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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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7年,全省刑事发案同比下降3.4%,其中,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可防
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7.5%和11%;群体性治安事件起数和参与人数同比分别
下降50%和54.7%;交通、火灾事故起数同比分别下降15.46%和16.59%。

一、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
机制,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分别于省九次党代会和中共十七大
前夕和期间,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全省总结推广
济南市在基层建立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的典型经验。围绕省九次党代会提出
的目标任务,就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问题进行集中调研,摸清了影
响全省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正确决策和有效开展工作提供了依据。
2007年,全省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7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

二、社会治安局势继续好转

2007年,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16.2万起,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584个,命
案现案破案率达95.5%;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694人,起诉65707人;
审结一审刑事案件42997件,判处60849人。部署开展农村治安混乱地区集中
排查整治活动。2007年,全省共整治农村治安混乱重点区域3866处、重点场
所19463处,破获各类案件9374起。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军警民
联防联治,坚持警力下沉,全省一线实战单位警力占到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
的9 0.4%。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批有影响的先进典型。

三、社会管理不断加强

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充分履行公共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加强对“社会人”
和流动人口的管理,重点抓了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租赁房屋集中区域流
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认真做好社会闲散
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子女、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
教育管理和救助服务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和改进刑释解
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衔接管理,防止
漏管、失控,帮教安置率达到98%。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
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强对特殊行业的管理,严肃查处“黄赌毒”等违法犯
罪活动。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及时封堵各种有害信息。

四、“平安山东”建设不断深化

在三年平安建设的基础上,坚持在巩固、深化、完善、发展上下功夫,
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改进工作,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宏观指导,
加强舆论宣传,加强督导落实。以基层平安建设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平
安农村、平安社区、平安行业、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积极探索总结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综治工作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平安山东”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
率在连续四年上升的基础上,2007年达到96.4%,较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
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3.1个百分点。

五、服务大局力度不断加大

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立足本职,充分发挥打击、调节、服务的职能。2007
年,全省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748188件,结案标的额964.3亿元。其中,审
结一审民事案件467046件,结案标的额587.3亿元;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9928
件,行政赔偿金额102.1万元;执结各类案件196777件,标的额325亿元。立
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189人,其中大案要案1898件。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
项160万件、法律援助案件1.56万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余亿元。认真组
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省规划,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六、政法队伍建设扎实推进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执法规
范化建设,在全省普遍推广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评
体系,加强对各级政法领导班子的考察监督,加强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的培
训,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干警违法违纪人数、起数在连续六年
下降的基础上,同比又分别下降18.5%和47.4%。

(张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