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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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7年底, 全省设市城市48个,其中,副省级城市2个,地级市15个,县级市31
个; 县城60个。 全省设市城市城区和县城城区总人口3296.5万人, 其中暂住人口
202.57万人; 城区面积25468.53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4142.18平方公里,比上年增
加282.58平方公里。省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显示,全省常住总人口9367万人,城镇人
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6.8%, 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城建维
护资金(财政性资金)总收入584.44亿元,同比增长49.2%。城建资金总支出444.52
亿元,同比增长23.2%。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支出306.12亿元,同比增长10%;维护
支出79.24亿元, 同比增长20%;其他支出59.15亿元,同比增长259.6%。全年全省
设市城市和县城城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34.02亿元,同比增长1.1%。 城市供水综合
生产能力1326.7万立方米/日, 供水总量34.06亿立方米, 城区人口用水普及率
为96.35%,人均日生活用水量为131.09升。全省有90个城市和县城有集中供热设施,
供热能力: 蒸气31806吨/小时,热水14907兆瓦,供热面积40817.6万平方米,其中
住宅供热面积30811.4万平方米, 城市成套住宅集中供热普及率为41%,比上年提高
1.65个百分点。 全省共有80个城市和县城有管道燃气。人工煤气生产能力196.6万立
方米/日, 储气能力93.6万立方米, 年供气总量为5.28亿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
1602.3万立方米, 年供气总量15.83亿立方米; 液化石油气储气能力9.71吨,供气
总量91.12万吨; 城区用气人口3194.47万人,燃气普及率达到91.3%。全省设市城
市和县城实有公交营运车辆33108辆(包括电车) ,城区人口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
辆9.64标台。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实有道路长度33513公里,面积62044万平方米,城
区人口人均道路面积17.73平方米, 实有桥梁5198座,其中立交桥291座;路灯127.7
万盏;排水管道长度38656公里,年污水排放量26.33亿立方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率为67.05%,比上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全省城市绿地面积15.47万公顷,城区人口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18平方米。 全年设市城市和县城实际清扫面积4.85亿平方米,
清运生活垃圾1312.6万吨, 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46座,日处理能力25744吨,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779.4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59.4%,粪便清运量为182.5万吨,
处理量为144.9万吨,处理率达79.4%,有公共厕所6416座。

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

省政府批复实施了《山东半岛城市群规划》 《山东省海岸带规划》 和《济南都
市圈规划》,完成了《山东省主体功能区城镇体系规划》,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城镇体
系的优化整合和城镇化进程。按照省委确定的“一体两翼”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开展
了《黄河三角洲城镇体系规划》和《鲁南城市带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省政府出台
了《关于推进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的意见》,全面推进城乡
规划全覆盖。 全省108个市县全部完成总体规划修编,其中69个已通过省、市政府审
批,8个由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已全部通过建设部纲要审查,3个上报国务院待
批。推广了东营市村镇规划编制经验,全省乡镇总体规划修编率达95%,中心村建设
规划修编率达70%。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景观资源保护得到加强,聊城、烟台、青州、
蓬莱4市(县) 编制了高水平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青岛市对历史优秀建筑进行
了分类管理。 淄博、济宁、威海3市编制了城市景观风貌规划,青岛、烟台、威海、
日照4市完成了海岸带分区规划,济南市划定了泉水保护和控制范围。

