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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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全省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3%,达到近十年来最好水平,总量位居
全国第二位。其中城市消费增长17.3%,县级增长15.4%,县以下增长14.1%。
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建设初见成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自2005年启动以来,受到各级、各
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年内召开全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议,
建立省级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对农家店的抽检互查,开展农家店运行情况调研,组织试点企业信息系
统培训。各级流通主管部门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各级政府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家店建设速
度明显加快,运作进一步规范。全年新建改造农家店2.9万个,其中有1.3万个纳入商务部建设规划,
国家财政支持资金4000万元。 至年底,全省已累计建设改造农家店4.1万个,农家店已覆盖全省80%
的乡镇和45%的行政村,两年累计争取国家资金7300万元。商务部对山东省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在3月份召开的全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现场会上,全省有26个单位和个人受到商务部的表彰。
批发市场建设改造迈出新步伐。 2006年,全省有8户企业和市场进入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试
点,全年完成配送中心、冷链系统、检验检测、废弃物处理、安全监控等项目17个, 总投资6亿多元,
争取国家财政资金1966万元。同时,发挥“双百”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贯彻国家农产品市场技术
规范为重点,积极推进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成立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改造工
作领导小组,建立标准化工作评审委员会,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划,全年有20个市场通过
省级标准化农产品市场认定, 当年完成建设改造项目38个,投资11亿元,全年实现成交额780亿元。
通过标准化工作推动,这些市场的质检中心、结算中心、监控中心、废弃物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
得到全面提升改造。各市围绕批发市场建设改造,突出重点,加强调度,一批投资规模大、设施先进、
辐射面广的批发市场相继开工或投入运营。在对各类专业批发市场进行改造的同时,市区农贸市场的
改造提升步伐明显加快,全省共有230多处城区农贸市场得到改造。
流通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业强省的意见,大
力推进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发展新兴流通业态。至年底,全省各类连锁经营企业达到1478家,
门店总数达5.4万个,连锁经营额达1480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提高到21%。 全省大型商
业零售网点发展到560处,其中大型超市达到343处。 与连锁经营相配套,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明显加
快,全年新建改造配送中心达到115处。
骨干项目建设和优势企业培育取得进展。各级流通主管部门把招商引资作为加大流通业投入的突
破口,抓大项目建设,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持较高增长势头。潍坊市在中心城区规划20个流通重
点项目, 总建筑面积513万平方米,总投资85亿元,其中7个项目当年竣工,6个项目完成工程总量的
50%以上;淄博市有26个流通项目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总投资55亿元,包括上年接转项目,年内流
通重点工程项目达到80个, 总投资179.6亿元,年内完成投资35亿元,19个项目相继开业。全省17个
市重点培育的220户骨干企业,当年完成销售额1320亿元,省重点培育的15户流通大企业,有13户销售
额突破20亿元。 其中,销售过100亿的3户,过50亿的6户。15户大企业销售总额690亿元, 约占当年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全省流通行业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已有16家外资零售企
业相继进入济南、青岛、潍坊、淄博、烟台、泰安等市,累计开店82处,其中大型网点42处。
社区商业建设收到明显成效。社区商业建设从推动便利店进社区起步,2006年进入一个新的发展
阶段。各市立足于商贸服务业的发展,从抓各类放心工程、特色街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等入手,进
一步推动整个社区商业的发展。济南市推进社区商业建设, 制定社区商业建设标准,选择6个办事处
进行社区商业建设试点,开展国家、省、市三级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社区商业发展。青岛市
政府出台加快社区商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由分管市长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对重点抓的20处商业社区进行调查摸底,新配置连锁超市、绿色早餐网点、快餐店、洗衣店等社区商
业网点509处。 全省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已有10个社区获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称号,
49个社区进入省级商业示范社区行列。
市场监测分析与运行调控工作稳步推进。全省建立由17市流通主管部门,济南、青岛2个重点城
市, 84户重点流通企业和莱阳等10个农村市场监测试点县组成的市场运行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以旬
报为主、日常调度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市场监测工作机制。多数市已形成比较完善的重要生活必需品
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体系,建立起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生活必需品的供求状况、
价格变化及食品质量检测结果。
流通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各地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积极推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等级评定和“厂场配送”制度,完善安全信用体系,严肃查处不法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认
真贯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备案、溯源登记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酒类流通
管理秩序好转。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形成报废汽车回
收拆解的良性运行机制。随着《拍卖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拍卖行业规范化管理得到进一步强化,
实现行业发展重点由数量扩展向规模经营和规范管理的转变。严格执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明
确二手车市场发展布局和经营认可程序,二手车流通管理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依托管理信息网加强
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市场的监测和分析,保障市场供应。旧货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融资租
赁试点、绿色市场标准及认证等全面启动。

