绕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和深化国有企业制度改革。一是深化以市场化为导向、提高创新能力为中心
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把以制度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重点,把创新能力建设和创新绩效提
高列为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重点内容指标,使企业真正把创新能力作为其核心竞争力,把创新活动作为其经营活动的
核心,把建立健全研究开发体系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创新市场战略、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着力培养一批拥有
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
二是认真落实并完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企
业大幅度增加技术开发经费支出,着力落实如加快折旧、新产品税收返还、进口关税和增值税转型、技术开发费进成
本等优惠政策,组织用好首台、首套重大装备鼓励政策,提高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省级技术中
心企业要达到4%以上,重点技术中心企业要达到6%以上。
三是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能否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作为行动计划立项的重要依据,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建设,鼓励企业联合建立科技园、研究所、重点实验室等创业基地和科研开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
研院所建立各类技术创新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山东省企业管理奖的作用,引导企业创新管理体制、分配机制和激励政
策,建立健全有效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四是发展一批创新型企业。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加大研
发力度,争取我省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由11家增加到21家以上,新增创新型试点企业15家以上(试点企业考核合格后可
转为创新型企业)。鼓励企业重视加强工业设计工作,设立省工业设计奖,组织各类设计比赛,提高全省工业设计整
体水平。
(三)围绕提高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研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
更高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建议借鉴广东、江苏的做法,进一步加强我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推动青岛
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等源头创新平台建设,争取中国科学院在我省建设分院。推进中科院北京研究院、光电院
等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设立省级产学研合作创新资金,完善“政产学研金”一体化科技投入体系,推进全省开展更
广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2010年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提高到1.6%以上。
二是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对产学研合作申报者优先立项,重大科技专项必须由产学研合作承担。把企业研发投入占
销售收入的比重作为省重点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培育产学研合作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新团队,启动一批产学研
合作重点项目。鼓励企业依托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孵化器,使科研院所真正成为中小企业新产品开发、科技培训、项目
孵化、信息咨询的重要场所。
三是大学和研究机构要转变思路,转换管理机制,将研究成果能否成功转化为生产力作为衡量研发绩效的重要因
素,并将成果转化与科研人员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等创新服务平台在产学研合作中的桥梁和纽
带作用。各高校、研究院所等研究单位应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或产学研结合的具体工作部门,积极推进本单位研
究成果和技术的宣传、推介和推广。积极探索科研院所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路子。抓好校企合作,设置好工科专
业,建设好实训基地。
四是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重点围绕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等传统领域和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
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整合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研发资源,组织申报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在新兴
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组建50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突出解决产业集成创新中的科学、技术、工程和装备问题,提升
产业核心竞争力。要选择关系产业竞争力的重大关键技术开展联合研究与开发,利用科技计划项目等引导科研机构和
大学科技力量向创新联盟集聚,实现创新资源合理衔接和共享共用,形成重要的产业技术标准,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
化运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攻克、获取成员企业所需的核心和关键技术为目的,按照规则共
同投入资源协作创新,共同制定决策、运行规则和知识产权及其它利益分享机制,处理好共需技术创新和每个联盟成
员特色创新的关系,形成合作竞争的关系,带动行业内广大中小企业的技术进步,带动重点产业和技术领域创新能力
的显著提升。
(四)围绕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深化科研管理制度改革。一是由科技部门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突出重点,依托
高校、院所、企业,加快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实验室和科技孵化器建设,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国内、国际竞争优势或
可能实现重大突破的学科领域和重要科研基地,既要提供足够的运转经费,又要提供足够的研究开发经费,使他们潜
心研究,摒弃短期行为,在事关核心竞争力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方面实施重点突破。以企业为依托建
设一批院士工作站,引进院士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
二是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大财政对应用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设立专项经费用于
基础研究,大力建设具有特色的综合性现代科研院所。充分发挥大院大所科技创新的骨干作用,逐步形成一批稳定服
务于政府目标的重点公益研究基地和一支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支持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与高等院校联合,实现科教资
源重组和优势互补,发挥整体效能。支持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进入大中型企业或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自主创新机构
和重要研发力量。赋予科研机构更多管理自主权,实行科研骨干与流动人员结合的人才管理制度,形成以科研带头人
为中心的内部组织结构。
(五)围绕优化创新环境,深化创新服务体制改革。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的投入。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
策的有利时机,优化整合财政资源,提高科技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改革和强化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建立对科研
课题及其经费的申报、评审、立项、执行和结果全过程的监督制度,建立财政科技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
科技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以结果为导向的追踪问效机制,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率。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综合
