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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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力推动农村五保低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省财政投入6500余万元, 支持欠发达地区540处乡镇敬老院维修改造;投入福彩
公益金5000余万元,进行敬老院改扩建。全省共投入资金12亿元,新建、改建敬老院
1152处, 敬老院床位增加到17万张以上。各级落实财政供养资金近4亿元,五保对象
集中供养率达61%。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建立农村低保财政分级保障机制, 17市全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保障标准为600~
1300元, 保障农村困难群众58万余人。支出保障金6亿余元,保障62万余人,人均月
补助83元,比上年提高11元,跻身全国前十名。应对苍山、东明等地特大风雹灾,中
央及省下拨救灾资金760万元。全年发放灾民救助卡130万个,投入救灾救济金2.66亿
元, 救助受灾群众280余万人次,重建灾民住房3.4万间。有113个县(市、区)建立
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115个县(市、区)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支出救助资金1.04
亿元,救助群众73万余人。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2.7万余人次。

二、社区工作难点取得突破,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省政府适时召开全省社区
工作会议。省财政投入4600余万元,重点扶持欠发达地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加
大政府投入,一系列长期困扰社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始得到解决。开展和谐社区
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总结推广济南市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创建“安全社区”的经
验。省人大颁布《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推
广莱西市为民服务代理制经验。

三、狠抓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军政军民团结更加巩固

协调做好“前卫206” “联合2006”等四大军事演习、四个集团军海训、有关国
防工程建设支前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军民共建“平安山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 活动。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提标,发放抚恤金9.7
亿元、补助金6.3亿元、优待金5.8亿元,协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
制资金6000余万元。探索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建立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
业补助等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安置退役士官和义务兵2.3万余人,自谋职业
率提高到49%。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1700余人,完成第四批军队无军籍退职退休
职工审核工作。对15处烈士陵园进行升级改造。帮助4万余名复退军人办理城乡低保、
实施特困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

四、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福利彩票销售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位次

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到521处,床位近5万张,城区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增到
12.3张。启动“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投入1.02亿元,新建、改扩建福
利院17处。 开展“明天计划”,为169名孤残儿童成功实施手术。福利彩票全年销售
额46.8亿元。

五、培育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新亮点,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组织表彰全省农村经济协会“十佳”“百强”,农村经济协会登记、备案总数达
到6500余个,入会农民490余万人。年检社团9500余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9300余个、
基金会20个, 对144个有问题的省管民间组织给予警告或撤销登记处罚。26个民办非
企业单位被评为全国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省政府出台《山东省行政区域界线管
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对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开展乡镇
设标工作,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完善。落实婚姻登记执法责任制,全年婚姻登记80
余万对,合格率100%,16个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不断推进殡葬改革、公墓管理。办理国内收养3000余人、涉外收养28人。

六、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慈善事业成绩显著

全年省、 市、县三级募集资金5.6亿元,其中,省慈善总会9700万元,新增专项
资金7750万元。发动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捐赠,募集资金、物资价值1950万元。实
施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五大救助工程,安排救助资
金2.7亿元, 救助城乡特困家庭31万余个和特困群众8.58万人,为6000余户特困家庭
办理“慈善医疗卡”。全省新增慈善超市33处,总数已达160余处,救助困难群众5.6
万人。推进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开展培育慈善义工队伍试点工作。
另外,做好民政计财工作,全省民政事业费支出52.5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
增长28.4%。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