(刘述平)

促进服务业发展27条优惠举措
8月16日, 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文),
一次出台27条优惠举措,全力推进山东服务业发展。主要内容如下:
一、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各类资本均可进入所有服务业领域。
除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得作为
服务业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服务业企业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新增经营项目需前置审批许可的,
经企业申请,由分支机构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本分支机构经营此项目的前置许可证件,可
以在经营范围内增加该项目。
二、凡是来我省投资创办生产性服务企业的,注册资本均可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
服务业企业在办理年度检验和工商登记事项时,依法从快从简办理。
鼓励个体文化演出进城发展服务业。鼓励个体行医者在社区卫生服务和建立民营医疗机构方面的
发展。
三、认真落实“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
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四、从事货运代理、拆迁代理、商标代理、广告代理、会展代理业务的单位,以实际取得的报酬
为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具体扣除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保险代理公司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取得的全
部收入,允许按扣除支付给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后的余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
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五、社会力量(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资助非关
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按规定在当年
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社区新办的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幼托养老、就业培训、文教卫生、体育健身等服务业,按国
家税收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1年。
六、“退二进三”企业,不改变土地权属关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
改建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国家规定的按新办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
免收1年的优惠政策办理。
七、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含各类保证金);对服务企业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八、免收省内金融(保险)机构在以资抵贷、抵贷资产接受和变现办理资产过户、登记、抵押等
事项过程中所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交易手续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九、对省内集资、贷款建设的收费路桥(政府还贷、合同期内的除外),自收回投资之日起,取
消收费。
十、民办学校可以接纳社会捐助,学校建设在减免建设配套费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学校同样的优
惠政策。
十一、为支持服务业的发展,自2006年起至2010年,省级财政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 数额
为上年度全省GDP的万分之零点五;主要用于对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配套,落实省扶持服务业
发展的政策,扶持省里确定的重点服务企业集团、服务名牌企业和符合省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服务业聚
集区、重点项目,对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进行奖励;使用办法另行制定。各市、
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经济总量的比例在预算内安排相应的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促进服务业全面
快速发展。
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发展中小服务企业。
对引进国内外著名服务企业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自建、购买或租赁办公用房
的,由所在地政府给予补贴。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省财政给予
一次性补贴。
十二、对各地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会展,文艺、体育等重大节庆活动,承办单位取得的广告收
入,依法缴纳营业税后,由税收入库地政府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十三、在城市改造中,涉及老字号店铺原址动迁的,原则上应原地安置。对现存的老字号商号、
商标采取保护性措施,为老字号申请注册商标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帮助。对具有发展前景的老字
号连锁企业给予财政支持。
十四、全国各地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省范围内均享受与当地客运车辆的同等待
遇。对通往列入红色旅游规划景点、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农
业旅游示范点的连接道路建设,由交通部门给予一定支持。
十五、在国家预算投资、国债投资、国债转贷、国债贴息资金中,优先支持发展潜力大的现代物
流、电子信息平台、旅游、现代流通、养老服务等项目;在技改贴息项目的申报中,适当对现代物流
项目进行倾斜,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集团。
十六、服务业(桑拿、洗浴、洗车除外)的用水、用气价格,在与工业用水、用气执行同价的原
则下, 由各市在2年内调整到位。服务业的动力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执行相同价格, 逐步缩小服务
业照明用电与普通工业用电价格的差价,2年内实现并轨。进一步完善峰谷用电管理办法,降低服务
企业用电成本。
对新产品研发、工业设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
方式。
