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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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
体系,扎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努
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和谐山东做出积极贡献。
一、就业促进
全年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0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4万人,分别完
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4%和122.4%,城镇登记失业率3.4%。
(一)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在全国率先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就业影响评估跟踪制度,
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作用。各地在落实中央扩大内需重大政策,安排政
府投资和重大项目时,都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重要内容,注重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
业,提高中小企业吸纳就业能力,鼓励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实现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
的良性互动。
(二) 帮助企业减负稳定就业。为帮助企业度过难关、稳定就业岗位,出台"五
缓四降三补两协商"政策。 全省享受"五缓"企业2714户,缓缴社会保险费6.23亿元;
符合条件企业全部享受"四降"政策, 通过降低费率减轻企业负担14.5亿元;享受"三
补"企业2904户,落实补贴资金8.3亿元,稳定就业岗位61.6万个。
(三)着力解决三大重点群体就业。重视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大力加强就
业见习基地建设和就业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程和大学生
创业扶持工程,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3.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牵头实施"三支一
扶"计划, 全年招募3075名大学生到乡镇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截至年
底,全省建成就业见习基地999家,在基地见习毕业生3万多名。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
改造升级"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率先在全国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网
络化、信息化,就业信息网平均日访问量达16万人次。对全省2.23万名特困家庭高校
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按照每人500元标准发放求职补贴,特困生就业率超过90%。评
选第二批 "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15所。 支持市县政府和高校发挥优势创
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 全省14%的高校和青岛、烟台、泰安等市建立大学生创业园
和创业成果孵化基地。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外出
就业和返乡创业。到2009年4月底,春节前返乡的301万农民工基本实现返城就业,全
省外出农民工总规模886万人。 做好城乡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工作,组织开展就业援助
进家入户活动,帮助11.6万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城乡"双零"家庭基本实现"动态消零"。
(四)继续抓好职业培训促就业。以实施《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
能力五年规划》为主线,加快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培训管理,
创新培训方法,针对重点群体开展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年培训各类人
员117万人次,劳动者就业、创业和适应岗位变化能力进一步提高。
(五) 统筹做好各类就业专项服务活动。针对高校毕业生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
就业推进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针对城乡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者
开展创业助推"1+3"行动, 针对农民工开展"春风行动""农民工权益维护计划",针对
城乡"双零家庭"开展"就业援助月"等帮扶活动,为各类群体就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
就业服务。
二、社会保障体系
(一)启动新农保试点。全省有19个县(市、区)被列入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
全省有139万名60岁以上农民领到基础养老金。 与此同时,有40个县(市、区)自行
开展不同形式的新农保试点, 参保人数300万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
展,全省17个市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共有90万人参保。
(二)养老保险。建立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累计归集做实基金93亿元。第五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43元,
平均水平达到1350元。全年累计支付养老金398.2亿元,确保253.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
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管理率94.9%。
企业年金事业快速发展,新增企业年金单位258家,企业年金基金规模34亿元。
(三)医疗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达到2540.2万
人, 新增68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达到1428.6万人,城镇居民1111.6万人,新增参
保居民523.6万人。 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
例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并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中央和省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13.8万名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
(四)失业保险。全省为41万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标准
提高到365.6元,比调整前增长13%。出台新一轮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政策,
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明显。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机制初步建立。
(五)工伤保险。以促进农民工参保为重点,大力实施"平安计划"二期,农民工
参保人数356.6万人;解决"老工伤"问题取得积极成效,3.2万名老工伤职工纳入工伤
保险。
(六)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基金监管。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
伤、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661万人、2540.2万人、899.5万人、1064.6万人、703万人,
分别比2008年底增加95.2万人、686万人、35.4万人、199.6万人、65万人,增长6.1%、
37%、4.1%、23.1%、10.2%;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077.2亿元,增长18.2%。开展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组织实施社保基金收支检查,妥善解决一批历史遗留和新发
现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人才队伍建设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专家选拔培养工作,中国海洋大学麦
康森教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驻鲁两院院士增加到37人;山东中医药大学乔明琦教
授被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委授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浪
