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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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平安、和谐山东”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 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4273人,起诉
59242人, 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7147人,起诉21154人;批捕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
序的犯罪嫌疑人1119人,起诉1430人。二是用心处理涉检上访。对上访案件,实行“四定两包”
责任制。截至年底,高检院、省委交办和自行排查出的涉检案件已全部办结,返还上访人合法
财产99万元, 支付赔偿金20多万元,并通过召开听证、答询会,使113名缠访者息诉罢访。高
检院每月对各省到京上访的通报中,山东省一直在25位以后,省委领导多次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三是严肃查处职务犯罪。全年立查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3450人,提起公诉2829人,法院已判决
2599人。 共查办大案要案1888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58人,厅级3人,副省级1人。四是强化
诉讼监督。 依法监督立案1938件,监督撤销案件475件;监督纠正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
案件774件; 依法不捕不诉6812人,追捕追诉2455人;抗诉刑事案件75件,法院已改判40件;
对刑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依法监督纠正45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
和再审检察建议2097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1225件,同时帮助息诉裁判正确的
申诉案件2868件。 五是认真开展专项监督。依法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案件289件;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人权犯罪案件165件; 监督立案“村霸、街霸、路
霸、市霸”犯罪案件23件27人;监督立案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2件。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努力为全省又快又好发展服务
自觉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作为执法办案的着力点。努力做到履行
职责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法律效果与政治
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违纪行
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好、工作贡献大的59名企业领导人和业务技术
骨干,依法作了妥善处理;为32名受到错告、诬告的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澄清了问题。大力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预防工作,对发案单位存在
的问题,积极提出检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促进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检察机关
通过办案,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1亿元;配合主管部门帮助32家濒临破产倒闭的国有企业走
出困境。
三、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深入查纠影响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发动干警自觉查找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
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
议。省、市两级检察机关还先后派出123个督查组,深入到各个基层院明查暗访。在此基础上,
召开全省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基层建设检查交流现场会。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和省委领导亲临
指导, 给予充分肯定; 各地党委、人大也给予高度评价。二是探索建立业务、队伍和信息化
“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规范,
以此为基本教材,对全省检察干警进行严格培训。利用全省三级检察专线网,构建检察业务、
检察政务、绩效考核的网络平台,试行网上办公、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和涉案款物网上管理,
积极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三是狠抓治本措施,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全
员集中培训和统一考试, 对11981名干警进行正规化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公诉人与律师案例对
抗赛、青年检察官与在校大学生论辩赛、选调生论辩赛、齐鲁检察论坛等活动。深入开展人民
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共监督“三类案件”891件,改变拟定意见9件;监督“五种情形”60件,
采纳监督意见立案4件。 通过这些措施,检察队伍的执法水平、执法作风和执法形象有了新的
转变, 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全省共有78个检察院、322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
彰,31个市、县党委作出向检察院或检察干警学习的决定。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白
云,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省委作出向白云学习的决定;招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美兰,被评为“平安山东”建设杰出卫士。
(李双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