十七、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服务业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依据
有关政策优先办理建设用地供地手续。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需占用农用土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
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实力雄厚的国内外大企业来我省投资兴建大型旅游项目,在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按有关政策要求提供用地。对列入省服务业
发展规划的服务业聚集区、重点项目优先满足土地指标供应。
服务企业有形场所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须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十八、留学回国人员到我省从事服务业工作的,工龄与出国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其在
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可根据本人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申报评审或
报考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各级政府对引进的服务业高级专业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外籍人士子女经主管
部门批准,可优先在当地外籍人士子女学校或就近在具有接收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学习。
十九、按实际需要,选派公务员到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培训,列入全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年度计划,学习培训费用由各级政府和派员单位共同承担,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县给予适当补贴。在
省政府自筹经费资助出国留学计划中,优先安排服务企业留学项目。
对科技服务企业内部的职务结构比例,由单位根据自身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职务等级;
事业性质的科技服务机构,可在批准的岗位数额内,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创新岗位,确定岗位责任和任
职条件。
二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和政企、政事分开改革,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
体制机制性障碍。尽快完成政府机关所属的招待所、宾馆改企转制工作。财政供养单位经批准的公务
活动和采购,凡能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的,应委托社会中介或直接向社会进行招标购买。允许旅行社
代理财政供养单位经批准的公务活动。逐步将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支
付改革。
二十一、紧紧抓住我国入世过渡期结束和现代服务业国际转移的有利时机,利用好CEPA的政策,
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力度。对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15年以上
的,经企业申请,所在地省国家税务局批准,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
至第10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十二、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服务业项目,符合当年度服务业产业导向目录的新建、扩建、改建
项目,优先安排贷款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
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二十三、推行政府管理一条龙服务,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推广行政部门联合执法,除
涉及公共安全的检查和执行特殊任务外,行政执法部门不得随意到服务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除法律、
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外,行政管理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到指定中介机构办理验资、资产评估报告等证明
性文件;正常性抽取商品检查,须向企业支付商品货款。各级政府要认真清理、修订限制服务业发展
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企业举报的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评
比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查处工作力度。
二十四、进一步深化价格和收费改革,规范收费公示制度,实现价格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完善价
格社会监督机制;健全价格举报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对涉及向服务业乱收费的举报案件,
努力做到受理迅速、处理恰当、回复及时;适时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对查出的价格违法和
乱收费行为,依法做出处理。
二十五、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式,理顺统计渠道,强化统计力量, 重点解决
好目前存在的瞒报、 漏报等问题。各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反映发展、宣传发展、评价
发展、促进发展”的职能,及时反映服务业发展动态,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十六、科学编制全省“十一五”服务业发展规划,服务业专项规划、重大项目要与其进行衔接
协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面向大众的生活性服务业等综合性聚集区的建设步伐,对列入省“十一五”
服务业发展规划的服务业聚集区等,给予财政、信贷及其他方面的扶持和优惠。
二十七、各级政府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
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国家和省已经出
台的政策,制定和细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自2006年起,把服务业发展纳入对地方政府考核的内容,
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服务办)

