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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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就业】全省各级紧紧抓住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结合点,强化政府责任,
落实优惠政策,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
合的路子。 全省63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到扶持政策,累计减免各种税费3.9亿元。
通过各级、 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03万人,下岗失业
人员再就业44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6.6万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4%、
122%和11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低于4%的预
期控制目标,全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农村劳动力转移】按照省委、省政府“突破菏泽”的部署,以加快菏泽农村
劳动力转移为突破口, 大力实施“西输东接” 工程, 先后两次组织东部7个市的
1500多家企业赴菏泽,举办现场招聘会36场,帮助转移农村劳动力29.3万人,其中
通过“西输东接”转移13.3万人。以拓宽省外劳务市场为目标,开展“南下北上”
劳务推介活动,与京、津、唐和上海、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比较稳定的
省际合作关系, 达成了一批合作意向。认定110家省级劳务培训基地,打造了“菏
泽保安”“聊城劳务”“沂蒙红嫂”等一批劳务品牌。全省通过劳务输出转移农村
劳动力130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占38%。
【社会保险】坚持把扩面征缴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环节来抓,以扩面
促征缴、以征缴保发放。着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实
现了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同步增长。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
人数分别达到986.5万人、 747.5万人、771.9万人、476.7万人和390.8万人,比上
年底分别增加69.9万人、 28.4万人、80.8万人、195万人和54万人,超额完成年初
预定的扩面任务。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400.3亿元,比上年增长16.7%;总支
出321.2亿元,增长15.3%。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8亿元,支出165亿元,
通过向困难地区下拨省级调剂金和调整财政支出, 确保了全省182.2万企业离退休
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2.6亿元,支出80.3亿
元,50万离退休人员按时领到了养老金;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0.5亿元,支出13.2亿
元,50.4万失业人员领到了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3.4亿元,支出59.3亿
元,收支基本平衡,制度运行平衡;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9亿元,支出1.7亿元;生
育保险基金收入2.9亿元, 支出1.7亿元。 农村养老保险稳步发展, 参保农民达
1033.21万人,基金结余53.34亿元,有49.88万农民领取了养老金。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建设,提高
经办水平,初步构建起与省情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离退休
人员待遇调整机制更趋完善。企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全省参加企业年金试点的企
业有29家, 涉及职工8万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面推开,实行社会化
管理企业退休人员达167.6万人, 社会化率达94.5%,其中社区管理率达55.6%。
健全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措施,规范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的不
合理支出。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达2900多家,定点零售药店1800多家。采取灵活的缴
费办法和保障模式,促进特困企业和人员参保,合理解决了拖欠职工和离休干部医
疗费的问题。 认真贯彻省政府11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
度建设。制定《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操作办法》,有10个市出台失地农民基本生
活保障制度实施意见, 并开展了试点工作。全省有3.5万失地农民参加了农村养老
保险,收缴保险费1.5亿元。
【劳动关系协调和维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围绕“平安山东”建设,积极支持
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妥善处理改制企业劳动关系,加强了对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的审核。劳动合同签订率进一步提高,全省国有、集体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
%, 非国有企业达到63%。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市一级全部建立,88%的县
(市、区)建立了相应机构。坚持不懈地抓好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全省补发拖
欠职工工资6.6亿元,涉及职工11.6万人,拖欠工资总额下降到6.3亿元。发布了企
业工资指导线,调整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指导企业
建立了工资随效益增减的分配机制。 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4332元,比上
年增长14.6%。依法及时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案件。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立案
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万件,涉及职工5.2万人。认真做好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开展
信访案件集中整治活动,妥善处理了一批群众关注、久拖不决的信访案件,信访总
量上升的势头得到遏制。
【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把高技能人才纳入全省人才工作统一规划,在全国率
先召开高技能人才工作现场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出了专门部署。注重加强
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和选拔机制建设,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的意见》和《山东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规定》,将高技能人才与高级专家同等对待。
实施“三年五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开展“金蓝领”培训项目试点,组织了一系列
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企业岗位技能培训、高级技工学校培养、个人岗位技能提高相
结合等方式,重点在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培养了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全省新增高级技工6.2万人,新增技师1.4万人,高级工以上人员占企业一线职工的
比例达到8%左右。 技工教育实现了由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全省技校招生突
破12.8万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新发展,鉴定人数达到58万人,其中55万人获
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创业培训为重点,积极开展再就业培训。全省组织
再就业培训25.5万人, 培训后再就业率达97%。其中,组织创业培训1.9万人次,
创业成功率达62.6%。
【劳动保障基础建设】劳动保障立法富有成效。省人大颁布《山东省就业促进
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就业的地方性立法,把全省就业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
道。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加大。全省通过年检、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等执法活动,共
检查用人单位8.7万户,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8万件,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72
万份,补发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3.4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6.9亿元。劳动保障普法
效果明显。加强对《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扩大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面,营造了良好的劳动保
障法制环境。劳动保障法制监督得到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维护率达到74%。“金保
工程”建设的规划、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省级数据中心建设和核心软件开发成效明
显,实现全省联网的条件已基本具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日趋完善,服
务就业和管理社会保障的功能初步显现。劳动保障规划的导向作用、统计的决策服
务作用、财务的保障作用进一步提高。
(李广林 陈明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