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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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据2007年度调查统计, 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571.26万公顷(23568.90万亩),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6%,居全国第19位。其中,农用地1157.207万公顷(耕地750.706万公顷,园地101.226万公顷,林地136.019万公顷,牧草地3.40万公顷,其他农用地165.857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73.60%, 比上年减少1.486万公顷;建设用地248.877万公顷(居民点工矿用地207.207万公顷,交通用地16.177万公顷,水利设施25.492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15.8%, 比上年增加2.651万公顷; 未利用地166.344万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10.5%, 比上年减少1.166万公顷。全省人均耕地0.0807公顷(1.21亩)。
全省共发现矿产150种,占全国发现矿种总数的87.7%,已探明储量的矿产81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24种,非金属矿产47种,水气矿产3种,占全国探明矿产总数的87.7%。在探明储量的矿产中,保有储量居全国前10位的矿产有58种,居全国前5位的矿产有35种,其中,自然硫、石膏等7种矿产居全国第1位;金、金刚石等8种矿产居全国第2位;石油、石墨等9种矿产居全国第3位。

国土资源宏观调控

土地资源供应调控。继续实行从严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在土地供应结构、总量、区域上加以调控,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总量,严格执行“六个不批”,严把建设用地预审、审批和批后监管“三个关口”。加强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 2007年争取国家建设用地指标1.73万公顷(25.95万亩),通过盘活存量,土地置换、增减挂钩等措施,实际供地2.67万公顷(40万亩),有效弥补了建设用地需求缺口。集中力量保障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地,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建设项目用地,对一些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坚决停止供地,既保证全省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有效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强化矿权审批调控。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国家规划矿区开发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和矿山最小开采规模标准规定,调整资源开发技术指标,把好资源开发准入关。凡不符合《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新上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对部分优势矿产资源,实行适度控制采矿权审批总量和开采总量的政策,继续停止审批新办石膏矿、新办小铁矿。全面停止审批生产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新办煤矿, 生产规模小于2万立方米/年的新办石材矿。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开发水平。
严把矿产开发五个准入关口。一是规划政策关。新办矿山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的矿业开发政策。二是资质条件关。认真审查、审批办矿资质,凡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颁发采矿许可证。三是转让审批关。凡不符合转让条件的,一律不为其办理转让手续。四是资源储量关。资源枯竭的,坚决不予办理延续、变更手续。五是现场核实关。采矿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有疑问的,一律进行现场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提请授予其采矿权。

国土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耕地保护工作。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颁布了《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确保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依法有序进行。逐级签订市、县长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划定、补划的备案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档案齐全完好率达到100%。
土地利用工作。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提高土地市场配置水平,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政策研究,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旧城旧村改造,引导工商业项目和住宅集中布局、集约发展上迈出了新的步伐。经营性用地招拍挂继续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全面展开,土地有形市场不断完善,土地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分解指标下达到各市。 17个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前期工作全面展开,总规模超过2万多公顷(30多万亩)。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下发《山东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易地开垦补充耕地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土地开发整理在四大领域实施六大工程,争取国家投资14亿元,建设总规模6.87万公顷(103万亩)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做到“先补后占”,组织开展了补充耕地数量质量实行等级折算等基础工作,确保了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矿产资源保护工作。对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严格审查,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加大对重点矿种、重点矿区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关闭“三区两线”的露天普通建筑石材矿山(点) ,减少采矿权1033个;扎实开展资源整合工作,对225个矿区编制完成整合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取得明显好转。
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编制了《山东省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组织开展汛前、汛中检查;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部署、指导,针对省内8月份的多次强降水,接连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等3个文件,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9月19日台风“韦帕” 影响山东省, 紧急拟定下发《关于做好台风“韦帕”安全防患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范台风“韦帕”影响的紧急通知》两个通知,严格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开展省级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三级地质灾害预报信息11次,其中6次发灾, 包括11起地质灾害,预报成功率54.5%,再创全省成功预报记录;投入500万元紧急启动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年内完成105个一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备案工作。强化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开展了山石资源专项整治,加大对废弃矿坑和损毁山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了地下开采矿山现场检查行动,督促整改各类问题和隐患2400多项。
地质工作。 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全年共投入勘查资金6.7个亿,新发现重要矿产资源矿产地17处。深部找矿和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发现了莱州寺庄金矿、济宁颜店铁矿、曹县—定陶煤田等具有宏观影响的大型、特大型矿床。
土地执法工作。土地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在执法中强化动态巡查,努力减少新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认真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使日常执法与专项活动有机结合,极大地提高了执法强度和执法效果。全年共查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7341件,拆除非法建筑99万多平方米,有力地维护了土地法律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国土资源基础工作

地籍管理。完成了全省市、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数据库接边和数据汇总工作。 加快城镇变更地籍调查步伐,累计完成城区变更地籍调查81个,面积2601.92平方公里,占全省城区面积的76.45%;完成建制镇变更调查1314个,面积1935.39平方公里,占全省建制镇面积的68.29%。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定了《山东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规程》,强化全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管。 完成各种比例尺区域地质资料的数字化,209份金矿地质勘查报告的数字化。对全省的25个优势矿种进行了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与核查。
测绘管理。全面完成了全省C级GPS网和三等水准网建设和整合工作,建立A级GPS网点6个、 B级GPS网点99个、C级GPS网点1411个、二等水准网5484千米、三等水准网16500千米, 更新和完善了全省统一的测绘基准体系。制定了《山东省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更新与建库总体设计》及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了1∶1万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工作。
科技与外事工作。大力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实现了与省政府主干网的连接,建成厅门户网站,使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库不断完善。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多个国家的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了相关交流。

(赵培金 徐阳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