拍卖市场
自《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拍卖业有了较大的发展,行业规模不断扩
大,拍卖市场发展迅速,拍卖成交额快速增长,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到2006年底, 全省拍卖企业已
发展到245家, 从业人员2100人, 举办各类拍卖活动5250次,成交额330.5亿元。
大力开拓拍卖市场,扩大经营规模。全省拍卖企业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及时调整经营思路,改
进经营方式,大力开拓拍卖市场,企业规模快速扩张。全年拍卖成交额过亿元的拍卖企业发展到81家。
拍卖企业经过10年的发展,由过去以法院罚没和海关缉私罚没物品拍卖为主,发展到土地使用权、银
行不良资产的处置、矿产资源等跨区域、跨行业的拍卖企业,不断扩大企业发展空间,引起社会各界
广泛关注,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服务于各项改革事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罚没物品、土地和银行不
良资产的处置等主要通过拍卖的方式来进行,其最终成交价一般都高于拍卖标底价和同类物品的其他
处置方式的价格,为各级政府增加收入,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抑制了在大
宗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随意性、不透明现象,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有力地推进廉政建设。
依法管理行业。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在对原拍卖企业审核工作
程序的基础上,又作了调整和完善,使拍卖企业行政许可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刘慧云)

供销合作贸易
2006年, 全省供销社系统完成销售收入1146亿元,同比增长14.02%;实现利润33亿元,同比增
长24.8%;上缴国家财政总额22.93亿元,同比增长24.99%。销售和利润均居全国各省市供销社首位,
获2006年度全国供销社系统业绩考评特等奖。
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搭建连接城乡桥梁。全省供销社借鉴现代经营方式,依据农村实际
情况,从整合县域内资源起步,积极构筑覆盖乡村、实施规范化服务的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以供销社发挥主导作用的公司为核心运作,基层供销社和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组织运营体系。农村
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其服务领域从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连锁经营起步,逐步拓展延伸
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各类商品及劳务、技术服务,展现出广阔的发展空间。至年底,全省供销社系
统已建立日用品和农资连锁超市3万多处, 有20个县市基本形成包括日用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在内
的连锁经营网络,60%以上的县市形成农资连锁经营网络。这些县域网络都由上百个甚至上千个网点
组成,年经营额大都超过亿元。滨州市邹平县的村级加盟店配送率已达100%, 使农民真正享受到与
城里人一样的服务。莒南、滕州等县市已初步形成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在农村
现代流通网络的发展中,充分发挥供销社的作用和优势,搭建起连接城乡的桥梁。
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民生活服务的平台。在现代经营方式的基础上拓展延伸经营服
务领域,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历史任务,全省供销社以现代经营方式为基础,凝聚和带动
各项物质及文化生活项目,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省社确定在20个县进行试点工作。服务中心
一般设在较大村庄内,服务于本村和周边村庄的5000~10000名农民。 首先从供销社的经营网点中选
择建设场地,以基层供销社和职工为投资主体,争取县、乡政府给予扶持,同时由相关部门提供器材
器具。服务中心都开办连锁经营的日用品和农资超市,根据农民需要也可安排洗浴、餐饮、医疗、农
机修理等项目,有的还办起幼儿园、敬老院。服务中心建设与运作的方式可归纳为“党委政府领导、
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至年底,全省已有20个县市的160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并
投入使用。 在这些地方,服务中心很快成为农民最乐意去的场所。优质的综合服务聚集人气,人气
带来商气,进入服务中心的项目经营规模成倍增长,形成人气旺盛、生意兴隆的效果,实现物质生活
与文化生活、经营与服务、投入与收益的有机结合和良性循环。社区服务中心,提供以商业文明带动
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服务农民生活搭建一个崭新的平台。供销社在为农民建
设社区生活载体的同时,也拓展自己的经营服务领域,形成新的经营服务格局。
建立农村合作经济联合服务组织,搭建为农民生产服务的平台。全省供销社立足于农民自愿组织
的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农村中优秀经营者的作用,与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共同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
合会,为农民提供技术、信息、法律、财务、销售、融资等服务,探索出一条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指
导推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有效途径。引导农民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全省供销社启动农村合作经
济组织培训工程。全省共有40个县市供销社采取农民教育农民、合作社引导合作社的方法,培训5000
多名农村“能人” ,其中部分人已与农民组建起700个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至年底,全省已有13个市、
80多个县(市、区)建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其中,滕州等8个县市的联合会还组建信用担保
公司,2006年已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担保贷款1800多万元。

(杜鸣鸣)

[$$p] 0014001;2006年12月,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白立忱(右三)视察
莒南县坊前供销社花生米加工合作社。 (供稿 省供销)[/$$p]

