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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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行政工作继续推进
继续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政
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 。建立完善依法行政考核监督制度。3月,按照省委组织部
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定性指标的部门评价工作。省政府法制办专
门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对各市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客观公
正地评价。 组织筹备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讲座。6月,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
为省政府领导讲授《食品安全法》 。开展法制业务培训工作。组织2期省直行政执法
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法律知识培训,培训人员348人。9月,组织各市和省直部
门政府法制领导干部赴新加坡参加行政体制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坚持服务科学
民主决策,搞好社情民意调查。山东省民意调查中心围绕应对金融危机、全运会、节
能工作等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开展了17次调查,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
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注重立法中的突破和创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立法质量,注重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转化为制度规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全年,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
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件,分别为:《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行政
复议条例(修订草案)》《山东省港口条例(草案)》《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修订
草案) 》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草案)》
《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草案)》;制定出台省政府规章12件,分别为: 《山
东省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07号)、《山东省建筑装饰装修
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08号)、《山东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09号)、《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山东省公共图
书馆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11号)、《山东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212号)、《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3号)、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 (省政府令第214号)、《山东省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215号)、《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省政府令第
216号)、《山东省地震应急与救援办法》(省政府令第217号)。济南、青岛、淄博
等有立法权的市顺利完成政府立法任务。其他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出台一大批规
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译审工作实现重大突破。省政府法制办与上海行政法制
研究所、山东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委托其对35万字左右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
规章进行翻译。
三、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制度。2009
年,全省审核并新办行政执法证件42 822人次,办理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证件1590人
次,驳回不合格申请2137人次。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规范行政执法
裁量权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和评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
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深入推进相对集中处罚权向乡镇延伸
的工作。全省17个设区的市和91个县(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并逐渐向
100多个重点镇和中心镇延伸。 全面总结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成绩和
经验,在莱芜召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工作现场会,部署相对集中处罚
权向乡镇延伸的工作。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省17个设区的市和129个县
(市、区)的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进一步明确定位,发挥出集中、整合的综合服务功能,
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打造为民服务的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
点工作,胶南、青州试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按照国务院要求,全省各地对行政许可、
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更加良好的环境。加强
对仲裁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据初步统计,2009年全省17个仲裁委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
件6606件,比2008年增加893件;案件标的额共计57.97亿元。
四、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不断强化
坚持"敞开大门受案",认真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2009年,
全省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896件,办理应诉案件4000多件。其中,省政府法制办共办
理行政复议案件296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4件,参加国务院最终裁决案件6件,接待
人民群众上访3000余人次。 5月,在临朐县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现场会。积
极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全年,省政府法制办审查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338件,并对经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处理。8月,省政府法
制办联合济南市政府法制办在泉城广场举办大型宣传活动纪念行政复议法施行10周年,
组织省、 市72个单位共500多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数千人
次。11月,组织召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省长姜大明向大会致信祝贺,
副省长李兆前出席会议并讲话。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
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11月初至12月初,省政府法制办对39个规范性文
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对青岛市、滨州市等4个国务院法制办确定
的示范单位和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章丘市等省政府法制办确定的35个示
范单位分别授予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示范单位"的
匾牌。
(田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