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体制和机制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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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述存 于健樵 苟成富 冀宪河

一、山东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体制机制的基本情况

(一)健全技术创新领导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山东省把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技术进步的战略基点,出台了《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山东省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把高新技术作为主要内容纳入了全省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青岛市建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及政府各部门参加的全市科技创新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由22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的青岛市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潍坊市把企业技术创新列为各级党政两个一把手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滨州市成立了正县级行政编制的市技术创新办公室,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淄博市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实行知识产权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与济南等市建立专利执法信息交流机制。各级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积极推进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寓管理于服务,发挥中介机构在管理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潍坊市成立了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民营科技促进会、技术市场服务中心等400多家科技中介机构,组建起各种行业协会60多家。淄博市形成了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和民营科技创业中心、齐鲁石化国际工业园、新华国际工业园为核心的多元化企业孵化体系。
(二)创新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科技资源投入机制。一是初步建立起政府引导投入、企业主体投入、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的科技投入机制。“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安排预算内科技支出104.27亿元,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4.57个百分点。同时积极培育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机构,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不断拓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金渠道。青岛市出资1亿元成立了市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累计完成项目总投资2.7亿元,拉动社会投资13亿元;以青岛市技术产权交易所为依托组建了青岛海科创业投资基金联盟,搭起了科技创业企业与民间资本、金融市场合作的桥梁。烟台市成立了信用担保公司、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和民营风险投资公司,为中小企业研发和产业化提供资金支持。滨州市把技术创新专项基金改为技术创新风险投资。威海市“十五”期间从境内外证券市场募集资金18.5亿元。二是突出重点,支持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高新技术项目。省、市对发展前景好的淄博东岳化工集团、威海拓展纤维公司等进行了重点扶持。淄博市重点支持了独具本市特色的高分子材料、陶瓷新材料等行业。烟台市五年累计向万华集团投入3亿多元,带动企业投入36亿元。三是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青岛市自2001年将涉及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资金统一管理,出台了《青岛市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引入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对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
(三)构建科学的人才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人才培养。近年来,山东省以重点产业、重点学科、科研基地、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为依托,有计划地培养科技领军人物、科技骨干和创新人才团队,选拔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启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十五”期间培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300多万人次。烟台市从全市企业中选拔了300多名人才,作为“跨世纪学科带头人”进行培养,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近两年培训技师1000多名。潍坊市实施了“工业精英”计划,每年选拔100名左右的企业经营管理后备人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班学习。淄博市依托山东理工大学创建了淄博经理人学院,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培训。二是加强人才引进。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引进国外人才智力,提高住鲁两院院士待遇,积极吸引省外院士到山东工作,实施“泰山学者”工程,凝聚了一批骨干科技人才。烟台市2005年采取柔性引进机制为企业引进人才1000多名。三是加大人才奖励力度。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对获得国家和省科学技术奖的科技人员进行隆重表彰奖励。潍坊市每年拿出500万元设立人才专项资金,设立的科技贡献奖最高达30万元。济宁市2003年设立了科技功臣奖,重奖的6名科技功臣中有3人来自企业。
(四)加强体制创新,不断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山东省连续15年举办综合性产学研洽谈会,达成合作协议5100多项,签订正式合同2000多项,合作形式向共建研发中心、技术入股和资产重组等深层次拓展,产学研联合创新已成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形式和主要内容。青岛市政府与企业共同设立了自然科学联合基金,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资金,在大企业集团建立了2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和5家中试基地,建立了市技术产权交易所和科技成果对接网,2005年交易额突破35亿元,依托中国(青岛)材料科技周平台,促进企业与专家资源的对接。威海市95%的限额以上工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市级技术中心以上企业都与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了适合自己的产学研合作,合作项目累计达到3100多项,其中有近400项列入国家、省、部级技术创新计划。济宁市举办了6届中国专利高新技术产品博览会,聘请43名院士为政府科技顾问,组织院士、专家深入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淄博市以“一校五院”为依托,整合形成了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自主创新队伍—山东工程技术研究院。
(五)培育创新主体,创造了各具特色的企业创新机制。山东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着力解决“一股独大”、机制不活问题,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面达到90%以上,有效地激发了企业活力,培植了一批支柱产业、一批大型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积极推进大企业的品牌战略,部分企业已成为行业排头兵。海尔集团建设“三个创新中心”,在全球范围内联合开发超前、尖端技术。海信集团“技术孵化产业”的创新模式取得成功。兖矿集团建立了“三个层次、一个核心”的开放式、跨地域、多学科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济钢集团建立了强有力的市场、科研、生产一体化的三级技术创新体系,创造出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选择了一批最具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作为金融、财政、中介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服务的对象,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竞争意识、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东岳集团运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整合机制、“特殊人才特殊政策”的人才引进机制和“赛马重于相马”的人才选拔机制,激活了人才队伍,使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世界先进技术。