石油燃料贸易
山东石油公司坚持“改革、调整、创新、发展”的方针,继续深化改革,拓展经营,保证供应,
加强内控,降本增效,精细管理,确保安全。全年油品销售总量1131万吨,其中,成品油销售904万
吨,比上年增加87万吨,增长11%。实现销售收入514亿元。
主导市场, 发挥主渠道作用。 面对资源偏紧,供求矛盾突出,价格长期倒挂的市场态势,坚持
“保价、扩量”的营销策略,加强市场分析,优化经营结构,把握市场节奏,较好地主导和控制市场
运行。超前分析预测,增强工作主动。坚持月度经营质量分析会议和经营周例会制度,实现由事后分
析向事前预测、事中跟踪、事后总结的转变,经营决策的时效性显著增强。努力强化资源平衡。针对
鲁皖管道投用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铁路和炼厂的衔接,精心安排配置资源的调运。实施
与中石油资源串换,适度补充地炼油品。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市场供应的情况下,低库存运作水平不断
提高。精心组织区外销售,疏散过剩资源,有效地平衡资源流向,稳定市场价格,创造有序的经营环
境。积极搞好乙醇汽油推广,自1月8日封闭运行以来,销量已占7城市总销量的87%, 推广地区销量
同比增长13.7%。整合资源供应渠道,大力开拓燃料油市场。协调与地炼企业的关系,发挥零售和直
销两个网络的作用,扩大长城品牌润滑油的营销。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管理向精细化迈进。修订完善业务流程实施细则和权限指引,编制579个内
部控制工作流程图,将ERP业务、部门工作、经济业务和非上市业务流程有机融合,增强可操作性。
实现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三流合一和信息的实时共享。从“三基” 工作入手,严格工作规程,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治理,推行HSE管理体系,杜绝等级事故发生。定期组织对油库、加油站油
品抽检,加强各环节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库存管理月活动,界定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加油站平均损耗
率下降,超定额损耗明显减少。
推广科技应用,企业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开发应用加油站电子账务系统,加油卡三期工程通过
验收,发卡量突破130万张。为500座3000吨大站安装了液位仪,参与二次物流配送的500辆油罐车使用
与GPS具备连接功能的电子封签。
坚持科学发展,营销网络体系日趋完善。网点发展从以外延扩张向以内涵为主转变,抢占重点区
域与提高现有网络创效能力并重。在继续抓好重点部位网点建设的同时,着力于加油站的形象改造。
制定省级品牌站标准,严格按要求组织形象设计、员工培训、站长竞聘、制度建设等,以点带面,发
挥辐射效应。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开发取得较大进展。与山东高速公路集团共同出资成立的山东高
速石化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与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达成合资协议,该项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加气站建设成为营销网络建设的重要补充。根据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 制定
《加气站发展规划(2006~2010)》。青岛、济南加气母站、加气子站共9个项目正式实施。开发海
上油品市场,与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公司合资,开展船舶燃油经营合作,全面拓展海上油品市场。
塑造服务品牌,展示良好的企业形象。坚持把创建有山东特色的中国石化服务品牌,作为提高企
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长期战略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我为您的事业加油,您给我的生活
添彩”的核心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起内外联动的零售
督查体系。加强客服中心建设,通过公开热线电话、强化技能培训、完善工作流程、受理客户投诉等
一系列措施,提高客户满意率。开展“学标准,抓落实,创品牌”活动。组织学习贯彻《加油站管理
长效机制总体思路》和《加油站管理工作标准及考评细则》,掌握工作标准和规范。通过对57座加油
站罩棚改造,更换新式加油机,美化站容站貌。实行加油站划档分级,使管理更加具体化和可操作性。
做好加油站达标创星工作,加油站服务质量有新的提高。制定非油品经营发展目标,确立业务开发模
式,加油站非油品经营业务取得进展。把提高持卡消费比例和增加沉淀资金与工资总额挂钩考核,激
发推销人员的内在动力。大力开展宣传促销,重点发展集团用户,培育高端客户群体。制定直销客户
购油积分活动实施办法,评选白金、黄金客户。建立客户分级维护责任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客户
服务活动,增进与客户的感情。

(宋鹏)

