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编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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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地方史志工作的新进展

一、史志工作法制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协助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济南召开了全国修志立法工作座谈会,取
得圆满成功,对《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出台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二是成功举办了《山东省地方史
志工作条例》培训班,培训各市、县史志办主任100余名,并为考试合格人员申领了行政执法证。各
市史志办也参照省里的做法与地方法制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申领行政执法证。三是开展了《条例》
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调研,省里集中两个月的时间,深入1 7市、37个县(市、区)和部分省直部门督
促检查,形成了调研报告。张昭福副省长、司安民副秘书长分别对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对该项工
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期望和要求。四是根据领导批示精神,提请省政府对《条例》 贯彻落实情
况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政府督查活动, 进一步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五是根据依法修志的要
求, 将法制建设的内容和目标任务纳入《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十一五” 发展规划》。六是编印了
《山东省修志立法资料汇编》,对地方史志工作法制化建设进行系统总结。七是举办了庆祝《山东省
地方史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书画展,进一步扩大了《条例》和史志工作的社会影响。通过一
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全省上下依法修志的氛围更加浓厚,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有力地促进
了修志保障条件的落实。

二、第二轮修志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在总结首轮修志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先行试点,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质量第一”的工作思路,
确保使新一轮志书每一部都成为精品佳作。 一是狠抓质量体系建设。 印发了《〈山东省志(1986~
2005)〉编纂要求》和《关于做好〈山东省志·大事记〉(1986~2005)资料征集工作的通知》等,
进一步规范省志编纂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培训、部门培训、专题讲座、个别指
导等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100多次,培训业务骨干3000多人次。三是抓好样书推荐、志稿
评议和审查验收三个关键环节,依法加强和规范志书编修程序和出版质量的管理。四是做好典型引路。
在前几年成功实践的基础上,2006年向全省推荐《高青县志》,使新一轮志书的质量标准要求看得见、
摸得着,具体化、形象化,有可操作性。五是充分发挥《志与鉴》《史志工作动态》在提高志书质量
上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截至年底,《山东省志》90%的
承编单位进入业务编纂阶段,市志上届志书下限在1990年以前的已全部启动,县区志启动85部。全省
出版县区志7部,评议市志1部、县区志6部,第二轮修志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三、年鉴编纂质量稳步提高

全省各级各类年鉴在发挥传统优势的同时,积极在编辑出版的组织结构、效益结构和内部管理以
及体例框架、资料内容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创新,编纂质量稳步提高,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新时
期各项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历史,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以及广大读者提供了有效的服务,为编修志书
积累了宝贵的资料。《山东年鉴》2006卷根据经济社会新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调整栏目、类目
的编排及归属,增加了主题索引,完善了检索功能,省内外同行和读者给予较高评价。《泰安年鉴》
在第二届全国年鉴编校质量检查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威海年鉴》《乳山年鉴》获二等奖,《文登年
鉴》获三等奖。滨州市以庆祝《滨州年鉴》创刊10周年为契机进行了大规模的总结表彰活动,促进全
市年鉴工作再上新台阶。注重发挥年鉴学会的作用,加强对年鉴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根据工
作需要对省年鉴学会进行了改选,成立了省年鉴学会专业年鉴工作委员会。

四、“三个中心”建设成效显著

各级史志机构按照《条例》要求,加大地情文献库、地情文献网站工作力度,加快“三个中心”
建设步伐。一是市、县方志馆数量稳步增加。泰安市、滨州市、胶南市的方志馆先后开馆,淄博市、
东营市的方志馆即将动工,规划面积分别达到1500和5500平方米。到年底,全省共建成市级方志馆7
个、县级方志馆(室)30个。各级方志馆进一步扩大志书、年鉴和志类产品的收集范围,馆藏书籍更
加丰富。省方志馆全年收集省内志书、年鉴266册;交换省外志书168册;交换地方志刊物32种、200余
册;接待查阅资料2000多人次。 二是地情资料库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年建成1个市级地情资料库
和36个县级地情资料库,超额完成年初确定的建库任务。淄博市将地情网站升级改造列入2006年市政
府重点工程项目,年底胜利完成任务。截至年底,全省17个市级地情资料库已全部建成,县级地情资
料库建成104个。济南、青岛、东营、淄博、泰安、烟台、威海、菏泽、莱芜9市的县级地情资料库已
全部建成并实现联网。三是《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初见成效。《山东省历史地图集》作为建
设文化强省的标志性工程,同时也是建设“区域研究和课题咨询中心”的重要内容。根据编委会第一
次全体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了地图集编辑部,配备得力骨干,由省史志办一名副主任专职负责该项工
作。目前编制图目、落实任务、制定规范等工作基本结束,完成了夏商至清末15幅断代政区图的编绘
及5万余字文稿的撰写,为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读志用志工作成果丰硕

各级史志机构围绕“三个中心”建设,大力开展史志资源整合开发利用,积极探索用志新途径,
努力开拓用志新领域,主动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取得丰硕成果。省史志办编辑的《资政
论文集》已初步形成品牌,促进了读志用志工作的开展和方志资源社会功能的发挥;利用编纂《山东
省历史地图集》的有利时机,在全省开展了历史文化村镇资料征集工作,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临沂市开展的“望族文
化研究”,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的招商引资工作,受到党政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青岛市的“市情网上
通”,枣庄、聊城、日照等市编纂专题地情资料,菏泽、德州开展的旧志整理等,也是各具特色、富
有成效。同时,各级史志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取得了一批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省史志办
撰写的《依法修志势在必行》获省政府系统调研成果一等奖。

(翟世林 李坤)

《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施行
5月18日,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即日起施行。《条例》
的颁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和“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立法工作”的精
神,将我国地方志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是方志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实现依法修
志,建立地方志工作长效机制,保证地方志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翟世林 李坤)

《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全面启动
1月18日,《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山东省历史地图
集》编纂工作。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张昭福、省政协副主席王志
民和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的领导参加会议。会议要求,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
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编纂《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严
格把好质量关,争取建成文化强省的标志性工程;参编单位要将《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的编纂列入重
要日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同时加强协调配合,保证工作进度,保质保量地
完成任务。这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全面启动。
《山东省历史地图集》编纂工作是由省政协提案、省地方史志办公室承担的一项重要文化建设工
程,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的高度重视,被纳入文化强省建设总体规划。此前已经
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任主任,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敏任第一副主任,副省长张昭福任
常务副主任,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的编纂委员会,组建了专门的编纂部,编
制了工作方案,并初步开展了调查论证、资料普查和搜集工作。按照规划,将先行启动《山东省历史
地图集》(上卷)的编纂工作,计划4年完成;中卷及下卷在8~10年内完成。《山东省历史地图集》
全部编纂完成后,将为社会各界了解山东历史提供更加直观便捷的窗口。

(翟世林 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