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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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精心安排,各项普查调查进展顺利

认真开展农业普查。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督查力度,及时解决普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认真做好事后质量抽查,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制订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流程和方案,印发了《山东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考核办法》。切实搞好数据评估,各级成立了农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时完成了数据质量评估分析工作。
精心组织全省1%人口和劳动力抽样调查。制订科学详细的调查方案,“四落实”等准备工作扎实充分,现场登记、数据录入、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顺利结束。积极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准备工作。召开全省经济普查研讨会和普查系统工作会议,向省政府常务会议作专题汇报,落实了普查组织机构和经费。
社情民意调查工作开局良好。 高标准、高起点建成拥有68个访问座席、8个监听座席的CATI访问系统,与山东大学联合开展访问员招聘和培训工作,成立山东省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专家委员会,成功开展了“和谐社会建设”民意调查、社会各阶层思想动态调查和“平安山东”建设调查。姜大明代省长和刘伟副书记对“和谐社会建设”调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

二、强化措施,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努力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信息采用数量不断增加。省统计局全年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信息587条,采用283条次,被采用的信息数量居省直部门前列。国家统计局采用各类信息近400条, 居全国前列。努力打造统计分析精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撰写了一批有高度、有深度、有分量、有影响的优秀统计分析。其中“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系列分析,得到了省委书记李建国,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姜大明和常务副省长王仁元的高度评价。不断创新统计服务形式。首次出版中英文对照版统计年鉴,建立了综合统计数据库。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名义举办了前三季度新闻发布会。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了《山东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为全省重大活动提供高效统计服务。省统计局派出业务骨干积极参与省第九次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会议材料起草工作,改版“两会”服务网络主页,制作了“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库”光盘。积极参与省委、省政府组织的重大调研活动,认真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工作。牵头完成《山东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编制工作,完成了省委组织部交办的17市2006年及2003~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工作。

三、多措并举,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

完善GDP联审制度, 改进和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方法,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科学运用各种比例系数,实现全省数据与各市汇总数据的进一步衔接。认真开展统计巡查“回头看”工作。省统计局对17市开展统计巡查“回头看”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市按照省统计局提出的整改要求,狠抓落实,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各专业建立了相应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通过定期抽查、数据评估、重点检查等措施,对各市上报和企业直报的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全省主要宏观数据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

四、扎实推进,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成效显著

制订了《2007年山东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要点》和《2007年山东省统计制度方法改革项目实施计划》。实施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制度,修订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大型工业、建筑业企业或企业集团附属服务业单位典型调查。完善人口、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统计制度,在全国率先开展私营单位劳动工资统计,首次以正式文件推行劳动工资新一代统计电子台账。进一步完善城镇化监测评价体系、高新技术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了信息产业监测制度、重点中小企业月度统计制度。结合非经济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案, 改进了非公有经济、信息产业、文化产业等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开展工业企业创新调查试点、和谐社会监测试点、新农村建设进程监测试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试点、第三产业能源消耗统计试点等工作,完成了投入产出调查选点、试点和市级业务培训工作。

五、强基固本,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省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从编制、经费、信息化、依法统计等方面明确规定了乡镇统计站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县级统计部门联系点制度,摸清了县乡统计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等基本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基层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召开全省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暨表彰会议,推广菏泽乡镇统计站建设经验及德州“新湖经验”,表彰了“全省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和“全省统计站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截至12月,全省共建立各类乡镇(街道办) 统计站1867个,其中派出型统计站405家,占21.69%。菏泽160个乡镇全部由编办下文建成派出型统计站,济南、淄博、济宁、临沂、德州、东营、滨州等全部建立了派出型或实体型统计站,全省乡镇统计站建设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六、加强指导,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

开展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认定工作。省统计局会同省工商局对工商系统统计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验收,12个市级工商局达到省级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标准。严格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理过期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着力解决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交叉重复问题,严肃查处非法统计调查。省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交通厅、卫生厅、工商局、农机办等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服务业统计制度,有力配合了政府综合统计工作,为全省服务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依法行政,统计法制工作取得新成绩

坚持依法行政,省统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积极支持《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的修改工作, 提出可行性修改意见。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开展了“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旅游黄金周期间,省统计局联合莱芜市统计局在旅游景点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强化统计执法,全年全省共检查单位15160个,立案2041件,结案1702件。其中,警告1106件,罚款499件,通报批评31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件,省统计局对国家统计局转办的20多起群众举报案件进行了重点核查。

八、加大投入,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07年, 省统计局投入210万元大规模更新了职工工作用机,购置了新服务器和12TB大容量磁盘阵列。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网络建设,省市专线带宽由2M扩容到6M,在全国统计系统中处于领先地位。不断加强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完善全省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通报机制,完成统计系统等级保护安全定级工作,安装机房环境安全集中监控系统,制订防病毒软件试用计划,建立了网络安全考核制度。省统计局被评为全国统计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九、以人为本,统计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制订2007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与山东调查总队、山东经济学院联合举办了为期一个月的统计系统业务骨干培训班。严格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要求,选拔任用了一批处级干部。经过全省统一招考录用了一批年轻干部,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保持职工思想稳定。认真组织2007年统计系列中、初级任职资格考试和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扎实开展了调查分析师证书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创历史最好成绩。

十、注重实效,文明创建工作开创崭新局面

成立“山东省统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山东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和《山东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考核细则(试行)》,召开全省统计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暨表彰会议,首次隆重表彰了60个荣获“全省统计系统文明单位”的市、县(市、区)统计局。省统计局已连续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15个市统计局荣获省级文明机关(单位)荣誉称号,13个县级统计局跨入省级文明机关(单位)行列,实现零的突破,其中临沂占5个。

(省统计局综合处)

责任编校:温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