粮油贸易
2006年, 粮食部门完成销售收入168亿元,综合经济效益1.79亿元,居全国第一位。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顺利完成。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成功破解老粮、老人、 老账“三
老”难题。各级粮食部门累计消化处理老粮500多万吨。全省筹集改革成本18.1亿元用于职工身份置
换, 累计减员分流102349人,其中身份置换83676人。“老账”近90亿元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剥离,
划转到县级以上粮食部门集中管理,其中1998年6月以后政策性财务挂账30亿元。 粮食购销市场化条
件下的新型经营框架基本形成。 全省1623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行改革改制,重组粮食购销企业713
家,其中国有独资186家, 国有控股98家,国有参股108家,民营或混合所有制企业321家。2006年省
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粮食行政执法年活动。2006年是省粮食局确定的粮食行政执法年。至年底,各级粮食部门全部具
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13个市、98个县设立粮食监督检查机构,62个县成立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车
辆46部,落实执法经费280万元。青岛、淄博、枣庄、东营、 烟台、威海、德州、聊城、临沂等9市
所辖县(市、区)全部成立行政执法机构,威海市成立市级执法大队。全省建立或恢复质检机构23家,
省粮油检测站和济南、青岛两家市级质检站通过国家粮食局审核。制定实施《山东省粮食流通监督检
查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山东省粮食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规章制度。5月,省、市、
县开展《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粮食流通法规宣传月活动。全省累计核批具有收购资格企业4253家,
其中非国有收购主体占65%以上;全年检查业户3884家,注销收购资格175家, 责令改正453家,实施
行政警告232家,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案件39起。省粮食局被国家粮食局评为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
作先进单位。
地方储备粮管理。开展以“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活动,
推广青岛、滨州、东营等地精细化管理经验,全省8家承储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8个
粮库被评为“规范化管理示范粮库”。省粮食局直属齐河库与河南工业大学联手,实施“1+1”技术
依托工程,在应用硅藻土防治储粮害虫方面取得进展。 5月,与河南工业大学在定陶县开展“建设社
会主义新农村,科学储粮减损增收”储粮下乡服务活动。东营市争取财政投资建设农村“小康仓”试
点200个。6月,《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省政府令正式颁布。探索储备粮科学轮换新机制,
全年组织省级储备小麦竞价销售和采购7次近30万吨。10月,国家粮食局全国地方储备粮管理工作会
议在青岛召开,会上总结推广了山东经验。
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2006年是全省托市收购政策执行的第一年。省粮食局会同中储粮山东
分公司认定托市收购点和储存库点,争取省农发行贷款60亿元。全年社会粮食收购总量2180万吨,国
有粮食企业收购800万吨,其中托市收购小麦360万吨;销售总量1530万吨, 国有粮食企业销售610万
吨。至年底,纳入统计体系的粮食企业3067家,认定农户粮情固定调查点6168个。11月份出现粮价波
动,省粮食局及时下发《关于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持粮价在合理水平上基本稳定的通知》,起草《关
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组织两期省级储备粮拍卖,并做好托市小麦竞拍工作,
全省粮食购销基本平衡,粮价稳定在较为合理的水平。城乡群众主食社会化供应主渠道建设取得新进
展。 济南金德利快餐连锁店达到137家,安排就业岗位3500多个, 荣获“中国快餐十佳品牌企业”
称号;烟台蓝白快餐的粮油制成品四大系列100多个品种, 东营蓝白快餐现发展连锁店20多家。围绕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广广饶、章丘经验,发展农村放心粮油店,全省新增齐河金坤粮业、桓
台喜乐佳等一大批农村粮油服务网点。 至年底,全省82家企业131种产品获全国“放心粮油”称号,
9家粮油食品店获全国“放心粮店”称号。抓好军粮供应工作,全省16个市成立军粮供应管理机构,
认真完成全国军用购粮卡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军演粮油保障任务。
粮食产业化工程。推进实施粮食产业化发展工程,努力建设粮食产业强省。县域粮食产业化成为
全省粮食产业化发展一大亮点。沂水县被评为全国食品工业百强县,11家企业获得全国优秀食品龙头
企业称号,200余家粮食加工企业年转化粮食100万吨,产值60亿元, 利税4亿元。邹平县以玉米为原
料,发展葡萄糖及相关产业,全年玉米加工量150万吨,销售收入76.72亿元,利润4.74亿元。以科技
进步、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和借力发展为内容的“四轮驱动”成果显著。香驰、蓝山等一批高科技粮
油加工企业进一步发展;滨州泰裕等企业申报的一批高新技术项目正在实施中;全省54家粮食企业纳
入国家粮食局和国家农发总行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名单。年底,全省评选出十强粮油工业龙头企业、十
佳粮油食品快餐连锁企业、十大粮食购销企业和十大粮油园区,粮食产业步入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的轨道。

(刘绪斌 李安锋)

