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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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 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
保障

一是积极投入“平安山东” 建设。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5237人,起诉
60418人, 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790人,起诉810人;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
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287人,起诉1601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综合
治理联系点514个。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
3529人, 其中,大案要案2014件,县处级干部184人、厅级6人、副省级1人;案件的
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比上年提高1.8和0.1个百分点,办案质量居全国首位。预防
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开展警示教育2266次、系统预防385项、工程预防522
个,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91次。三是强化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556件,监督
撤销案件497件; 追捕追诉2575人,决定不捕不诉7534人;认真做好死刑二审案件的
审查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纠正由死刑改判死缓的3人,发回重审1件;抗诉刑事、民事
行政案件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22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和采纳检察
建议1496件;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问题1076件次;查办司法人
员犯罪案件161人。

二、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努力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坚持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检察工作的目标。严肃查办57件
违法审批建设用地和项目、使资源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的犯罪案件。通过办案,为国家
挽回经济损失4亿多元, 配合主管部门对58个濒临破产的企业整顿管理。二是坚持把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肃查办商业贿赂犯罪
案件615件,其中涉及教育、医疗等事关民生的案件422件;查办在社会保险、救济和
城市拆迁过程中以权谋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36件;查办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失职渎职, 放纵制售伪劣食品、 药品、农资,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案件
312件。 三是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生命线。依法监督纠正侵犯诉
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案件444件,查处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职务犯罪案件117件。
四是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全面推行案件处理法律答疑制度,增强
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用心处理涉检上访,高检院、中共山东省委交办和省检察院自行
排查出的124起涉检上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深入乡村街道接访1169次,解决群众涉法
问题1308个,化解矛盾纠纷1953起;帮助息诉不服法院和公安机关正确裁判决定的申
诉案件6900余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案件既经得起法律检验,
又有好的社会效果。五是坚持把检察工作自觉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各级检察院共
邀请499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听取批评建议。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
制度试点工作,共监督“三类案件”347件,监督“五种情形”32件。

[$$p]0006001;2006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委在济南联合召开授予孟红
伟全国模范检察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摄影 张升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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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006002;省检察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 (摄影 张升臣)[/$$p]
三、 探索建立全方位目标实现推进机制,努力把队伍、业务建设提高到一个新
水平

探索建立以“目标预期、过程推动、结果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目标实现推
进机制,对全省检察机关进行全方位、立体化检查评估,得到中央领导和高检院、中
共山东省委的充分肯定。一是推动了中央关于加强“两院”工作《决定》等重大决策
部署的落实。解决了班子、队伍建设中的许多重大问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
范执法专项整改活动扎实深入。二是提升了规范化建设水平。全省检察机关对建院以
来的全部文件资料和案件卷宗进行系统整理归档,全面清理扣押款物,依法作出处理
并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初步实现办公无纸化、办案流程管理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
同步录音录像等。三是检察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实行领导干部公开廉政
承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办案人员电子执法档
案,加强对领导班子的巡视,从检察长到检察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全省检察人
员违法违纪比例逐年下降,受理举报逐年减少。四是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全省检
察人员积极进取,争创一流,检察机关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全省有97
个检察院、 285名检察人员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7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
人员学习的决定。济南市长清区检察院反渎局综合科长孟红伟被高检院、中共山东省
委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和“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李双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