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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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审判工作协调推进、全面发展
2008年, 全省法院共新收各类案件868340件, 审、执结877605件,诉讼标的额
1075.8亿元, 同比分别增加12.2%、14.2%和11.6%,收、结案数量是近十几年来增幅
最大的一年。
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5181件,判决有罪62977人,同比
分别增加5.1%和3.5%;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91件,判处2266人,其中原为
县处级以上干部的71人。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
安的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占40.4%; 对25人判决宣告无罪,对27 350名
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对30089名服刑人员依法办理减刑、假释。
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65505件,结案标的额238.5亿元,
同比分别增加12.8%和3.8%。 特别是注重有关民生案件的妥善处理,共审结婚姻家庭
案件102061件, 劳动争议案件16838件,农村承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80 293件,老
人、妇女、儿童追索扶养费案件7717件。
商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77766件,结案标的额418.9亿元,
同比分别增加19.9%和17.2%。其中,审结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一审知识产权案
件1842件,同比增加19.5%;审结涉外、涉台、涉港澳一审商事纠纷案件314件,海事
海商案件1264件。
行政审判工作。全省法院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4743件,增加24.2%,其中判决维
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2252件,撤销788件;经协调结案14865件,占全部行政案
件的60.1%。
执行工作。 全省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15801件,增加9.7%,执结标的额334.3亿
元,实际执行率达到68.5%,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执行难局面得到缓解。积极应对
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通过采取债转股、分期履行、劳
务抵债等“放水养鱼”的方法和谐执行案件,收到良好办案效果。
审判监督和涉诉信访工作。 全省法院共新收二审案件44771件,占一审结案总数
的7.3%; 审结4470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14.5%,同比下降2.7个百分点;新
收再审案件4074件,审结3900件,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26.7%,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办理国家赔偿案件49件,决定赔偿28件。围绕北京奥运会、青岛奥帆赛等重大活动,
全力以赴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全省涉诉进京上访数量同比下降23%。
二、创新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是确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制定方便当事人诉讼的20条措施,在全
省法院普遍建立便民诉讼网络、实行巡回办案、设立诉讼信息查询系统等措施;全年
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831.3万元,为210起刑事案件的375名被害人提供
救助资金342.2万元。 二是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全省法院一审民商
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67.2%,高出全国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
诉讼调解率达到60%以上;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为92.7%,经过二审后的服判息诉
率达到99.4%。 推动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
共参审案件52035件,参审率提高7.1个百分点。三是提出“高快好省”(即质量更高、
速度更快、 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零
错案、零投诉、零上访”和办案能手竞赛活动,促进全省法官办案能力的提高,基层
一线法官人均办案同比增加10.5件, 年底未结案件同比减少16.6%;按照“死刑案件
必须办成铁案、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办成精品案、大部分案件办成和谐案”
的思路,实行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全省法院各类案件一审裁判的
正确率达98.9%,经二审后的裁判正确率达99.8%。
三、法院队伍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着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组织开展“怎样对待当事人”大讨论、案件质量评查、裁判
文书抽查等十项活动以及万案当事人大回访活动。着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不断加大
教育培训力度,保证每个法官每年接受半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并通过开展创建学习
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总结推广优秀法官的办案经验、开展庭审观摩、案例
研讨等方式, 提高广大法官的司法能力。全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46期,培训干
警14600余人次。 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通过“院领导上廉政教育课、到警示基地接受教育、开辟廉政文化网页”等十五项具
体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推行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公开、
院庭长对案件把关、廉政谈话、廉洁执法档案、家庭助廉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四不
为”惩治预防腐败长效机制,促进司法廉洁。
四、基层建设
坚持重心下移的方针,健全完善指导基层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联系点制度。积极
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员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 选调40名大学生、招考286名法官,
充实基层审判力量;落实基层法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中央办案专款、中央政法补助
专款全部用于中院和基层法院。 全省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810299件, 同比增加
14.1%,占全省法院办案总量的92.3%。
(刘念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