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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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完成公务员登记收尾工作。制定下发《山东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实
施意见》,完成各级群团机关和省直厅级事业单位参照管理人员登记工作,省直处级
事业单位参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市以下参照管理工作全面展开。检查实施《公务员
法》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省招考公务员5260名。改进乡镇公务员考录办
法,选拔一批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充实乡镇公务员队伍。贯彻中组部、人事
部《公务员考核规定》,制定下发实施办法。出台《山东省“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
员培训规划》,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

二、事业单位改革

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全省89%的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91%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全面实施,省属事业单位1580
个初级岗位实行统一笔试; 2006年以来,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51947人,其中公开
招聘的比例达87%。制定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10个主要
行业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加强调查研究,调整细化事业单位类型划分标准。

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选拔力度, 新增两院院士3人,全省院士达到36人,
新增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00名,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名,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00名。 新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9个,全省博士后站总数达
151个, 在站博士后人员达560人。组织实施引进国外智力项目748个,引进外国专家
1557人次,选派1190人出国(境)培训,18名外国专家被省政府授予“齐鲁友谊奖”。
新建省级引智成果示范园10个,受国家外专局委托成功举办晋冀苏鲁豫皖引智成果展
示洽谈会。 出台 《山东省“十一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规划》,全省留学人员创业
园新增企业近百家。出台《山东省“十一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会同有
关部门制定下发9个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举办省级研修班22期,培训高层次
技术骨干1800人;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公需科目培训,全省培训19万人次。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基本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
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正在形成。结合山东实际,对工资套
改中的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与财政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各市机关规范
津贴补贴实施意见的审批工作。

五、机构编制工作

深化部分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建设,健全省政府信访
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机构。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加强环境保护、节能监察和劳
动保障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领域机构建设,调整农村卫生、农村合作医疗、城乡最低生
活保障管理机构和全省市以下质监系统技术检验机构设置。明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
管理体制和设置模式。沿黄灌区水管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进一
步深化。在全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和公示制。根据中央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
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会同省监察厅研究建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受理查处机
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138件。 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
的联合监管。

六、军转安置和毕业生就业工作

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圆满完成5837名军转干部的安置任务。完善自主择业军转干
部管理服务体系,巩固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的长效机制。毕业生总体就业率
和就业人数实现同步增长,选拔2056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在全国率先实现毕
业生就业管理服务的网络化、信息化。建立毕业生需求预测及需求信息发布制度。15
家企业被人事部确定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
省级财政预算,设立促进毕业生就业专项资金。

七、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人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人才开发一体化成果进一步扩大,
环渤海地区和鲁南、苏北地区人才流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全省各级人才服务机构举
办人才交流会2800余场, 进场招聘单位13.5万家、求职个人240万人次。新增人事代
理服务单位3500余家,代理人事档案突破82万份。山东人才网发展迅速,单位会员达
5万家、 个人会员达60万人。启动全省人才中介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人事人才服务进
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樊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