运用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全社会资源支持企业技术创
新。
二是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在政府财政投入引导下,依托单位也加大自筹资金的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
财政投入为引导、依托单位自筹为主体的平台建设投入机制,加大对创新平台的投入力度。在继续抓好青岛海洋科学
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山东信息通信研究院、鲁南煤化工研究院、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抓
好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平台、船舶研究院、高性能计算中心、环保产业等创新平台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新增3—5家国
家级自主创新平台。合理开发和利用现有的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工程实验装置和仪器设备,充分挖掘潜力,有效利用
现有资源,优化、重组利用率低和低水平重复的科研设施,充分发挥科研条件的保障和支撑作用。利用信息化、网络
化等现代技术,实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专利、标准、检测检验等资源共享。设立省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资
金,加大财政对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和公益性研究开发平台建设的投入。
三是加快创新型园区建设。不断深化高新区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试点工作,加快省级高新区建设步伐,力争1—2
家具备条件的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2—3家高新区进入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试点。高新区要坚持精简高效
的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小机构、大服务”的管理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
四是自2010年起,省财政每年增加2亿元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资金,充分发挥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
项的作用,积极吸引市县、企业和金融机构配套支持,加快重大自主创新项目研发和转化。充分发挥重点企业技术中
心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支持,与国家专项资金配套,加快培育具有超前研发能力和
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围绕高端电子信息产业、海洋新兴产业、新材料、新医药生物技术等十大新兴产业,实施
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竞争力的重大科技专项,优先安排重大创新成果转化项目,争取更多地获得国家科技奖励。
五是积极探索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制,发挥财政投资的导向作
用,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引导社会投入的有效机制。借鉴浙江省成立杭州科技银行的做法,鼓励各市设立科技银行和科
技担保机构,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贷款难问题。抓住国家设立创业板和鼓励风险投资的机遇,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
导基金的作用,积极利用国内外风险投资为竞争力强、成长型好的科技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扶持民间资本和
金融机构建立风险投资基金。
六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技术评估、技术转移、产权交易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发
展。建立科技信息发布、科技成果展示、科技成果评估、专利技术转让的一条龙运作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的
整体功能,及时传递技术、人才、市场信息,实现科技、人才供给和需求的有效对接,使技术开发、产业生产和市场
运作之间形成良性机制,促进企业在市场需求导向下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七是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大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市场和文化氛围,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
产权仲裁机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保护科技自主创新的合理收益,促进技术有偿合
理地扩散,激励和保护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个人开展创新的积极性。
(六)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企业、社会
多元化人才培养和投入机制,培养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设立省杰出青年基金,与省自然科学基金和中
青年科学家科研奖励基金专项计划紧密结合,重点支持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培养一批杰出的青年创新人才。
建立和完善创新企业家成长体制,不断壮大创新企业家队伍。
二是营造吸引人才的制度环境。在多渠道多形式用好现有人才的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的
优秀创新人才,利用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和信息,新思路、新方法和资料信息促进自主创新。加大院士团队和“泰山
学者”队伍建设力度,采取优惠政策引进海内外优秀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加大对自主创新团队的资金支持,建立良
好的团队内部收益分配机制。在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设立高端人才编制,解决因编制影响人才引进和
团队建设问题,稳定高端技术创新资源和人才队伍,打造以高端人才为龙头、高素质创业人才为基础、多类实用人才
为依托的人才高地。实施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培育造就一批创新人才团队,引进科技领域海外高层
次人才一、二层次人员数量达到50名。
三是改革自主创新评价、分配和奖励制度。突出政府科技奖励的重点,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奖。加大对企业自
主创新成果的奖励比重,设立创新型企业奖并纳入省科技进步奖范畴。设立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奖,激励企业家和专业
技术人员积极开展自主创新活动。进一步研究企业骨干技术人员中长期分配激励机制与政策,调动发挥骨干技术人员
积极性。落实完善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期权、股权、奖励、培训、职称评聘等激励政策,规范自主创新人员的权利和
义务,激发和保护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个人开展创新的积极性。
(七)围绕培植自主创新后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一是把培植自主创新后劲、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
会发展作为高校重要办学理念和发展战略。推动高等学校和有条件的科研院所根据企业对技术创新人才的需求调整教
学计划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适应企业发展的各类高级技能人才。整合办学资源,鼓励高校特别
是理工类高校积极开展与重点创新企业进行战略合作。
二是建立对高校工作的科学评价制度,把服务和贡献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高校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高校人才
培养质量由用人单位来评价,基础研究引入国际通行办法评价,科技创新、社会服务能力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参
与评价。在教学评估、重点学科和学位点申报,人才计划,人事分配制度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三是改革教师工作的评价制度,注重人才培养、科研质量和知识服务的实绩,鼓励教师把教育教学和科技创新相
结合。对从事教学、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的不同工作进行分类评价。逐步改变目前主要以获取科研项
目层次和经费多少、被SCI(科学引文索引)和EI(美国工程索引)检索的论文数量、所获奖励级别和数量来评定教
师职称及工作量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