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与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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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至年底,全省沿海港口24处、325个泊位,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14个,
总吞吐能力近2.5亿吨。 沿海港口吞吐量完成3.84亿吨,比上年增长25.7%,其中外
贸吞吐量2.32亿吨、 集装箱752万标准箱,分别比上年增长29.2%和29.4%。全省内
河通航里程1012公里, 其中三级以上航道245公里。内河港口吞吐量完成2285万吨,
比上年增长14%。
全省营业性船舶达1.56万艘,673万净载重吨,其中海运船舶333万吨,内河船舶
340万吨。全年水运共完成客运量1355万人次、旅客周转量6亿人公里,分别比上年增
长9.2%和7.5%; 完成货运量1.2亿吨、货物周转量3652亿吨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
26.3%和18.2%。
港航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 全年港航建设完成投资71.54亿元,新增沿海港口
万吨级以上泊位8个, 新增吞吐能力3868万吨。青岛港前湾5~7号泊位、日照港东港
区三期工程、新木片泊位、散粮码头、岚山通用泊位、龙口港液体化工泊位等一批港
口项目先后建成投产。烟台港三期二阶段工程、青岛前湾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洙
水河航道改造等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烟台港八角港区、龙口矶姆岛港区的规划建设、
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湖段、台儿庄复线船闸和洙水河航道开发等工程的前期工作取得
新进展。新建12个陆岛交通码头,新增泊位27个,新增吞吐能力119万吨、334万人。
全省内河港口整合为17处,177个生产性泊位,吞吐能力由994万吨提高到1779万吨。
沿黄16个浮桥、渡口项目全部建成使用,基本解决济宁、菏泽黄河沿岸群众过河交通
问题。全年工程竣工项目全部达到优良等级,未发生质量等级事故。青岛港前湾三期
前四个泊位工程、京杭运河续建工程济宁至台儿庄段荣获第五届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
京杭运河万年闸枢纽工程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认真研究水上
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规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源头治理,探索建立长效机
制。连续三年开展了“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活动,以海上客(滚)运输、内陆水域
客渡为重点,多次组织专项安全整治,安排拉网式大检查,在客滚码头安装大型车辆
安检设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截至年底,全省沿海地
方水运企业连续1524天、内陆水域连续1263天没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成效显著。完成了厅港航局的升格组建工作,行业管理职能进
一步加强。 严格企业经营资质审核,全年换发经营相关证书160家,港口企业资质认
可35家, 对存有问题的6家水运企业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大力推行船型标准化工作,
全年拆解改造船舶382艘, 为工作总量的50%, 支付各类补贴720万元。 认真抓好
SOLAS公约的实施工作, 对沿海51个港口保安设施符合证书进行了年审,加大保安设
施投入,并按规定举行演练。加大省辖水域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超载、超定额、超航
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强化港口危险品管理,加大规费征缴和清欠力度,执法水
平进一步提高。 积极推进港航信息化建设,港航EDI系统、港口作业信息监控系统、
全省运政管理系统、 内河规费征收系统、GPS全球定位指挥系统得到了较好的应用,
客运网上售票、内河IC卡收费得到大力推广,全省港航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和科技含量
有了明显提升。
行业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全省港航系统2005年创建成为全国交通文明行业,厅
港航局机关连续4年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连续2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95%以
上的市级港航管理部门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单位)或文明建设先进单位,80%以上
的地方海事、船检机构建成部级文明达标单位,90%以上的港口客运站建成省、部级
文明客运站,44条客船建成省、部级文明客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民、
务实、清廉”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原材料采购、资金财务管理、项目审
批等重要方面的廉政制度,有效防止了腐败问题的发生。
全省港航事业发展情况对比表

主要指标 计算单位 “九五”末年 “十五”
沿海港口数 个 26 24
沿海港口泊位数 个 275 325
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数 个 74 114
沿海码头泊位长度 米 33959 45483
内河通航里程 公里 1476 1012
船舶净载重吨位 万吨 386 673
水路运输量 客运量 万人次 822 1355
旅客周转量 亿人公里 3.3 6
货运量 万吨 4452 9206
货物周转量 亿吨公里 2828 3652

(路来松)
【海事监管】 2005年,山东海事局全面履行海事职责,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
发展,促进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全年监管进出港船舶304637艘次,开展
国轮安全检查2334艘次, 港口国监督检查417艘次,滞留33艘次;组织船员适任考试
7365人次, 适任评估8353人次,签发船员适任证书5204本,签发海员证19519本;开
展海区巡航2280次, 巡航里程74670海里。2005年,山东海事局获得山东省安全生产
先进单位称号,局机关获得山东省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省局领导班子获得交通部
直属海事系统2005年度“五好班子”称号。
一、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海事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辖区安全
形势保持基本稳定
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的监管工作得到切实加强。客滚船安全监管规律
11个项目的研究有序开展,滚动式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全面建立并得到有效运行。组织