集市贸易
2006年,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贯彻落实《2006“红盾护农”行动方案》为重点,积极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整顿和规范各类市场交易秩序,有效地促进全省商品交易市场的健康
发展。
强化涉农商品市场的监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查处成品油、棉花、粮食、农资四类
重要商品的案件4665件,同比减少11.6%,案件数明显下降,但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四类重要商品案
件的罚没金额1430.4万元,同比增长9%。案均罚没金额达到3066元, 同比增加580元,增幅达23.3%,
明显加大对涉农市场的监管和对违法当事人处罚力度,维护农民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红盾护农”牵头部门的作用,监管力度明显加大。查处农资市场违法案
件2850件,同比增长17.1%;罚没金额943.9万元,同比增长25%;没收查扣物资480吨,同比下降58.1
%。 从商品类型看, 主要集中在化肥、农药、种子三类违法案件达2642件,占农资违法案件总数的
92.7%。严格成品油市场的监管,成品油案件持续回落。 全省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案件645件,同比
减少13.7%, 在上年同期下降21.2%基础上, 连年回落34.8个百分点; 案值454.3万元, 罚没金额
303.6万元,查扣油品63.5吨, 同比分别减少31%和增长2.4%、87.9%。从案件类型看,查处经销国
家明令淘汰及质量不合格成品油、制售假冒伪劣成品油违法案件482件,案值352.4万元,罚没金额246
万元。 此两类违法案件占成品油市场案件总数的74.7%, 占总案值的77.6%,占总罚没金额的81.1
%,同比分别增长4.6个百分点、5.1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检查加油站2587个,清理取缔非法加油
站58个。严格棉花市场准入资格和专项整治,棉花案件呈明显下降走势。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按照《山东省棉花市场准入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全省775户具有棉花加工资
格企业的监管。 全省共查处棉花市场违法案件699件, 同比下降31.9%, 呈现大幅下降;罚没金额
120.1万元,没收棉花20吨,同比分别下降35.1%和增长3倍。杜绝陈化粮案件的发生,非法收购粮食
案件大幅锐减。保障粮食收购工作,规范粮食市场经营,确保粮食市场的稳定,严格粮食市场准入及
经营环节的监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全省可入市收购粮食企业2064户,其中,国有粮食
收购企业1252户、经批准具备入市收购资格企业812户。全年共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471件,罚没金
额62.9万元,没收查扣粮食84.4吨。
加强市场农产品质量监管,遏制违法案件增长。全省加大市场监管特别是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
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据统计, 全省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案件74283件, 同比下降0.9%,罚没
金额2349.9万元, 同比增长3.4%, 其中, 商品交易市场案件74011件, 同比下降0.9%, 罚没金额
2288.8万元,同比增长5.6%;生产要素市场案件272件, 同比增长25.3%,罚没金额61.1万元,同比
下降41.8%。商品交易、 生产要素两大市场的案件总数有所下降, 处罚力度加大, 个案平均罚没
金额316.3元,同比增长4.3%。“超范围经营”案件攀升。从商品交易市场案件违法行为类型分析,
超范围经营案件16000件,同比增加13012件,增长23%,在上年同期减幅42%的基础上,本期回升65
个百分点。这类案件主要发生在烟台5189件、泰安4735件、潍坊3467件、 青岛1370件,四市共14761件、
占92.3%。 “出售违禁商品” “强买强卖”案件滑降。商品交易市场案件中,“出售违禁商品”和
“强买强卖”案件分别为67件和164件, 同比分别下降76.5%和74.6%、降幅连年分别回落131个百分
点和162个百分点。 年内, 全省共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违章案件74283件, 比五年中最高点107400件,
减少33117件,下降30.8%。案件总数在同比微降的情况下,出现5年以来最低点。
各大类市场数增长,城乡商品交流活跃。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优势,
通过引导市场开办单位投资、吸引外商投资等途径,灵活多样地推动开展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提
升全省农贸市场的档次,开展创建诚信文明市场活动,规范市场交易活动,活跃城乡商品交流,推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大类市场数有所增长。至年底,全省各类市场共9308个,同比增加67个。其
中,消费品市场8611个、生产资料市场634个、生产要素市场63个,同比分别增加31个、30个和6个。
从各市各类市场分布情况看, 市场总数在600个以上的市有:潍坊1213个、临沂1006个、青岛839个、
济南742个、 德州669个、 烟台615个,这6个市共有5084个,占市场总数的54.6%。各类市场城乡分
布趋于合理。 从各类市场分布情况看, 消费品市场8611个、 占市场总数的92.5%,其中,城市市场
1637个、占19%,农村市场6974个、占81%;生产资料市场634个、 占市场总数的6.8%,其中,城市
市场454个、占71.6%,农村市场180个、占28.4%;生产要素市场63个、占市场总数的0.7%,其中,
城市市场49个、占77.8%,农村市场14个、占22.2%。2000年以来,全省商品交易市场总数、农村市场、
消费品市场数各居全国首位。 2006年,全省各类市场共9308个,其中,农村市场7168个,消费品市场
8611个,分别约占全国的12%、15%和12%。

(丁绍祥)

服务业
山东服务业是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所有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和
业务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其他行业中从事上述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
产业活动单位;全部从事服务业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服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