二、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创新的资源保障体制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对科技发展的战略意识不强,没有制定中长期科技规划,尚未建立起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明显不够,2004年全省大中型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仅为0.76%,大多数企业没有达到研发费的提取要求;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偏小,投资重点过于集中,企业创新资金来源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获得资金扶持的难度更大。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匮乏,缺少科技带头人,现有高层次人才真正在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的为数不多,能够在一线搞科研的更少;部分企业对激励科技人才创新的政策不明确,部分国有企业用人制度和激励机制不健全,期权、股权等有效激励办法应用较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专利人才匮乏,依靠知识产权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不健全。截至2005年底,全省13万家工业企业中,只有8106个企业申请过专利,占6.2%。
(二)企业创新的组织协调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研发中心建设质量不高,研发能力弱,多数中小企业没有研发机构;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不足,面向全社会企业服务的体制机制尚未建立起来;只有少数大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机构。产学研结合中短期行为较多,合作形式比较单一,缺少制度保障,利益分配机制和长期合作机制不完善。
(三)企业创新的政策激励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有些地方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增加税收与落实创新优惠政策矛盾较大;企业实际享受的技术开发经费抵扣企业所得税明显不足,全省2003~2004年抵扣只有8100万元;有的企业反映开发经费范围和抵扣所得税程序复杂,税务部门掌握弹性大;部分企业未落实对专利发明人的奖励;政府和企业对创新人才的奖励注重短期的现金方式多,着眼于长期发展的激励方式运用少;企业给予研发人员的奖励不能减免个人所得税,内资企业人力成本不能进行税前抵扣,与高校、外资企业待遇不平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带来的技术成果使用权、价值评估、入股和收益分配等活动缺乏相应的规范和管理;中小民营科技型企业对于国家、省在科技、产业方面的扶持、优惠、导向政策了解不够。
(四)企业创新成果的激励保护机制不健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的考核指标体系还不完善。部分单位不顾实际需要,盲目求新求洋,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不够,省级真正按照法定程序采购的金额仅为法定范畴的三十分之一。部分企业对政府保护知识产权信心不足,宁愿自己保密也不申请专利。

三、进一步完善企业作为创新主体体制和机制的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企业创新资金投入机制。一是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灵活运用贴息、担保、参股、补贴、奖励等手段引导企业和社会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增幅重点用于企业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使政府科技投入占企业研发比重由现在的9%逐步提高到30%左右,加强科技经费的合理配置和监管,切实提高使用效率。二是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机构建设补助金额,重点用于引导大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有特色的民营科技企业建设研发中心,在产业聚集区域建设创新服务平台。三是积极争取“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向科技部提供500亿元政策性贷款的机遇,引导商业银行加大科技创新型企业贷款额度。四是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重点扶持研发投入达到标准的创新型大企业、关系国家能源战略安全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转化有良好前景的成熟技术。
(二)加强政府引导,完善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结合体制机制。一是把产学研结合作为协调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重要措施,强化组织管理,建立产学研日常交流机制,统一管理财政资金新购科研仪器,逐步实现全省大型仪器设备、文献信息、技术产权交易信息等共享。二是在企业建立专家工作站,实施尖端人才的市场化运作和柔性流动,吸引国内外专家进站开展研究,将专家的科研项目与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相融合。三是强化以产业化为目标的政府研发项目由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管理模式,优先安排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引导企业推行重大科研项目招标制、课题专家负责制、项目管理合同制和工作目标责任制。
(三)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全社会联合促进企业创新的体制机制。一是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宣传创新优惠政策,宣传企业创新的先进典型,弘扬企业家创新精神,宣传以创新为核心价值观的企业文化。二是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把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放在首位,加大对企业专利申请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建立全省支柱产业及重点发展领域的专利数据库,加大对企业负责人专利知识的培训,为企业培训知识产权工作人员。三是经贸、科技、税务、统计部门要在创新项目、成果转让、研发经费开支范围、抵扣所得税操作规范等方面,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制定明确的标准和操作规程,方便企业享受国家创新政策。四是有关部门要把推进经济国际化战略、名牌战略、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等与促进企业创新结合起来。五是充分利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企业创新。组织专家论证我省拳头产品和不同政府部门实际需要之间的匹配性,在操作层面支持我省自主创新产品。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企业创新考核监督机制。一是制定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企业创新评价指标体系,把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评选先进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各级财政科技扶持的必备条件。二是对达不到研发投入规定标准的企业,不受理专项资金申请,并区别不同行业、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研发费,集中用于全省企业的技术研发投资。三是把创新成果和创新能力作为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项目评审、验收、鉴定、评奖的重要考核指标。四是对不按要求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财政部门不予支付资金。
(五)增强企业创新动力,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企业科技发展战略,建立研发投入不断增加的长效机制。二是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建立有效整合内外部资源的创新平台,实现人才、技术、信息、资本等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三是把研发人才作为企业的第一资源,不断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为他们设立专门的升迁通道,提供更多学习深造机会。四是建立企业创新成果奖励制度,对奖励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可经省有关部门批准作为省级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研究制定期权、股权等激励办法,大力支持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开展股权激励试点。

责任编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