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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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5年,省管企业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按照“四个亮点”和“四
个一批”的总体部署,不断深化改革,国有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实现销售收
入2002亿元,同比增长24.3%;实现利润97亿元,同比增长2.1%;上交税金140亿元,
同比增长23%; 资产总额达到3383亿元,同比增长10.8%;国有资产达到650亿元,
同比增长5.35%;完成投资近240亿元。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改革重组取得新进展。在确认公布23户省管企业主
业基础上,8户优势骨干企业对23户企业进行了重组。被重组企业涉及资产总额186.7
亿元, 国有资产23.2亿元,职工1.5万人。2005年共批准了80户企业的改制方案,涉
及资产总额264.7亿元,国有资产64.7亿元,职工9.6万人。
二、主辅分离和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有序推进。13户有主辅分离任务的省管企业
需分离改制辅业单位283个,涉及资产总额236.7亿元,国有资产69.7亿元,职工15.6
万人。目前,12户企业的主辅分离总体方案已经批准实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共涉
及17户省管企业, 需分离移交中小学106所,公安机构11个。多数企业已与当地政府
有关部门进行对接,有的已基本完成对账工作。
三、 关闭破产工作扎实开展。国家下达全省的125个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涉及
职工27.8万人,资产总额79.6亿元,需核呆金额39.5亿元。至2005年底,98个项目已
破产终结,17个正在实施,10个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2005年又申报了19个政策性关
闭破产项目。至年底已完成和正在实施的省属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43个,涉及资产总
额43.8亿元,安置职工20.4万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56亿元。
四、企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增强了国有经济的竞争力。企业管理水平不断
提高。重汽开发了从产品生产、销售到用户终端全程控制的“一线通”软件系统,有
效防范了财务风险。发展循环经济效果显著。省管企业以节水、节能、节约物耗为重
点,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得明显成效。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省管企业共设立14家
技术开发中心,其中省级以上12家,共有科研人员8308人。“引进来”和“走出去”
战略取得一定成效。 莱钢、兖矿、山东机场的引进外资项目预计可引进投资6.6亿美
元。18户省管企业参加香港—山东经贸洽谈会,协议引进外资10.6亿美元。煤炭企业
已取得省外煤炭资源总地质储量300多亿吨,其中可采储量约200亿吨。
【国有股权管理】 一、建章立制,构筑国有产权监管制度框架。起草了《省属
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贯彻意见。
二、开展调查,搞好产权登记。对企业存在的国有出资不到位、或有事项不清、
资产被司法冻结和不良信贷资产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的49户省管企业或有负债合
计359亿元,占企业资产总额的11.32%,138户省属企业不良贷款本息合计110.5亿元,
为实施改革重组提供了参考依据。对2000多户省属企业登记材料进行了审核,为符合
条件的1790户省属企业办理了产权登记, 建立了电子和纸质资料双重档案。其中454
户省属一级企业拥有资产3023亿元,负债总额2174亿元,所有者权益691.25亿元,资
产负债率71.92%,占用土地12963万平方米,划拨地占78.94%,国有资产总额677.2
亿元。
三、强化产权监管。建立健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的“补充报告”制度、暗审制度,
严把审计、评估、公示关,加强对转让方、标的企业、中介机构各方的责任约束,防
止国有资产低评漏评。严把产权处置关,从产权转让内部决策批准和操作程序执行情
况、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情况到处置之前所有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确定
产权转让底价。严把产权交易关,严格落实产权转让进场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竞价
转让制度、转让收入收缴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产权监管流程。先后制定了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核准、产权处置、
产权交易、股权分置改革等流程,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监管。全年共审批产权转让项
目32个, 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国有产权转让底价合计10.81亿元,其中用于安置职
工2.05亿元, 涉及职工6209人; 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项目96个,审增企业净资产
2.39亿元;审核上市公司股权转让项目10个。
五、 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与全省43家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和8个市国资监
管机构对所属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对18家重点上市公司进行了
重点调度, 召集9家省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研究了具体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了国资委
股权分置改革备案制度和审核流程。 截至2005年底,已有5家上市公司取得备案,在
交易所公布了股改方案。
【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 一、抓国资监管机构自身建设。以创建文明机关、
学习型机关、节约型机关为总抓手,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被评为2005年度省直文
明机关。
二、制定完善法规政策。为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代省
政府起草了《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关于改革改制、业绩
考核、产权管理、中介机构选聘管理等方面的30多个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为全省各级
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了法规政策支持。
三、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分三批与32户省管企业签订了2005年度业绩考核责
任书,对其他省管企业也分类制定了考核意见。研究制订了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
办法,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薪酬,建立对企业负责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四、 健全完善以财务监督为核心的监督体系。省管企业监事会完成了对8户省管
企业的监督检查, 对事关国有资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和异常变化,提报专项报告6份、
临时报告1份。 为切实加强财务监督,组织了公开招聘财务总监工作。加强了对企业
财务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财务快报编报分析工作的质量和
时效明显提高。
五、加大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力度。建立了企业重大投资事项报告和统计分析
制度,规范了省管企业担保行为。积极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企业法律纠纷
的协调处理,切实防范法律风险。2005年共帮助省管企业协调处理重大法律纠纷24件,
标的额15亿元。
六、加强对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目前,经省政府批准单独组建国资
委的11个市中,已经有10个市完成了组建工作,有些市还组建了县(区)级国资委,
对县级国有资产监管进行了积极探索。
(孙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