开展烟台—大连和蓬莱—长岛两个“安全畅通文明”航线创建活动,建立客滚船安全
管理新平台。恶劣天气海况预警制度在全局范围初步实施,应急待命机制得到实施,
成功应对十余次强风天气,得到交通部和省政府的表彰。
航运公司与船舶安全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按计划完成辖区31家航运公司安全管
理体系的审核工作,对两家公司实施跟踪审核,对客滚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实施
跟踪监控。强化船舶安全检查,经山东海事局开航前检查的船舶无在国外被滞留的记
录。按照交通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沿海散杂货船专项检查、
低质量船专项治理、渡口渡船专项检查和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操作性检查集中检查会
战等活动。 在低质量船专项检查期间,共检查船舶95艘次,查处各种缺陷796项,督
促船舶申请附加检验74艘次,滞留船舶7艘次。
建立统一船员考试、评估和发证质量体系,并在全国海事系统内率先实现局域网
网上运行。完成“非统考海船船员考试管理系统”的开发和调试工作,并通过中国海
事局组织的评审验收。加强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船员闭环管
理机制,圆满完成3次全国船员适任统考。
依据《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制定《船舶油污水排放系统铅封程序规
定》,在我国沿海13个省市中率先实现全省范围内的船舶铅封制度。严格执行国际公
约规定,依法禁止十余艘单壳油轮进入辖区水域,从源头上降低船舶溢油污染事故风
险。制订《客滚船查堵危险货物现场检查程序》,成功查堵多起非法载运危险货物车
辆。积极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查载运危险货物船舶4153艘
次, 查处和纠正各类违章479起,比上年增长62.5%,查处船舶涉嫌违反防污染管理
规定行为408起。
二、海上搜救协调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随着威海市海上搜救中心的挂牌运行,全省沿海七地市均已成立由市政府领
导、当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以海事机构为依托的市级海上搜救中心。二是组织
编写了《山东省海上搜救预案》和《山东沿海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已提交省
政府审议。制定《山东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海上险情指导方案》,编制船舶载运危险
货物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海上搜救预警机制,海上搜救能力得到全面提
高。三是充分发挥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和各市海上搜救中心的作用,及时、有效地
开展海上应急救援工作。 成功防抗9号台风“麦莎”、15号台风“卡努”和多次寒潮
大风天气,尤其是成功组织了冬季第一场寒潮袭击。成功处置“通力”轮、“泰坦巨
人” 轮原油入海以及“金旺油2”号轮汽油漏入泵舱等重大事故险情。成功组织“明
州11” 轮21人遇险、“勤丰75”轮15人遇险等搜救行动。全年组织搜救行动109次,
救助遇险人员1467人,获救人员1367人,遇险人员救助成功率达到93.2%,挽回经济
损失5.9亿多元。
三、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制订
《山东海事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并对所有海事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
初步形成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体系框架。
《山东省游艇管理办法》立法计划上报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审议。深入开展海
上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海事行政强制打捞令执行等问题的研究,提出规范涉嫌刑
事犯罪案件移交工作有关工作程序的建议。
2005年,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案件,被交通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教
育先进单位。自主开发的海事行政处罚管理系统荣获中国航海学会颁发的科技进步三
等奖。
四、加强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联合省交通厅、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积极参与地方发展规划,在海洋规划、港口选址、锚地设计、码头布局、通航能力等
方面,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以实际行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成功组织了日照世界帆船赛的海事保障工作;全力开展青岛奥帆赛的海事保障准
备工作,先后提出交通指挥、海上保安、抢险应急、事故预防、防台抗台等多个专家
级的专项预案,协助青岛奥帆委划定“奥帆赛水上比赛”水域范围,为适应奥帆赛的
需要,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个《非营业游艇驾驶员适任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管理
办法》,并依据该办法完成三批游艇驾驶员适任培训、考试工作。
顺应鲜销船管理体制改革,受中国海事局委托组织起草了《鲜销船船员考试、评
估和发证办法》《鲜销船船员知识更新培训纲要》,组织并完成了鲜销船船员培训考
试教材的编写工作,完成辖区鲜销船船员的培训考试换证工作。
出色完成了“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事演习的安全保障任务,受到省委、
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基本建设,开展监管模式改革
加强基础设施、执法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建成了在全国海事系统具有先进水平的
海上交通监控与应急指挥系统。完成北方海区千吨级巡视船前期论证和初步设计工作。
VHF安全通信系统,海事应急辅助指挥系统,移动执法力量调度指挥系统,CCTV系统,
青岛、烟台、成山头VTS改扩建工程和日照VTS系统建设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与青岛
港、 日照港等相关单位实现CCTV信号、危险品配载信息、船舶AIS信息等数据交流与
共享, 利用EDI平台和移动办公平台基本实现全辖区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网上
申报审批。
深入开展海事执法监管模式改革。组建政务受理中心,改进政务受理工作;新组
建“中国海事局烟台溢油应急技术中心”和“山东海事局成山头船舶交通管理中心”
两个局直属机构;撤并37个办事处,保留的海事处普遍建立动静相对分离的监管体系
和主管负责制,现场普遍推行流动执法和综合执法机制。通过改革,海事监管效能和
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崔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