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一、积极投入“平安山东”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长治久安一是
深化 “严打” 整治斗争,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39992人,起诉50227人,依法追捕追诉1659人;监督立案1804件,起诉后有63人被
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综合治
理联系点1115个。二是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对全省所有涉及检
察机关的上访案件进行排查清理,逐案落实责任和措施。截至年底,已将管辖内的
212件案件全部办结,并依法纠正42件,给予赔偿17件,返还上访人合法财产130多
万元,支付赔偿金14.8万元;召开听证、答询会114次,使108名长期缠访者息诉罢
访。积极构建处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一年来全省到高检院上访的位次平均在25位
以下,中共中央和省委领导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监督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刑事案件277件, 决定不捕不诉5140人;抗诉刑
事案件78件,法院已改判25件;抗诉民事行政案件1388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
和调解结案522件, 帮助息诉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797件。组织开展制假
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依法监督立案76件91人;开展对违法
减刑、 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依法监督纠正175件,其中重新收监执行23人;
开展打击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
非法搜查等犯罪案件157件。
二、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年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882件,其中大案要案1968件。查办发生在领导
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93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8人,厅级
3人; 查办城市建设、土地审批等领域,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重
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 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204件;查办国企人员损公
肥私,中饱私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企业经营管理混乱、职工群体上访的犯
罪案件447件。结合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亿元,配合主管部门帮助68个濒
临破产倒闭的企业走出困境。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
议3836条, 协助建章立制3889项, 向中共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建议、调查报告等
680份;选择经济热点部位和职务犯罪易发的行业开展系统预防,其中,全省金融、
工商、税务系统2004年的职务犯罪发案数,都大幅度下降;在全省2035个重大建设
项目中开展专项预防,有效防范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三、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核心,转变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努力把“为民、
公正、文明、服务”的要求贯彻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既坚决打击犯罪,又切实尊
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是以引进人才和教育培训为主要途径,转
变队伍构成和知识结构。建成山东检察官培训学院,现已培训基层院检察长和反贪、
渎检局(科) 长及部分业务骨干近1500人;连续四年选调招录990余名大学毕业生
充实到基层院; 启动复合型、专门型人才工程,从全省选拔458名专业人才进行重
点培养,组织1783名干警参加专升本教育和攻读法律硕士,使全省本科以上学历干
警的比例提高到73.7%。三是以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为着力点,转变执法行为
和执法作风。集中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办案安全防范、扣押涉案款物等专项检
查,对清理出的涉案款物,全部上缴或返还当事人;对处理不当的11件不起诉案件,
依法进行纠正。组织对全省反贪、渎检干警重新进行资格认定,调整经考核认定不
合格的干警。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各级院共聘请865名人民监督员,
对检察机关自己查办的“三类案件”及干警的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实施监督,促
进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2004年职务犯罪案件的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分别提高8个
和16.1个百分点。四是以完善落实“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为
主线,转变队伍管理和工作机制。省院建立督察巡视制度和专门机构,确保了责任
和工作的落实。坚持从严治检,从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书, 实行检察长廉洁从检公开承诺,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全年共查处7件
12人。五是以让党放心、人民满意为目标,转变队伍素质和执法形象。积极培养树
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全省首届“十佳基层检察院”“十佳基层检察长”评选活动。
全省共有80个检察院、 259名检察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26个市县党委作了向检
察院或检察干警学习的决定。基层基础工作整体上了一个新台阶,2004年,高检院
在青岛召开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推广山东省的经验,中央新闻媒体采访
团也对山东省基层检察院建设情况集中作了宣传报道。
【“白云热线” 】为了更好地听民声、释民惑、解民忧,2003年11月8日,聊
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开通了以“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该院副检察长白云的名字
命名的“白云热线”,由院里的检察官轮流接听。“白云热线”全天开通,服务百
姓, 一年来接听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和求助电话4800多个,接待来访群众800多人
次,化解社会矛盾近百起,被群众誉为老百姓的“贴心线”“连心线”和“平安线”。
2004年9月, “白云热线”又开通热线网站,设置在线免费咨询版块。截至年底,
网站已有2.4万多人次点击访问,200多人次得到了帮助。
【全省首届“十佳基层检察院”“十佳基层检察长”】9月4日,省检察院对首
届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十佳基层检察长”和“优秀基层检察院”“优秀基层
检察长”进行了隆重表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的领导同志为
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奖。“十佳基层检察院”分别是: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青岛市
城阳区检察院、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莱阳市检察院、安丘市检察院、乳山市检察
院、五莲县检察院、乐陵市检察院、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
“十佳基层检察长”分别是: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强、青岛市黄岛区检察
院检察长王金龙、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检察长毛军、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检察长张
振民、东营市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检察长都新建、诸
城市检察院检察长吕光明、新泰市检察院检察长吴新村、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检察
长凌自力、无棣县检察院检察长李松水。
(李双赤)
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情况表
┌───────┬─────┬───┬───┬──────────────────┬──┬─────┐
│类别 │立案 │大要案│县处级│犯罪嫌疑人分类其中 │造成│挽回损失 │
│ │ │ │以上 │ │死亡│ │
│ ├──┬──┼───┼───┼───┬──┬───┬───┬───┼──┼─────┤
│ │件 │人 │件 │人 │权力 │行政│司法 │共产党│国有公│人 │万元 │
│ │ │ │ │ │机关 │机关│机关 │机关 │司企业│ │ │
├──┬────┼──┼──┼───┼───┼───┼──┼───┼───┼───┼──┼─────┤
│贪污│总计 │2375│2887│1542 │165 │4 │409 │24 │15 │1312 │ │ 30501.3 │
│贿赂├────┼──┼──┼───┼───┼───┼──┼───┼───┼───┼──┼─────┤
│案 │去年同期│2311│2398│1911 │129 │5 │318 │35 │4 │1282 │ │25502.9 │
│ ├────┼──┼──┼───┼───┼───┼──┼───┼───┼───┼──┼─────┤
│ │同比(%) │2.8 │20.4│_19.3 │27.9 │_20.0 │28.6│_31.4 │275.0 │2.3 │ │19.6 │
├──┼────┼──┼──┼───┼───┼───┼──┼───┼───┼───┼──┼─────┤
│渎职│总计 │507 │710 │255 │6 │0 │498 │139 │11 │ │81 │1419.6 │
│侵权├────┼──┼──┼───┼───┼───┼──┼───┼───┼───┼──┼─────┤
│案 │去年同期│484 │509 │258 │16 │3 │366 │108 │5 │ │60 │2585.2 │
│ ├────┼──┼──┼───┼───┼───┼──┼───┼───┼───┼──┼─────┤
│ │同比(%) │4.8 │39.5│_1.2 │_62.5 │ │36.1│28.7 │120.0 │ │35.0│_4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