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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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办教育及中外合作办学管理】推广枣庄、临沂两市鼓励、扶持发展初
中等民办教育的经验。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对民办学校的收费、集资情况进行全
面的清理清查。召开民办教育诚信办学会议,加强对各类教育机构招生宣传的管理,
对招生广告实施更严格的审核备案制度,推广青岛市教育局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的经验。规范对民办教育和中外合资办学收费的管理。组织有关专家对《山东省民
办高校管理规程》和《山东省民办中小学管理若干规定》进行起草和修订。
【山东省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委员会成立】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办教育促进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和管理,经研究,山东省成立了省
民办教育发展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民办教育调研,及时提出
民办教育的政策、管理及有关方面的建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民办教
育工作要求,开展对民办学校评估、检查与指导,以促进民办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委员会在省教育厅职成处设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刘 鸣 孟 华)