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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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坚持以经济发展带动就业,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以市场机制调节就业,以职业培训引领就业,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制,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0.1万人, 超额完成了106万人的计划指标。 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6万人, 组织化程度达45.5%。全省已连续4年实现城乡就业双突破100万人。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工程扎实推进,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存量的目标顺利实现。全省帮扶城镇零就业家庭18663户,帮扶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15889户。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省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达36万人次,累计减免各种税费5亿多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5亿元;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1万人,其中困难人员再就业10.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1%,同比降低0.09个百分点。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初见成效,25个试点市县在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管理、完善城乡普惠共享的就业政策、构建覆盖城乡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等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归集上解到省的个人账户基金达15.3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三年调整的目标全面完成,养老金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由调整前的月人均715元提高到2007年的1064.4元。 以大病统筹为重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6个市开始试点,参保居民达到163.6万人。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已有近20万人纳入属地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功能进一步强化,11个市开展了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14个市调整了失业金标准。现行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良好,参保农民达到1068万人。新型农保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有14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保试点,参保农民达58万人,财政投入补贴资金4.59亿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得到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成效明显,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同步增长、良性互动的局面初步形成。全省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74.9万人、 1115.9万人、814.9万人、745万人、563.3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加71万人、117.4万人、25.2万人、97.6和74.5万人;全年共征缴五项社会保险费702.1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基金累计结余706亿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累计为219万人发放基本养老金273.3亿元。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化服务率达到98.9%,其中社区管理率达到86.3%。社保基金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多方参与的社会保障监督体系逐步建立,清理历史形成的基金挤占挪用取得积极进展。

劳动关系调整

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年累计补发企业拖欠工资28亿元,历史形成的企业工资拖欠得到全面解决。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得到强化,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初步建立。工资指导线标准大幅提高,企业职工工资逐步增长。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7.5%。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调整, 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500元、620元和760元,比调整前平均增长了23.4%。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取得重要进展,以建筑业、餐饮业为重点的劳动合同签约行动成效明显。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基本建立,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控逐步加强。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推行, 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8万户。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普遍建立,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效果良好。实施重组改制的国有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劳动关系处理逐步规范。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省市县两级劳动仲裁院达到80个。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处理。全年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7万起,涉及劳动者6万多人。

农民工权益保障

围绕为农民工办十件实事、完善十项制度的要求,认真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普遍建立,农民工协调机制初步形成。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平安计划”和参加医疗保险的专项扩面行动进展顺利,参保农民工分别达到167.1万人和160.9万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成效明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全省各级共检查用人单位13250户,为13.4万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5亿元。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逐步下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部免费向农民工开放,面向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年向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服务近90万人次。春风行动扎实开展,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普遍推广,劳务基地和劳务品牌发展良好。全省有15个县被评为省级劳务输出示范县,13个品牌被评为省级驰名劳务品牌。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顺利完成,全年培训农民工29.8万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服务就业与培养高技能人才两个目标并重,大力推进职业培训工作。全年组织再就业培训27万人, 培训后再就业率达60.2%;组织创业培训4.5万人,新创造就业岗位8.6万个; 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65万人。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逐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得到落实。首席技师制度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引领示范效应明显增强,新增山东省首席技师95人。以高级工为重点的“金蓝领”培训项目稳步实施,参与培训的企业和院校达83家,培训高级工9095人,其中90%取得了技师资格证书。技工教育发展势头强劲,政府、企业、民间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基本形成。技工学校招生人数再创新高,生源质量明显提高,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全年招生达到15.9万人,比上年增长7.4%。其中,大中专毕业生到技校“回炉再造”的41022人,招收技能扶贫生1万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大力推行,鉴定质量和数量不断提高,“双证互通”制度在部分重点中职学校施行,与高等教育的衔接融合更加深入。 全年开展职业技能鉴定70万人次,培养高级工以上人员14万人,其中技师3.1万人。

劳动保障法制

围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贯彻实施,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为保障法律的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地方立法进一步加强,《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颁布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以工资支付、企业劳动用工、征缴社会保险费、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和禁止使用童工为重点的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劳动年检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举报投诉渠道更加畅通,一大批违法案件得到依法查处。特别是针对部分农村地区劳动用工混乱的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以乡村“五小”企业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共检查“五小”企业7540户,清退童工36名,解救农民工32人,补发工资372万元。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

全省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完成,首次提请省政府下发执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十一五”规划,积极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迈出新步伐,数据中心统一程度逐步提高,网上业务应用逐步开展, 信息网络覆盖范围向社区延伸,公共信息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省有170多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600多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300多个就业服务机构、1000多个街道社区实行了网络互联。社会保险服务厅建设得到加强,经办管理业务流程逐步规范,“一票征缴”全面推行,社会保险经办能力不断提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巩固发展,99.6%的街道、97.6%的乡镇和93.2%的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职业培训基础建设取得积极进展,90%以上的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得到提升改造,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共试训基地建设进展较快,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继续加强。统计方法改革力度加大,利用社区平台获取统计数据成为新渠道。财务资金的保障作用明显增强,预算规模进一步扩大,在保障重点业务开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发挥了支撑作用。信访维护稳定工作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大,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处理。特别是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落实较好,社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

(李广林 陈明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