住房保障与房地产业

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发[2007]24号文件进一步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困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在全国率先完成住房状况调查,基本
摸清全省城市居民住房状况和需求信息,17个设区城市和58个县市完成住房建设规划
编制并备案, 为科学确定住房解困目标提供了依据。全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828万
平方米,竣工400万平方米。其中,青岛、淄博、临沂3市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较大,
3市完成量占全省的41.8%。 全省市、县全部建立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累计为2.66万
户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低保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全省住宅建设完成投资1600亿元,同比增长26.3%,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平
方米, 比上年提高1平方米。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500亿元,同比增长27.3%。
商品房价格涨幅趋缓, 17个设区城市中,菏泽、日照、威海3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
售价格涨幅较快,上涨10%左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城市建设完成投资576亿元, 同比增长10%。其中,济南、青岛、烟台、临
沂4市投资较大, 分别完成82亿元、73亿元、57.5亿元和45亿元,占全省的43.8%;
从投资增长速度看, 济南、烟台2市增幅较快,分别为20.8%和19%,淄博、青岛、
聊城3市同比有所下降。各市实施了一批重点城建项目,济南奥体中心和北园高架路、
青岛奥帆赛场馆、烟台火车站改造、威海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和幸福公园、日照水上运
动基地以及东营广利河、潍坊白浪河、济宁古运河、枣庄东沙河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成为改善城市面貌的亮点。全年全省新增城市供水能力40万吨/日,购置公交运营车
辆3000标台,改造和新建城市道路面积5000万平方米,新增公园绿地3000公顷。全省
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污水处理投资和集中处理率均位居全国前列。全省
新建成35座污水处理厂, 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89万吨,累计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2
座,其中满负荷运转率75%以上的86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4%。新开工垃圾
处理厂9座,新增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000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3%。
省海河流域污染治理利用亚洲银行贷款项目和二期城市环保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建
设进展顺利,已完成投资7亿元。

烟台世贸中心——会展中心工程(供稿 省建管局)

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省政府发出《关于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的通知》,制定了《山
东省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编制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9项技术标
准,大规模宣传贯彻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
新建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全年新型墙材实际应用量为
193亿块标砖, 占建筑墙材总量的85%,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基本实现“禁
实” 目标。 全省建成节能建筑36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4%,其中,青岛、济南、
临沂、 烟台4市节能建筑量较大,均超过300万平方米。全年实现节能280万吨标煤,
节约土地4.5万亩,利用废物2600万吨,减排二氧化碳、二氧化硫749万吨。潍坊、东
营等5市被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全省已有9个城市被命名为全
国节水型城市。

村镇建设

村镇建设投资增长较快,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省委、省政府在淄博市召开全省小
城镇建设工作会议,推广了淄博市、邹平县和桓台县马桥镇、肥城市石横镇的经验。
“百镇千村” 建设示范活动扎实开展,全省村镇建设完成投资690亿元、同比增长10
%; 新建住宅55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500万平方米、 生产建筑3400万平方米;村
镇自来水普及率、道路硬化率分别达78%、59%,同比分别提高3.5和1.7个百分点,
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 从各市完成投资情况看,烟台、潍坊、威海3市完成
投资额较大,同时也是增幅较快的城市。

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执法检查,
查处违法违规工程612个, 责令停工整改工程192个,经济处罚672万元。开展勘察设
计市场监督检查, 省市两级抽查项目955项,111家单位被限期整顿,152家单位被记
录有不良行为。着力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市场主体各方的诚信和失
信记录,在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评优表彰等方面实现数据共享。各级建设工程交易
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依法应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部实现进场
交易,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项目逐步进场,计算机辅助评标管理系统在各市陆续启
用。全省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应监理工程监理面均接近
100%, 工程建设程序和法定制度得到全面执行。加强建设机械产品市场监管,防止
伪劣产品和无证企业进入市场。强化建设执业人员管理,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二是
切实强化标准造价工作。组织编制了9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1项国家标准,严格实施
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管理,继续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加强工程
造价管理与改革,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完善了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
量定额,组织编制了房屋修缮和仿古建筑工程计价依据。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进
一步创新监管模式,坚持市场主体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状况监管并重,全省建筑
工程质量水平稳中有升。 全省共创建“鲁班奖”工程6项、“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
工程7项、“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工程17项,有4个项目获“全国勘察设计优秀QC小
组”称号,140项工程获“泰山杯”奖,320项工程入选“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

(于秀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