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事务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00&A=22&rec=168&run=13

综述

全省各地本着“做精、做细、做深、做透”的原则,把“精细化”管理深入贯彻到宗教事务的各个环节,促进了《宗教事务条例》的落实。研究了境内外国人活动场所指定和管理问题。各市着手细化抓管理,出现了许多好做法好经验。烟台市建立了宗教界人士“一训一会一考”制度;临沂市将宗教、公安、国安三部门“横向”行政执法的做法,向县区“纵向”延伸,有效弥补了县区宗教局人手少、执法经验不足的问题;淄博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对执法案件进行考评。
2007年,在组织专题研究、制订工作方案、酝酿考察人选的基础上,圆满完成了全省性五大宗教团体换届工作。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培训力度,举办了全省天主教、基督教界人士读书班。各市也举办了不同类型的宗教界人士学习班、研讨会,开展了许多具有推广价值的活动。济南市在宗教界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威海市在宗教界开展“挖掘宗教文化积极因素,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活动;潍坊市在宗教界开展共建和谐宗教、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加强宗教院校建设,全省3所宗教院校逐步走上了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教学轨道。开展爱国宗教团体对外友好交往工作,组织山东省道教界积极参加国家道德经论坛, 举办了纪念宗怀德主教逝世10周年活动,全年共接待26批300余人次教会友人来访以及团体访问交流。
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高度重视天主教专项工作,应对牧函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圆满完成国家宗教局赋予的协助祝圣任务,得到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的高度评价。伊斯兰教工作出台新举措,会同省委统战部、省外办、省公安厅研究制订了《山东省涉及穆斯林零散朝觐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山东省朝觐活动纳入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和依法管理的轨道。

全省五大宗教团体完成换届工作

2007年是全省性宗教团体换届之年,省宗教局精心安排、认真筹备,结合调研多次与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认真考察有关人员,指导团体召开预备会议、准备材料,较好地完成了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换届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各宗教团体负责人。明哲任省佛教协会会长,刘怀元任省道教协会会长,丁文方任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刘柏年任省天主教爱国会主任、房兴耀任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主任,高峰任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主任、省基督教协会会长。10月29日,省委副书记刘伟,副省长黄胜,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齐乃贵在济南接见了省各爱国宗教团体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刘伟希望省各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要发扬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信教群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加强制度建设,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省宗教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2007年山东省宗教事务统计表(截至2006年底)

┏━━━━┯━━━━━━━┯━━━━━━━━━┯━━━━━━━━━┓
┃教别 │宗教社团(个)│宗教活动场所(处)│宗教教职人员(人)┃
┠────┼───────┼─────────┼─────────┨
┃天主教 │ 77│ 411│ 199┃
┠────┼───────┼─────────┼─────────┨
┃基督教 │ 124│ 3742│ 4215┃
┠────┼───────┼─────────┼─────────┨
┃伊斯兰教│ 62│ 437│ 882┃
┠────┼───────┼─────────┼─────────┨
┃佛教 │ 22│ 97│ 410┃
┠────┼───────┼─────────┼─────────┨
┃道教 │ 5│ 54│ 211┃
┠────┼───────┼─────────┼─────────┨
┃合计 │ 290│ 4741│ 5917┃
┗━━━━┷━━━━━━━┷━━━━━━━━━┷━━━━━━━━━┛

(张桂霞)

责任编校:温书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