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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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7年,全省各级以养老保障、养老服务业和老龄宣传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和广大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认真实施《山东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促进全省老龄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老年群体备受关注,老龄工作得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召开了第八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 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参加重要活动,及时对老龄工作进行指导。有8个市的书记、市长对老龄工作作批示、提要求,有的书记、市长亲自参加老龄工作会议,有的五大班子领导同时参加老龄工作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据统计,2007年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参加老龄工作重要活动有7000多人次。各市都将老龄工作在党代会、人代会和党委、政府的会议上研究部署,陆续出台老龄事业“十一五”规划,许多市、县(市、区)还把老龄工作重点项目列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重点督办,推动了老龄工作深入开展。
积极推进养老保障,老年人生活水平和质量得到提高。全省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率、兑现率分别达到90%、95%,家庭养老基础更加巩固。全省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74.9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调整目标全面完成, 月人均提高到1054元;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67.1万离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费,月人均增加300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稳步推进,参保农民达1076万人。 全省134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参合农民6001.13万人, 参合率90.29%,聊城、枣庄、济宁市和部分县(市、 区)减免了187万多名老年人的参合费用。各级积极将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纳入惠民医疗服务范围, 实行医疗费优惠政策, 通过设立惠民门诊、惠民病床,减免了402万人次、 2.51亿元医疗费,有效缓解部分老年人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提高了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各级积极推动实施农村集体发放养老补贴制度,全省已有40多个县(市、 区)实行,106万名老年人受益。贫困老年人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救助, 救助人数48.88万名,救助金额2101.8万元。城乡“低保”向老年人重点倾斜, 有8个市、77个县(市、区)建立了老年人专项救助资金。全省敬老院建设三年规划顺利实施,至年底,全省已累计投资25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382处,床位数达到近20万张,集中供养率提高到72%。
加强调研指导,养老服务业发展得到普遍重视。省发展改革部门制定实施《山东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已组织开工建设10所中高档老年公寓和康复中心等重点项目,总投资5.58亿元。省卫生、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绩效考评标准中,将老年保健列入其中,并将60岁以上老人建档情况与老年慢性病患者家庭访视情况作为考核指标。青岛市将养老服务业列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烟台市将“扶持兴办老年福利机构”列为“2007年为民服务实事”之一,菏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威海市将老年福利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济南、泰安等市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试点,全省有40多个县(市、区)推行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截至年底,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达到2860多处、床位24.2万张,发展各类养老服务组织1160多个,组织老年人旅游8.69万人次。
认真落实政策法规, 老年维权和优待工作深入开展。 立法和法制部门积极参与《老年法》和《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公安、司法系统依法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审判和涉老纠纷调处的力度, 各级法院共审理涉老案件3500多件,结案率为97%,有1万多名老年人获得司法救助或法律援助, 减免诉讼费、律师费400多万元。工商系统积极开展维权活动,维护了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系统在实施安居工程和旧城改造、房屋拆迁中, 特别关注和维护老年人利益。有6个市的人大或政协组织了老年法执法检查、视察,有的市专门举办老年人法律咨询会。莱芜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人事局、老龄办联合出台《关于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工作实绩考核范围的具体办法》。全省以人大检查、政府督查、政协视察、媒体监督四位一体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网络和制度进一步健全,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各级狠抓老年优待政策落实,青岛、威海、菏泽市对全市旅游景点、收费公厕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潍坊、德州市解决老年人乘坐公交车优待难题,潍坊、济南、临沂、滨州、淄博等市开展为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活动,一些市、县(市、区)还实行了提高高龄、贫困老人医疗费报销比例的优惠政策。老人节和新年春节期间,各级都普遍组织开展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慰问老年人162.3万名,发放慰问金1.17亿元。
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老有所为活动取得成效。各级不断完善鼓励老年人发挥作用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建立机制,探索方法,老有所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省老龄委表彰了113名“山东省模范老人” ,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省老龄办、省关工委、省老科协联合召开老有所为工作经验交流会,制定下发深入开展老有所为活动的意见,模范老人代表向全省老年人发出了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倡议书。菏泽、枣庄、烟台、潍坊、滨州等市制定指导性文件,建立了协调组织和制度。各级政府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都将老年人才纳入管理服务范围,有的建立了老年人才信息库, 举办了老年人才专项交流活动。东营市建立6个老年科研实验基地。聊城市组织老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助农”活动。济南市成立6000多人参加的老年志愿服务团。广大老年人从经济社会需要和自身特点出发,积极开展建言献策、农技推广、关爱青少年、银龄行动等多种形式的老有所为活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老龄工作宣传,老年文化建设得到加强。各级普遍注重加强老龄宣传工作,利用老人节、新年春节、十七大召开等时机,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节目,领导发表署名文章、广播电视讲话,举办老龄事业成就展览,编发宣传材料,开展咨询服务,发敬老短信,设敬老彩铃,设置户外老龄宣传物、评选表彰“孝星”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老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各地把发展老年活动组织、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推进。全省组建了1200多个老年演出队、老年合唱团等老年文艺团队,省成立老年艺术团,各文艺团体演出了大量精品节目。枣庄市召开规范化村居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现场会议,举办了“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威海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室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东营市投资1500多万元建成老年人活动中心。烟台、泰安、菏泽、莱芜、临沂等市把老年活动室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省形成以老年艺术团体重大节日演出为带动、老年活动室经常性活动为基础、广场老年文化活动为基本形式的三位一体老年文化活动格局,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了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百岁老人过生日(供稿 徐洪华)

第八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

4月17日, 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第八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全省老龄工作的指示和全国老龄委第九次全体会议会、全国省级老龄办主任会议、全国居家养老服务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总结了2007年全省老龄工作,安排部署了2008年全省老龄工作任务。副省长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各大企业的分管领导、老龄办主任,省老龄委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130多人参加会议。

(徐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