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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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6年, 全省法院共审判和执行各类案件792755件(约占全国法院的1/10),
比上年下降0.4%;标的额936.8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审理诉讼案件569981
件,标的额641.8亿元。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共审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2165件,
判处犯罪分子5758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1%和9%。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案件1658件,
判处犯罪分子1849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81人。认真执行宽严相济、慎用死
刑等刑事政策,对不构成犯罪的30名被告人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对具有法定从轻、减
轻处罚情节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死刑案件被告人,依法判处死缓或无期徒
刑,确保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二是加强民事审判
工作。共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财产继承、损害赔偿等一审民事案件232735
件, 比上年下降2.2%;结案标的额206.8亿元,比上年增长3.2%。全省一审民事案
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68.7%, 同比增长0.9个百分点。三是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审
理买卖合同纠纷、 企业破产改制等商事案件234289件, 比上年下降2.2%; 标的额
380.8亿元, 比上年增长30.5%。四是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因城镇拆迁、土地
征用、 城建规划以及工商、治安等行政管理而引发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9924件,同
比增长5.5%(约占全国法院的1/5) 。探索实行行政案件协调制度,经协调原告主
动撤诉的9368件,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1121件;依法办理司法赔偿
案件57件、行政赔偿案件17 3件,决定赔偿53件。五是加强执行工作。共执结各类案
件388749件, 标的额448亿元, 其中通过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清理各类积案
165975件,标的额153亿元,未结案件减少8.1%。六是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共接待处
理群众来信来访57021人次, 全省涉诉进京上访总量继续排在全国法院20位之后,与
审执结案件之比为1∶1471,是全国最低的省份。

二、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法院改革

一是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工作。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
《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为确保最高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改革的顺利实
施,省法院自2006年7月1日起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二是积极推进民事、
行政审判程序改革。总结推广高密法院庭前准备程序的试点经验,设立庭前准备法官,
负责审查立案、文书送达、管辖异议裁决和庭前调解等工作。完善申诉和申请再审听
证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三是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专
门委员会与全体委员会之间的职责分工,完善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的程序、方式及表
决机制等,落实审判委员会委员旁听庭审等措施。四是深入推进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革。普遍建立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执行工作奖惩机制和执行救
助基金制度,继续完善上级法院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执行工作的新体制。
五是积极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继续实行远程立案、巡回办案、便民诉讼网络等措施,
大力推行“法官进社区”的做法,拓宽司法服务渠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共为
16563起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118.3万元。六是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全省已选任人民陪审员3438人,参与审理案件12116件。全省法院各类案件经过一审、
二审后服判息诉率达99.3%。

三、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进一步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在连
续五年选调1009人的基础上, 2006年又选调1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法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法官、 书记员123人;举办各类培训班135期,培训干警12000余人
次;完善队伍分类管理、业绩档案等制度。全省有96个法院、428个部门和606名法官
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3个县(市、区)党委作出向法院或法官学习的决定。认真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年”活动,制定各类操作规范52项,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
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向全国、全省推广山
东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p] 0006003;寿光市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法官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学习资料,
解答法律咨询。 (摄影 罗志海)[/$$p]
[$$p] 0006004;自2006年7月1日起,省法院对所有死刑二审案件实行开庭审理。图为
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现场。 (摄影 邵泽毅)[/$$p]
四、坚持重心下移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坚持领导精力、工作部署、物质装备向基层倾斜,通过出台
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经验、实行联系点制度、完善考核机制等方式,加强对基层工
作的监督指导,着力解决基层的困难和问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继续深入开展争创
“六无”法院(无枉法裁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
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五化法庭”(设置规模化、建设标
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活动,全省96%的法院实现“六无”
目标,95.5%的法庭达到“五化”标准。

(任勇)

典型案例
杨卫源、 项保、李志波特大走私K粉(毒品)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卫源于
2005年初与犯罪嫌疑人“吉姆”(在逃)预谋从印度走私K粉到中国。被告人杨卫源、
项保(加拿大国籍) 、李志波多次就走私K粉事宜进行密谋,并决定由李志波负责通
关及储存等工作。 “吉姆”分两批将夹藏1000余公斤K粉的柠檬酸从印度运至烟台。
2005年9月17日,杨卫源、项保、李志波对部分货物中夹藏的K粉进行查验并决定将货
物全部运到广东。 9月19日,三人先后被抓获,1010223克含有氯胺酮成份的K粉被缴
获。 2006年4月17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判处杨卫源死刑,缓期二年
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项保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
人全部财产,予以驱逐出境;判处李志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
人全部财产。

(任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