潮集团高效能计算机与软件系统创新团队被授予"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荣誉称
号;选拔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6人,经批准新增25人;新增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6名;表彰2008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0名。加强
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全省流动站达95个、工作站120个,
在站博士后980多人。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举办各类高级研修班22期;
推进实施服务业千人培训工程,培训近700人。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设,开展首席技师、
有突出贡献技师和技术能手选拔表彰,新增山东省首席技师97人,新增技师、高级技
师3.2万人。扩大金蓝领培训规模,培训"金蓝领"8000人,其中高级技师800人;发展
技工教育,新增技师学院11所,技校招生超过11万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69.3
万人参加鉴定,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占87.7%;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大赛60余项,参赛
人员110万人。
(三)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职称评
审标准、程序进一步完善,14 891人获得2008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积极推行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修订《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部署高
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考评和考试。组织完成11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
格考试和职称考试,考试规模46.5万人。
(四)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积极参与省引进海外创新创业人才"万人计划"组
织实施工作, 有9人被确定为省引进海外创业人才第一层次人选推荐,2人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园综合评估和厅市共建,全省建成留学人员创业园18
个,创业基地38个,入园企业1500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外博士科技行活动取得
丰硕成果, 26位海外博士与半岛7市达成一批合作协议和意向。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
目计划, 组织执行引智项目896个,引进外国专家1572人次。建成国家级引智示范基
地6家、 省级引智成果推广基地19家。国家外专局与省政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组织
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引智项目85个。 加强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5名在山东省工
作的优秀外国专家获2009年度国家"友谊奖",30人获"齐鲁友谊奖"。
四、人事制度改革
(一)公务员管理。公务员分类管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制定淄博、潍坊两市工
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方案。完成公务员考录工作,全年面向社会招
考公务员6908名,有39.1万人报名参加,省市机关招考有基层经验工作人员比例达75
%。 公务员队伍作风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山东省有2名公务员和1个集体分别被中
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有39名公务员和25个集体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山
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组织开展公务员四类
培训,公务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截至
年底, 全省有60 701个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4.4%;聘用
190.6万人,占总人数的95.2%。落实公开招聘制度,全省公开招聘92 219人,占新进
人员总数的97%。 岗位设置管理稳步推进,全省完成岗位设置单位41 777个,占应实
施总数的75.5%;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人员161万人,占应纳入总数的83.3%。
(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全年共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801名,其中,计划分
配3479名,自主择业322名。接收随调配偶323名,随迁户484户,随迁家属子女859名。
全省历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累计总数达6492人, 实现就业90%。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总
数继续居全国首位。在6月2日全国军转安置工作会议上,全省有13名模范军队转业干
部、9个军转安置先进单位和9名先进军转工作者受到表彰,原省人事厅被表彰为全国
军转安置工作先进单位。
五、劳动关系协调
(一)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法,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
为主要内容的"春暖行动"; 会同省总工会等部门开展"关爱与奉献"活动, 全省有29
400家企业承诺不裁员、 不减薪,劳动合同签订率96.5%。推进实施集体合同制度"彩
虹计划", 引导企业与职工就工资分配、工时和劳动定额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推动
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建立。确定并发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制定符合企业
实际的工资增长方案。进一步扩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发布范围,增加工种岗位
的覆盖行业,发布2787个工种岗位的指导价位。建立欠薪逃匿和拖欠工资群体性事件
报告制度,加大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督促检查,加强对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检
查,强化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3%。
(二)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实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仲裁办案规则》,依法规范
仲裁庭审工作。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开展在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试点,
建立重大集体争议案件报告制度。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成立劳动仲
裁院113个, 仲裁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程度和仲裁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全省受理劳动
争议案件44 036件, 涉及劳动者70 029人,按期结案率98%,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挽
回经济损失14.2亿元。
(三)劳动监察。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整治非法
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省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8万
户,涉及劳动者599.5万人,责令企业改正违规行为2.4万起,补签劳动合同71.6万份,
补缴社会保险费12.3亿元,补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2.8亿元。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
化"试点,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创新。济南、青岛、潍坊3市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批准为首批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试点城市。
(李广林 王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